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要求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结合我校实际和特色,进一步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工程”“科技兴国”的基本方针,特制定《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作为我校各硕士授予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统一要求。 一、培养目标 硕士研究生应达到的培养目标是: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及邓小平理论;树立无产阶级人生观和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服从国家需要,有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奋斗终身的精神。 (二)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了J较宽广的知识面,了解本专业科技发展动向及前沿;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听说和书面表达能力:具有从事本专业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三)坚持体育锻炼,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制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2.5年,课程学习与论文工作时间各占一半。在职研究生可延长至四年。 三、研究方向 每个学科应设置代表自身优势和特色的若干研究方向。研究方向的设置应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数量不宜过多,所设研究方向应确属学科专业范畴。 四、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课、学科主干课和专业选修课三类。 (一)公共课(学位课) 马克思主义理论(包括自然辩证法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学分 外国语(含专业外语)6学分 体育1学分 数学理论课 4-6学分 (二)学科主干课(学位课) 分为学科基础课和学科专业课。学科基础课为学生打下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一般按一级学科设置,课程相对稳定;学科专业课则重视知识的前沿性、应用性以及实验和研究能力的培养,一般按二级学科设置。共14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 以研究方向设置,由导师根据科研需要指定课程内容,是多门知识的组合,所以只规定学分,没有具体名称。共4学分。 硕士研究生总学分要求:一般为32学分以上。跨学科考取的研究生,应按培养计划 的要求学习若干预修课程,学分累计。所设置的课程,必须有完整的课程大纲。 五、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采取系统的学习与科学研究、生产实践相结合,课程学习与论文工作并重。指导工作实行导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研究生德、智、体、能的全面发展,要按“导师指导规范”严格要求。在整个培养过程中,各有关培养方面,都应特别重视研究生的自学、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努力培养研究生成为高分、高能的高级合格人才。政治思想教育采取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学习与经常性的政治、形势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研究生进行社会调查、实践,接触群众、了解社会,不断提高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水平。 六、教学进式 在教学中要求适合研究生特点的教学方法,建立科学、系统的研究生课程和教学模式。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重视和促进研究生个性的健康发展,把教学成为培养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过程。学科主干课应采用课程结业论文十课程答辩式;实验报告(或编程)十论文的考试方式。推进理论联系实际,培养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的提高。 七、中用考核 管理部门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各环节(如:计划制订、课程学习、学术活动、生产实践、论文选题、论文工作等)进行过程控制和目标管理。中期考核工作一般在研究生入学后一年半进行,中期考核是对培养过程中诸环节的培养目标进行考核。具体办法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执行。 八、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 (一)科学研究要求 1.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学术活动以及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必须参与导师的科研工作,积极撰写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答辩前必须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1篇以上(包括1篇)与所从事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否则,不得申请硕士论文答辩。 2.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课题,进行调研,查阅文献和搜集资料进行课题研究,最迟应在第三学期内形成选题报告,并在教研室(研究室)作选题报告,就选题的科学依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课题条件和实施方案等做出论证。选题报告应集中进行。 3.论文进行中应按计划由硕士研究主定期在教研室(研究室)作论文阶段报告,向导师汇报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二)学位论文要求 1.学位论文工作是全面培养硕士研究生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掌握科学研究基本方法和培养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独立完成。 2.论文应表明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文献综述能力、理论分析、计算和实验操作能力,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论文应达到对国民经济和科学发展具有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的水平,论文中应提出新见解。 4.论文要进行预答辩。论文定稿前,应通过室、所组成的预答辩委员会的预答辩,预答辩委员会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认真的审定、答辩,并作出可否最后定稿提交答辩的决定。 5.论文评间采取抽查密封外审及室、所推荐评阅人相结合方式,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6.答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进行论文答辩评议,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建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做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