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存在主义政治哲学
存在主义政治哲学是伴随着存在主义诞生的。力求用存在主义的基本观点来解释政治问题。
雅斯贝尔斯(公元1883-1969年)是有神论的存在主义或基督教存在主义的代表人物。其政治哲学表现出从存在主义来对自由和人道主义加以重新解释的特征。同时他是把哲学理论和政治观点紧密结合在一起。政治结论规定着某一思想家的哲学本质,他的哲学被认为是“自由哲学”自由是哲学的事情,是思想的自由和生存的自由。他把政治自由理解为法制国家的基本特征。坚持以政治自由反对总体统治,强调二者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对立。他后期的思想称为“新人道主义”它所讨论的是人的价值问题。必须大力提倡人权和法治,只有这样,才能摆脱现代社会中的政治权力巨大的压力。
萨特(公元1905-1980年)法国巴黎。以较为通俗的语言形式使存在主义有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力。关于自由的论述是其最为精彩的部分。他认为人是由虚无而来的世界的存在。他主张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完全负责,他强调的自由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无根据的和荒唐的。
海德格尔(1889-1976年)为国家社会主义运动说话的激进的政治介入,《存在与时间》一书,它使他以一种空前的活力并在一片精彩声中闯入了德国哲学界,“他的政治哲学观点,第一,人们可以辨识出这一著作中哲学因素和意识形态因素的交错,它游移于哲学与世界观之间。第二,“历史性”是《存在与时间》的核心范畴之一。第三,“决心”或“决定性”概念是导致海德格尔通向作为政治哲学的海德格尔主义之路的重要范畴。第四,海德格尔强调了“良知的呼声”第五,他创造的是自我取消的社会本体论。第六,“无政府状态”是作为一种政治哲学的海德格尔主义的中心概念而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