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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1一、关于禁行摩托车的争论
沈阳市从2007年1月日开始48条街路禁行摩托车(以下简称禁摩)、12条街路禁行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禁电)。违者对摩托车主罚款300元,电动自行车车主罚款50元。
有人评论实际上就是全面禁摩的含蓄说法,“禁电”不过是“禁摩”的行政连续剧而已,而且会不会还有续集——禁止自行车上路,进而让买不起机动车也坐不起出租车的市民乘公交和徒步上路呢?当然那就有点做“绝”的味道了。
禁摩其实我并没有意见,只是感到不太方便。48台主要街道不让骑摩托,那只好自己在家里骑和作为收藏品了。
禁摩的正方认为主要原因是出于:安全事故和治安还有污染。
反方提出质问:难道禁摩沈阳今后就不会出交通事故了?难道禁摩沈阳就不会出现抢包的了?他们说不知道管理者会不会算账?交通事故时汽车死伤人数多还是摩托车死伤人数多?一台摩托车的能量是导致几个人伤亡,而一台汽车会使几十人伤亡。难道歹徒只会骑摩托车抢劫,汽车不是连抢人都可以吗?如同能把作风不正的原因都归于舞厅一样,人才是决定的因素。城市犯罪率上升只能说明城市治安还未能跟上城市发展的要求,我们总不能因为有黑客或利用电脑进行犯罪,就禁止公民使用电脑吧。只不过是违法犯罪分子把摩托车当作作案工具的缘故。难道污染就是摩托造成的?除了自行车,汽车好像还没有资格和摩托车叫板,哪怕你达到欧洲Ⅱ(况且摩托车亦有很多达到)。难道因为有违章、有肇事就要将所有的汽车禁行吗?难道社会上有好色之徒,所有的女人都要待在家里吗?酒店门前穿裤头的豪华公车禁绝了吗?公款吃喝洗浴嫖娼的禁绝了吗?用公车为婚礼出私车挣私钱的禁绝了吗?现在沈阳公交车到站,向前拥的人、购物排队夹心的人、从楼上乱扔垃圾的禁绝了吗。
我通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三国的时候,刘备在川中禁止酿酒,有人因为家里被搜出有酿酒工具而被治罪。一天简雍和刘备在街上看见一男一女在走路,简雍对刘备说:这对男女要淫乱,应该马上抓起来。刘备问:你怎么知道呢?简雍答:因为他们有淫乱之器,当然是欲淫乱的啦。刘备大笑,就放了家藏酿酒工具的人。时间一晃快两千年过去了,管理思路要是不能超越刘备,只能说明治理者在管理上的简单与高高在上。
摩托车与汽车同属现代技术进步的产物。在还不发达、贫富差距较大的中国,摩托车因方便快捷,价格低廉、行驶成本低而成为最受工薪阶层和普通市民欢迎的交通工具。我是由于打不起出租车,才买摩托车,今年是骑摩托的第七个年头了。原来以为比起那些开汽车的、骑自行车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现在看来什么都比不了了。
说实在的,没有买卖你要养台汽车,十分麻烦。像我这样的亚“无产阶级”多如蚂蚁。即如你家在于洪区,上班在大东区,乘公交车每天来回要4-5个小时。遇到下雨和下雪天,那就更是雪上加霜了。坐车不知开车苦,开车不知道骑车苦,难道让沈阳人都骑自行车上路是件好事吗?毕竟,公交站不可能建到每一个家庭门口。
纵观历史,并无哪朝那代官员限制民众骑牛骑驴的。现代百姓的摩托车和官员的豪华轿车就像古代农民的毛驴和官员的绿呢大轿,百姓并无逾制行为。横看今日世界,任何发达国家也没有禁止摩托车上路行驶的。禁摩也算是现代社会最具中国特色的举措。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少数有钱人占据着大量的社会资源,道路的发展用途做为一种社会资源不光是给那些少数有钱人开车享用的。谁不知道开汽车好呀,比骑摩托既安全又舒适,风吹不着雨淋不着。一些市民需要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但又暂时买不起汽车只好选择摩托车,如女士选择50踏板摩托、电动自行车。现在不让骑了,几千块钱的东东,成了一堆废铁。弱势群体的权益也都没有了。最起也要象征性的举办个全民投票公决(我估计也会通过禁摩,因为开汽车的和骑自行车的都讨厌摩托车)。
二、摩托车曾经的优势
1、摩托车由于体积小,在行驶和停泊时占地面积远比小汽车要小
从改善交通的效果来看,摩托车由于体积小,在行驶和停泊时占地面积远比1升以上的小汽车要小。摩托车在行驶、停车时占用的面积只有小轿车的1/3~1/4。摩托车完全能够达到在城区道路行驶的速度要求,说它们是“低速低效的交通工具”,是城市交通堵塞的罪魁祸首缺乏根据。而在主干道设置摩托车禁区的做法也没有达到改善交通的目的,相反,由于这种强制性的分流,使得摩托车不得不绕道而行,一方面加大了周边道路的交通压力,一方面也延长了他们车辆占用路面的行驶时间,使城区交通更趋紧张。
2、汽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为摩托车的几倍
从降低交通事故率来看,目前禁摩的主要理由是摩托车不利于交通安全。而将摩托车与汽车的交通事故率对比,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资料汇编》显示:从2000—2002年,三年中汽车所造成的事故分别为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73%、71.5%、71%。摩托车所造成的事故占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13%、15.4%、15.8%。
汽车质量大、速度快,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群死群伤,对被撞的一方的伤害又要远远大于摩托车。我国每千辆汽车的事故死亡人数同样为日本的3至5倍。每种交通工具都有局限性,都存在安全隐患,事实上,一些城市“禁摩”后,交通事故总数并没由此降低。
3、汽车所造成的污染是摩托车的3到5倍
从环保方面看,摩托车排气量所产生的一氧化碳比汽车要高,(主要是指二冲程摩托车,)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则与汽车相差无几。但是由于汽车的总排气量是摩托车的10-15倍,汽车为出行方式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是摩托车出行方式的3到5倍。
4、说摩托车不利于提高城市品位缺乏说明力。
世界上其他国家都没有“禁摩令”。法国巴黎,亚洲花园城市新加坡都不禁摩。在美国有注册的摩托车400万辆,没有禁摩,举办过1992年奥运会的西班牙巴塞罗那市更有摩托车30万辆,他们也没有禁摩。实际上,市民采用摩托车出行也好,采用汽车为出行工具也好,只是交通工具的不同,而城市品位更多是一个文化范畴、精神文明范畴的概念,两者并没有必然联系。人类发明了摩托,再去消灭摩托,实在是资源浪费。
对摩托车找一个或几个理由就不让骑了,总体来说是管理不了,或者没有更好的办法才禁止,沈阳的摩托车少说也有10万辆,只有三分之一有牌照,因为97年以后限制发牌照。
摩托车总比汽车省油,占地面积小把?小胡同可以并行两辆摩托车,但却无法并行汽车。
三、禁摩好不好
不久前还有全国政协提案《关于取消对摩托车限制性措施的建议》。其中内容是:目前,我国有不少大中城市对摩托车采取限制性措施,在主干道上禁止摩托车行驶。其中,部分城市还停止给摩托车发放牌照。所实行的“禁摩”措施并没有达到改善交通、有效控制机动车废气污染、提高城市品位的初衷。
有资料表明,“禁摩”措施实行,凸现出种种弊端:
1、缺乏人性化
“禁摩”措施使得拥有摩托车的市民经常不得不绕道而行;还有些地方不能直接到达,这给他们的生活、工作增添了不便,提高了他们的出行成本,也人为地提高了整个城市的能源消耗量。居住在禁摩路段的车主,一纸禁摩令让他们的私人交通工具出门寸步难行,对于他们个人来说,私有财产因此蒙受一定损失;对于社会经济来说,也有一部分生产资料、商品由于人为因素使它们闲置,浪费,发挥不了应有作用。同时,由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实行禁行措施,但没有对由此做出“牺牲”的车主给予适当补偿,这是不公平的(沈阳的三轮车还每人补偿几千元)。
2、“禁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摩托车生产企业的发展权。
据中国摩托车网报导:“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副秘书长张大虎估计,中国的摩托车年销量,因此而被抑制了大约400万-500万辆左右,抑制的销售额大约在300亿元左右。这限制了企业的自由发展,也让消费者不能有更多的选择。显然,这也有违市场经济原则。
“禁摩”的另一个负面影响是,很多大中城市纷纷禁摩使得不少摩托车生产企业针对城市市场的踏板车型、高档车型难以销售。他们不得不局限于开发面向农村市场的中低档车型,这使得中国的摩托车企业陷入低技术层次的恶性循环,减弱了其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3、 禁摩造成国家税费流失。
由于禁摩令的实行,使很多车主因此产生抵触情绪,不主动交纳养路费、过桥费、不参加年检。
4、 各地的“禁摩”措施多数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其方式方法不符合国际惯例。
国际上也有对机动车的限行措施,主要是为尾气污染。例如,意大利北部130余座城市就开展了私家车限时上路的活动,以减少汽车尾气对空气造成的污染。活动的口号是“在汽车与空气之间,我们选择空气。”而据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报道,伦敦市长肯.利文斯敦计划把伦敦市变成世界上“最环保”的首都,他计划,到“2007年使大伦敦区成为‘低排放地带’。这意味着卡车、长途客车、公共汽车以及出租车除非它们达到苛刻的排污标准,否则被禁止驶上街头。” 日本,城市人口密度比我们要大得多,人家也丝毫没有“禁摩”的意思,甚至在高速公路左侧划出一米线供摩托车行驶。还有美国,油价持续上涨,促使越来越多的美国人放弃汽车改骑摩托。
我们不难发现,国外现行的机动车禁行措施有一个特点,即它要么是一种通过宣传倡导让民众自愿参加的活动,要么是一种临时性的行政措施。不同于我国“禁摩”措施的地方,即其目的很明确——降低汽车尾气排放量,并由此制定了严格的排污标准作为门槛。在这个门槛下,所有机动车得到平等待遇,符合标准可以上路,不符合标准才禁行。它体现了制订公共政策的科学、公平原则。
我国针对摩托车先入为主禁行的方法,停止对摩托车发放牌照的做法限制了本欲购买摩托车的市民的消费选择权,同时,也使得已经购买了车辆的市民无处上牌,其车辆人为地成为“无牌车”、“黑车”,这更不利于进行交通管理。
5、“禁摩”措施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
在市场经济社会,一种国家容许生产销售的商品,它在市场中的地位跟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的实际需求有关,其数量的多寡理应由市场决定。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多年,“禁摩”这种以强制行政命令取代市场的调节作用,限制商品正常使用的做法对国际上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可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6、 限制上路、停止上牌等方式实行的“禁摩”措施在法律上或多或少存在缺陷,达不到依法行政的要求。
各地的禁摩令多以通告的形式发布,而且大多数没有因此召开听证会,对禁行的措施涉及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听证程序的缺失是不应该的。水、电、气、油等涨价还能开个听证会,为什么禁摩关系到很多人利益的事就不能开个听证会呢?
“禁摩”措施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车主的摩托车是用合法收入在合法的经济组织中购买的,并在指定的交通管理机关办理了合法的手续。交纳了各种费用,获得了合法的行驶资格和权力(即行政许可)。但一纸“禁摩令”却将有关部门对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治安管理的失职行为片面“归罪”于“合法身份”车主,将其已经获得的行车“许可”打了折扣,已经获得的行政许可部分勾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车流量的实际情况,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禁止通行的措施”。
这里有个前提,即“道路车流量的实际情况”,车流量指的是所有机动车的流量,包括摩托车、公共汽车、卡车、的士车、面包车、小汽车等等,车多必然显得路窄,“道路车流量的实际情况”是交通拥挤是所有机动车造成的,如果把这个后果要求其中某一种机动车承担,不管汽车也好,还是摩托车也好,都是不公平的,也违背宪法作为根本法在第33条第2款所确立的平等权原则
停止对摩托车发放牌照,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条规定:“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来历证明、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做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以通告等形式所作的停牌和禁行行为实质上给行政许可增设了条件,即给予上牌的不得为摩托车。
2004年11月2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首次发布《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提出,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车使用和运营的规定。据了解,一辆摩托车每百公里仅耗汽油2到3升。
四、取消对摩托车的限制性措施的做法建议(幻想)
取消在中心城区、城市主干道对摩托车的禁行措施,对上路行驶用于城市交通的机动车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制定更严格的排污标准,在生产、上牌的环节就加以控制,符合标准的给予上路,同时在路面上也进行针对机动车尾气排污超标的动态执法。只要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所列的条件,各城市车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摩托车给予上牌。
在开“禁”的同时依法加强交通管理力度,集中力量治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对摩托车车主/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和安全教育,严厉打击违章驾驶行为。
这些提案估计不会有人理会。都在提倡和谐社会、建设节约型社会,为什么要禁摩呢?禁摩适合中国国情吗?
五、自我安慰
昔日我的交通工具——摩托车,现在已落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原以为骑摩托出行旅游,可以在欣赏祖国大好河山的同时也陶冶情操并减轻平时工作的压力。现在好了,可以专心的在火车和长途汽车上看风景了,有钱的时候还可以在飞机上看云彩,想象它是什么就是什么。
要不咱骑自行车去?要是全世界人民为了环保都骑自行车那有多好,所有人都回到原始社会就更好了,什么污染也没了。可是你能做到每天骑自行车从北陵骑到东陵吗?
假如真的有一天,所有人都换成汽车,出门开车会比走路还慢。
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摩民”以行政诉讼的方式质疑“禁摩令”去和政府打官司,肯定会败诉。
饱汉不知饿汉饥呀,越想越应该允许市内骑马。
理由如下:(按照给摩托车解禁的思路)
1.环保:不但没有尾气,不消耗石油,连马粪都可以当肥料或者燃料。完全的绿色0排放。
2.安全:当然骑马也会伤人,但肯定不会出特大交通事故,肯定不至于每年全国死10万人。马的速度有限,一份快,一分险。骑马也许比骑摩托安全。
3.提升第三产业。养马业,饲料业,配件产业,种马业,骑手服装业,马粪处理业,兽医业等等都会得到极大的发展,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养马业发达了才能培养出好马,一匹好马,恐怕能换一辆奔驰吧!
4.提升城市形象:国外很多大城市都有骑警,有观光马车,中国也应该有。欧美若看到中国人开始用马来代替小汽车和摩托车,肯定对中国的环保问题不再指手画脚,而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5.家家有马的话,一劳永逸的解决了代步工具的投资问题。马可以生马,摩托能吗?
6.马都为人服务多少年了,机动车出现才几年,凭什么剥夺我们骑马的权利?
7.极大的缓解了能源问题,使帝国主义套在我们国家脖子上的能源枷锁不攻自破,有利于国家和民族的生存。
“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陶行知先生的这一育人“真经”深深影响了我。禁摩是穷人给富人让路,城市交通向有钱人倾斜 , 估计制定起草禁摩决定的人没有一个是骑摩托车的!
您要是觉得上面都是胡说,那您就该赞成禁摩。
您要是不赞成禁摩,那就支持市内骑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