近月以来,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公司在全国的维权行动进入了白热化的程度,也引发了网站对网络著作权的争议。
网站列黑名单
一份“黑名单”近期在全国数十家“三农”学术网站、人才网站上挂出。上面赫然罗列了三十余名作者的名字及对应的著作名称,还申明网站不会转载这些人的任何作品。
通过百度等搜索引擎,检索“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公司”发现与北京三面向公司有关的主题竟然达到3000余篇,那么究竟是什么会让如此一个公司在网络上享有如此的待遇呢?
原来,作出“封杀”之举的网站却满腹委屈。它们因转载这些文章受到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下称“三面向公司”)索赔诉讼。
自2005年2月起,三面向公司以千字十几元或几十元的价格签约买下了百名作者众多文章的版权后,然后向转载这些文章的网站提起诉讼,索要赔偿。
在版权诉讼风起云涌的2006年,这一事件为互联网版权问题的增添了新的困惑。
原创作者亦呼“冤枉”
“以后还有哪家网站敢转载我的作品”,提起北京三面向公司,学术作者就一肚子怒火,“一开始我们就被误导签了版权代理协议,然后这家公司告那些转载文章的网站侵权,谋取经济利益。”
2005年初,“三农”研究学者郑直教授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面向公司”)负责人詹启智。他称,该公司计划出版《中国三农研究学人文库》,有意收入郑教授的作品(入选的重要标准之一是曾经“被网络大量传播”),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来“作品版权转让协议”。
2005年2月,詹启智来武汉找到郑教授,出示了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件。郑教授长期关注“三农”问题,认为这“应该是一件好事”。于是和詹签订了《委托与版权转让
合同书》。根据合同,郑教授将40多篇文章版权转让给三面向公司,期限为10年,公司负责汇编出书。作者不得将签约作品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作者交稿后,不管汇编作品何时出版、是否出版,公司要在10个月内结清转让金。
此后不久,郑教授得知:三面向公司和一些学者签订版权转让合同后,发现有网站转载了其“买断”的文章,就提出索赔。一些网站赔偿以后,怀疑某些签约作者与三面向公司合谋“恶意诉讼”,从中得利。郑教授也感到不可理解,“告网站,以后谁还敢转载我的作品?这对我们的影响太坏了!”
郑教授认为,就目前而言,网络转载扩大作品的影响,有助于学术繁荣,很多作者也允许转载。“签合同前,你要我们选择网络广泛传播的文章,‘买断’版权后就以此去告人家,这不是有意钻空子吗?”
郑教授认为该公司此举“动机不纯”,提出解除合同。经多次交涉,该公司书面明确表示:公司不存在误导,也不同意解除合同。为维护学术声誉,郑教授坚决要求解除合同,并愿意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双方至今没有达成协议。
期间,三面向公司继续向一些网站索赔,且屡诉屡胜。
涉事网站声称 转载属于正当使用
一些涉事网站向记者透露,三面向公司“维权”有一套模式:先检索哪些网站转载了学者文章,然后留证据。进而向相关单位发出律师函,指出侵权,要求赔偿。每篇文章索赔几千元不等,多数网站同意和解。不同意和解的,就对簿公堂。2006年下半年,仅杭州就有20多家网站被诉侵权进行赔偿。
浙江某高校
农村研究中心所办乡村建设网也被卷入其中。2004年12月2日和2005年1月4日,武汉某高校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所办中国农村问题研究网发表了廖先生和陈先生(后成为三面向公司的签约作者)的文章,乡村建设网当天转载。2005年4月,三面向公司给乡村建设网发来律师函,称其侵害公司版权,索赔经济损失、公证费、律师费等共计6000余元,该网站立刻删除相关文章。该网站负责人坚持没有侵权:其一,乡村建设网属于学术性质,不存在盈利;其二,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在我们这里设有调研基地,双方有协议,可以互相使用对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