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近年来日益显现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两会”代表提出了很多建议。有的代表建议通过税收调节贫富差距,比如对高消费征特别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郝如玉委员则提出,“缩小贫富差距最重要的手段是教育,而不是税收”。笔者赞同郝如玉委员的看法,在调节贫富差距方面,人们往往忽视了教育所能取到的作用。 通过高消费税等手段“劫富济贫”,从本质上说是力图实现一种结果的平等,富人不那么富,穷人也不那么穷。但是,我国贫富差距拉大的深层次原因在于起点不平等和机会不平等,如何保证这方面的公平更为关键。 在历史上,教育一直是国人实现阶层向上流动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社会,教育和因教育而获得的技能是主导社会流动的最重要的机制。大量数据和研究也表明,社会成员受教育程度的高低与其收入的多少成正比例关系。遗憾的是,对于教育这个改变自身命运的重要手段,社会不同群体却没能享受到起点的平等。 比如,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就是确保起点平等的重要手段,然而我们在这方面做得却显然不够。有人大代表指出,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发展艰难。全国农村每年大约有110万名儿童不能入学;有的农村中小学失学率达30%。农村义务教育按时完成率仅76%,全国有7个省区甚至在60%以下;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7.6年,实现程度为10%,提升最慢;农村9%的成人是文盲。 由于政府公共政策上的偏颇造成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农村子女享受教育的机会很少。在人生的旅程中,农村孩子还没起跑就输在了起跑线上。近期公布的国家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显示,随着学历的增加,城乡之间的差距逐渐拉大。农村人口中低学历人口的比例远远高于城市人口,在城市,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人口的比例分别是农村的3.5倍、16.5倍、55.5倍、281.55倍、323倍。这样的社会现状很容易造成穷人的孩子还是穷人,富人的孩子还是富人,本应促进社会公平的教育手段却导致贫富阶层间的鸿沟越来越大。 由于每个人的天赋、能力、努力程度等因素不同,财富水平的差异在任何社会都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社会成员只要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平等的地位,那么,结果的不平等也不难接受,不会引发很大的社会矛盾。显然,如何保证起点平等是比结果平等更需要引起社会关注的问题,也是政府应尽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