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税 务 培 训 网
中税培[2008]018号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差异分析暨执行新税法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解析研修班
各相关单位: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配套的《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在全国所有企业开始实施,对各类企业税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与国际趋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将于2008年在全国所有企业全面推广实施。在会计准则和税法同步变动环境中,企业应如何采取策略和对策?企业如何规避因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所带来的税收风险?如何充分利用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优惠政策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如何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好相关的纳税调整等工作,都是摆在财务从业人员面前急需要解决的难题。
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的宣传贯彻,使广大税务人员和企业财务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执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知晓所得税条例政策内容,帮助财务人员解决新准则、新税法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税务问题及税法与会计的差异问题, 解决财务从业人员在操作运用中难点、疑点,有效防范和控制涉税风险, 避免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和税务负担,中国税务培训网将举办“新所得税法与实施条例暨新会计准则执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解析暨所得税汇算清缴技巧处理培训班的”。届时,将邀请由直接参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起草和修改工作的相关官员及国内著名财税实战专家对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内容逐条进行全面深入地细化解析,并对条款内容进行详细、系统、精确的定位和解答。同时提供由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培训教材。请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作出具体安排;并做好相关参加宣讲会人员的报名工作。
中国税务培训网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二日
一、时间地点:
2008年3月15日--18日 北 京 (15日报到)
2008年3月18日—22日 桂 林 (18日报到)
2008年4月13日--16日 深 圳 (13日报到)
二、参会对象:
税务人员、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部长、科长)、财务主管、财务部门负责人、税务专员、税务中介及中税网各地会员单位;
三、参会费用:
A类:每人xxx元人民币(含会务、资料、场地、专家等费用)
B类:每人xxx元人民币(含会务、资料、场地、专家、食宿等费用)
电话:010-51489676 传真:010-51489529 联系人:曹益铭13552856698 第1页 共三页
四、 附件一: 培训内容大纲及拟邀主讲专家(本次主讲老师从以下专家中选取) |
第一讲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总体概述及优惠政策与反避税的规定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整体构思、背景及主要内容分析 2、税收优惠的具体范围,认定标准与管理 3、过度期税收优惠的具体安排,实施步骤和管理措施 4、对于执行特殊政策地区的税收优惠具体配套措施 5、2008年后外资企业选择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途径和办法 6、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纳税调整方法; 7、新税法涉及转让定价与反避税的内容解析 第二讲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税前扣除标准和范围的规定解析 1、工资扣除; 2、捐赠扣除; 3、社保费用扣除; 4、坏账扣除; 5、借款费用扣除;6、三项费用扣除; 7、业务招待费、广告费扣除; 第三讲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资产的税务处理变化及分析 1、固定资产的处理变化;2、生物资产的处理变化; 3、无形资产的处理变化;4、存货的处理变化 第四讲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资产重组与清算的规定解析 1、整体资产转让的税收处理;2、债务重组的处理; 3、企业合并的处理; 4、企业分立的处理; 5、资产置换的处理; 6、清算的处理 第五讲:新税法、新准则下企业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与纳税筹划 1、汇算清缴时间的变化 2、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及应注意的问题 3、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调整变化与填报解析 3、应税收入与非应税收入及税前允许扣除和非允许扣除项目解析 4、企业年终利润调整方法及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和有效途径 第六讲: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税法的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技巧 一、税收规范与会计规范的总体差异分析 1、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 2、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 3、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原则性差异 4、会计准则对纳税差异的处理 5、纳税差异调整程序 6、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 二、税法与会计在收入、费用确认与计量上的差异分析 1、会计与税法中“收入”的含义2、商品销售收入的差异及处理 3、提供劳务收入的差异及处理 4、代销收入的差异分析及处理 5、视同销售行为差异及处理 6、收入的其他差异分析及处理 三、成本费用的会计核算与税法差异及其他事项上的差异分析 1、借款费用的差异分析及处理 2、职工薪酬的差异分析及处理 3、“三费”的差异分析及处理 4、股份支付的差异分析及处理 5、公益救济性捐赠的差异及处理 6、资产减值准备的差异及处理 7、资产损失的差异及处理 8、企业亏损弥补的差异及处理 9、关联方交易的差异及处理 10、债务重组的差异及处理 | 先生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企业所得税管理处,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小组主要成员之一; 先生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税制改革处,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小组主要成员之一; 先生 中国财政部税政司所得税处, 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小组主要成员之一。 黄德汉先生 中国税务培训网首席税务专家。国内著名实战派纳税筹划专家;黄老师在实际工作中总结了大量的避税与反避税的方案,尤其是高超、绝妙的纳税筹划技巧和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获得广泛和高度评价;以讲课活泼生动、案例丰富、操作性和可行性强深受广大企业欢迎和好评。 陈萍生先生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税务杂志社《税收疑难问题解答》专栏首席咨询专家;中国税务培训网特邀税务疑难问题答疑 坐堂专家、现任职某地税稽查局局长; |
电话:010-51489676 传真:010-51489529 联系人:曹益铭13552856698 第2页 共三页
五、课程收益:
此次培训中将首次公开所得税在制定,执行和遗留等方面300多个热点问题,并从中选出一部份焦点问题进行解析,让企业对所得税更深一步的加以运用.
六、研讨方式
重点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并辅以提问、答疑
讨论、现场咨询等互动的交流方式进行。
七、增值服务:
1、赠送参会代表每人一套企业纳税实用软件;
2、参会代表每人将获赠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文本;
3、学员可享受中国税务培训网一年普通会员服务:如税法查询、纳税辅导,专家答疑等;
4、可协助获得美国ACI注册国际会计师或注册国际税务师证书。
5、交纳学费6800元可成为我们的培训会员;一年内免费参加我们的4次培训,每次参会限一人,食宿费自理;
6、参加培训的学员可免费享受港澳4日考察活动,(小费及自费项目自理、自备港澳往来通行证、深圳集中出发,赴港时间可不限,往返深圳的交通费自理)
八、特别关注:
1、颁发研修班结业证书,需提前申请,每人交纳工本费100元及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2、特别提示此课程企业经营者和财务管理者一起听课效果更佳。
九、参会方式:
报名参加会议的同志,请详细填写好回执表传真至会务处,会务处按报名先后预留会议席位与学习资料。会议报到通知在开会前一周发放
参 会 申 请 表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注:此表可复印,须正楷字填写,传真至010-51489529)
单位名称 | | 单位签章 | |
通讯地址 | | 参会地点 北京 □ 桂林□ 深圳 □ |
姓 名 | 性 别 | 职 务 | 电 话 | 传 真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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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10-51489676 | 联系人 | 曹益铭 13552856698 |
参会费用 |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小 写 | |
户 名 | 中经商联(北京)科技发展中心 | 开户行 | 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西直门支行 |
帐 号 | 0200 0650 1920 0102 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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