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平时总是把制度挂在嘴边,但是到底什么是制度呢?我以为,制度就是人定的规则体系。学法律的,无非就是在学规则,这也就是说,学法的人今后如果从事与法有关的职业,要么是去制定好的规则,要么是在执行这些规则。要制定好的规则,并将其体系化,制度化,我们的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才能减少不和谐。所以说,我们需要制度,否则便没有秩序。秩序都没了,其他的,大家也就不要再奢求了吧。
最近一直在写硕士论文,题目就包括了“制度”二字。因此不经意间对于“制度”这个概念多了些思考。过去,每当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件事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时,我便会想到制度这方良药。我觉得,人是被制度决定着的。好的制度可以塑造人,坏的制度可以扭曲人。所以,一个文明、健康的社会,无疑需要很多好的制度。 制度是怎么样被”生产“出来的呢?貌似这是个很深奥的问题。我以为,制度的起源,在于人类对秩序的渴求,通过对于习惯法的成文化,便有了制度。比如说,雍正皇帝把继承人放在正大光明匾后面这一行为,一开始只是只是他本人的做法,与他人无关。但是,这一举措部分缓解了子嗣们对于皇帝宝座的渴求,及其相互之间的厮杀。当乾隆帝成了这一行为的受益人后,他觉得这个做法很好,可以实现他所希望的“秩序”,于是乎,这就成了一项制度。这样看来,制度并一定是成文法。他可以以圈内人士之间的一种共识的方式存在,尽管还有其他的表现方式。
制度多于一个社会来说真的很重要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一直坚信答案是肯定的。在我看到的一些事例之后,这一想法有些动摇了。规则是人定的,但是,它还需要人去执行。俗话说徒法不足以自行,好的制度不够,还要有好的人。制度再严密,还是由人去执行的。所以,英美法系强调正义、良知在司法中的重要性。一切依照法律,并不能解决问题。这是其一。其二,制度很难保证它不是坏的。制度是人制定的,又要人来执行,如果制定制度的人很垃圾,执行制度的人也很垃圾,那这制度还怎么能运行下去呢?人的天性,决定了需要制度对于人性恶的制约,可是,这并不妨碍人为了满足自己之私欲而去利用制度。于是,我便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到底是人重要,还是制度重要。
戊戌变法,应该是中国第一次去学“夷人”的制度。那时候开明的人,比如康梁等人,认识到制度是个好东西。只要我们学了西方的制度,就能走上富强之路,日本就是一个例子。可那时中国的制度已经烂的不行了。一边要学西方的制度,一边还要和烂的掉渣的制度相和谐,这是不可能的。这就像一个癌症患者,他需要治疗,但是已经病入膏肓。活血只有“化疗”,才能救他一命。于是便有了“革命”。革命成功了,按理说只要制定好的制度就可以保证社会安稳了。可是,事情没那么简单。一个强权消失了,无数个强权出现了。问题出在哪里呢?我觉得,出在“人”上。美国在打倒强权后,可以建立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因为人,孙中山先生便认识到了民主的实现,最关键的不是制度,而是人。没有好的制度执行者,再好的制度,也是烂货。所以,要教育民众,普及民主思想。要逐渐形成民主共识。通过商业社会中人们对于金钱的崇拜而派生出的权利观,代替强权社会中人们对于权力观念这个社会才有可能走向民主。人的改变,无疑是很慢的。如果想加快这一进程,无疑要重视教育。可是,教育也是把双刃剑。怎样才能保证被教育者能被教育成理性的现代公民呢?于是我又想到了制度。通过制定教育制度,执政者和立法者便可把他心目中能塑造出理想的“社会主义接班人”的理念贯彻到教育之中。于是乎,我又回到了“制度”上。
说了这么多,总结一下思路。一,制度很重要。二,好制度需要好的人去执行并遵守,否则好的制度也会变成坏的制度。三,为了能制定出好的制度,并且有好的人来遵守,就需要教育。四,好的教育,又需要制度的保证。在不大可能制定出好的制度的情况下,好的教育自然也就是梦想了。
也就是说,在没有好的人的情况下,通过教育所培养出的人,自然不成器。于是,事情又回到起点,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是继续抱怨呢?还是寻找别的出路。革命者说,打破现在的坏制度,建立好的新制度,我们就能过上好日子,可是问题又出现了,革命并没有造就好的公民。
在革命不可取的情况下,改革,便是一个好办法。改革是一个逐渐的过程,他需要一群有着对整个民族负责任的精英来主持。如果领导国家的人是个不负责任的人,这便说明我们的制度和人都有严重的问题,那么,这个国家所需要的时间便会更多,期间走的弯路,也会更多。
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我好像跑题了。我要回答的问题是,制度很重要吗?
回到问题上来,继续探讨制度是否很重要。我相信答案还是很重要的,但是需要好的人。好的人只有通过改革。而改革又主要是在改革制度。所以说,制度很重要,好的制度,需要一个缓慢的、渐进的修改过程。在这期间,我们需要做什么呢?我觉得,法学研究者,特别是需要研究制度的人,其研究的方向,应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第一,怎么样的制度,才是好的制度。第二,研究好的制度,是以怎么样理念为内核的。第三,怎样才能将好的理念内核,加到现有的制度基础之上。以我的论文为例,如果要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议,首先要研究制度的理想状态,然后说出制度的事实状态,再分析事实之所以与理想状态有差距的原因,最后,也是最难的部分,便是针对“原因”,想出纠正“原因”的可行办法。在经过这样的一个思维过程后,好的制度,距离我自己,便近了一步。至少我知道了,如果我是规则的制定者,我该怎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