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文件
关于批准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职务
评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鲁职改[1992]16号
各市、地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确保评聘质量,现将省教委拟订的“关于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在组织进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中认真执行。
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
根据人事部、国家教委和省职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规定,为继续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中小学教师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文化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就下一步进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合理确定中小学教师职务结构比例
下一步开展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比例,要根据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合理确定教师职务结构比例的基础上进行,从稳定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出发,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以有利于吸收更多的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才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目前,确定中小学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可根据学校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和学校的不同类别,按以下要求进行:
1、高级中学院、中级教师职务比例控制数:
学校类别 | 高级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 | 一级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 |
省属重点 | 20—25%左右 | 35—40%左右 |
市、地重点 | 15—20%左右 | 30—35%左右 |
一般学校 | 10—15%左右 | 25—30%左右 |
高级中学二级以下教师职务比例,可根据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结合教师队伍现状,适当确定。
2、初级中学高、中级教师职务比例控制数:
学校类别 | 高级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 | 一级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 |
市、地重点 | 10—15%左右 | 30—35%左右 |
县、区重点 | 5—10%左右 | 25—30%左右 |
一般学校 | 5%左右 | 20—30%左右 |
初级中学二级以下教师职务比例,可根据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结合教师队伍现状,适当确定。
3、小学教师职务比例控制数:
学校类别 | 高级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 | 一级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 |
实验小学 | 10—15%左右 | 30—35%左右 |
城市小学 | 5—10%左右 | 25—30%左右 |
县、镇小学 | 5%左右 | 20—30%左右 |
农村 | 中心小学 | 15—20%左右 | 25—30%左右 |
一般小学 | 10—15%左右 | 20—25%左右 |
二、严格掌握任职条件
评聘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为使任职条件更加明确具体,易于掌握,现再提出如下要求。
(一)晋升教师职务的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遵守法纪,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并不断加强进修学习,提高思想理论和教学水平。
(二)晋升中学高级教师的业务条件:
1、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年限,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熟练地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
2、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在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班主任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成绩突出。
3、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活动中勇于探索,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出版过专著,或在省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有关教育、教学的经验总结、学术论文等或在市地以上会议上进行过教改、教研经验交流,并在市地以上范围内讲授过公开观摩课,经同行专家确认,水平较高。
4、具备履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职责的能力,能承担指导培养一级教师的任务,在培养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业务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三)晋升中学一级教师职务的业务条件:
1、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年限,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2、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在学生德育工作和班主任工作中积累一定经验,取得较好成绩。
3、具有独立进行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研任务,能结合教学实际,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或论文,并在市(地)以上报刊发表,或在县以上的组织的会议上进行教改、教研经验交流,并在县以上范围内开设过公开课,经同行专家确认,水平较好。
4、具备履行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职责的能力,能承担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并有一定的经验。
(四)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业务条件:
1、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年限,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小学教育理论及规律,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
2、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根据小学生特点,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寓于教育、教学之中,在班主任工作中成绩突出。
3、具有从事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一定的教研任务,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撰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或论文,并在市(地)以上报刊上发表,或在县以上会议上进行过教改、教研经验交流,并在县以上范围内举行过公开教学课,经同行专家确认,水平较好。
4、具备履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职责的能力,能够指导青年教师并取得较好成绩。
(五)晋升中学二级以下教师职务和小学一级以下教师职务的业务条件:
1、符合规定学历和任职年限,基本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
2、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并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历年考核合格。
3、能够胜任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并且教育效果较好。
(六)破格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业务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文化业务知识,胜任本门学科的教学工作,及时把握本门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积极更新知识,拓宽视野。
2、教学态度严谨、认真,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方法有独到之处,能形成自己的风格,教学效果显著,在市地以上范围内开设过有一定影响的公开课、示范课,教学成绩在本市地同类型学校中名列前茅。
3、教学研究能力强,在教育教学科研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并结合具体实践,撰写学术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过两篇以上,或在省以上业务会议宣读、交流,经同行专家鉴定,具有较高水平,或出版过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著。
4、在教育教学改革活动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并在具体实践中取得明显效果,其教改经验具有一定推广价值,得到同行专家的肯定。
5、坚持教书育人,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一定成绩。
6、具有指导一级教师的能力,在帮助培养青年教师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上,取得一定成绩和经验。
7、具备履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职责的能力,任现职以来,历年考核优秀,曾获得过市地以上优秀教师或教学能手称号。
三、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务考核工作要逐步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考核内容以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为主,重点考核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履行职务职责的实绩。
(二)考核要坚持科学性与可行性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个人总结与组织鉴定相结合的方法,任期内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任期届满,进行全面考核。
(三)考核要充分发扬民主,增强透明度,提高考核的可信度。
(四)建立教师考绩档案,历年任职考核结果都载入考绩档案,并以此作为职务晋升、续聘、低聘、解聘、工资晋级以及奖惩的主要依据。
四、加强聘任管理工作
(一)定期对教师进行岗位职责教育,增强教师履行职务职责的责任感,督促教师不断学习,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完成任期目标。
(二)认真做好教师职务的聘任、续聘、低聘和解聘工作:
1、聘任:学校根据上级改主管部门批准的教师职务比例数额,对已取得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由校长聘任相应的教师职务,并向受聘的教师颁发聘任书。同时,校长与教师双方签订聘约。聘期一般为一至三年,任职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教师在任期内的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等。
学校领导如兼任教师职务,必须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履行相应的教师职务职责,并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至少完成正常工作量的一半以上),方可聘任。
2、续聘:对经考核,能够履行教师职务职责,完成任期目标的教师,任期期满后,可在上级批准的教师职务数额内予以续聘。
3、解聘或低聘:对任期内完不成规定的任期目标,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达不到相应教师职务要求的水平和能力,不能履行相应职务职责,考核成绩差的教师,应予以解聘或低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