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洱海
——大理洱海水体景观环境保护治理经验交流
一、洱海基本情况
大理风景名胜区,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含苍山洱海风景区、剑川石宝山风景区、宾川鸡足山风景区和巍山巍宝山风景区四个景区,总面积1012平方公里, 2006年1月,“大理风景名胜区——苍山自然与南诏文化遗存”被国家建设部公布为首批中国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苍山洱海风景区是大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由气势恢弘的苍山、高原秀丽妩媚的洱海、古城、三塔及山海之间自然与人文完美结合的田园风光构成。景区素有“风、花、雪、月”四大奇景。
洱海是苍洱风景区的景观环境中心,是云南省第二大高原湖泊,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方面高度重视洱海的环境保护,先后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进行保护治理。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洱海面源、内源污染日趋严重,洱海水质呈下降趋势。到2003年的1—10月,洱海水质仅有3个月达Ⅱ类标准,有3个月下降到Ⅳ类标准。为此,“十五”期间,特别是2003年以来,在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等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大理州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洱海之事无小事,洱海之水金不换,只要洱海清不怕得罪人,只要洱海清政绩不显也开心”的观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洱海,通过扎实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完善了治理的思路,创新了机制体制,启动了洱海保护治理“六大工程”,逐步建立起重奖重罚、真抓严管的机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治理保护体系。
二、洱海水体景观环境治理保护主要成效
几年来,在洱海水资源的保护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是:
(一)洱海的水质逐步得到改善。2004年至2006年连续三年从原来的洱海全湖水质局部下降到Ⅳ类恢复到总体达到和保持Ⅲ类,2004年有一个月、2005年有三个月、2006年有两个月的水质总体达到II类。今年上半年洱海水质总体保持Ⅲ类,其中1、4、6月达到II类水质标准。目前,洱海仍然是全国城市近郊保护得最好的湖泊之一。
(二)洱海的自然生态系统逐步恢复。随着洱海生态环境的改善,水产品的种类、产量不断增加。2006年,仅洱海渔业产量一项,全年起捕量达730万公斤,起捕量连续两年增长10%以上,扭转了以前负增长的态势。同时,洱海自然环境的改善,也吸引了众多候鸟落户洱海。
(三)洱海的魅力不断增强。随着洱海环境的改善,许多有识之士和实力雄厚的商家已经瞄准了大理这块宝地,慕名前来旅游度假和投资兴业。仅“十五”末,大理市旅游人数及旅游收入分别达481.47万人和23.89亿元,分别比“九五”末增长20%以上;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达18.69亿元,比“九五”末增长43.7%。
(四)洱海流域的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好洱海是大理州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我们虽然提出一切规划、建设和开发,都必须服从于洱海的保护,但并不影响流域区域内经济社会的发展,反而针对洱海保护治理,通过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循环经济之路,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06年,全州完成生产总值275.28亿元,同比增长13.3%;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8.75亿元,增长19.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7.73亿元,增长30.1%;全州农民人均纯收入243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76元,分别增长8%和13.4%。真正实现了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目标。
三、洱海水体景观环境保护治理主要经验
在大理州经济增长、人口增加、污染负荷加重的情况下,由于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方法得当,洱海保护治理取得了重大成效,流域内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社会也进入了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在洱海保护治理的实践中,我们大理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是:
(一)着力于综合、全面、系统的工程治理,切实增强洱海保护治理的系统性和有效性。洱海污染不是孤立的,而是多方面因素长期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我们对洱海的治理,首先就确立起科学的、系统的综合治理思路,坚持从湖内治理为主向全流域保护治理转变,从专项治理向系统的综合治理转变,以专业部门为主向上下结合、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治理转变,在巩固“三取消”、“三退三还”、“三禁”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洱海生态修复、环湖治污和截污、流域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和城镇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流 域水土保持、洱海环境教育管理的洱海保护治理“六大工程”,进一步增强洱海保护治理的针对性和系统性。目前,通过各项工程的实施,洱海湖区净化水质的生态功能逐步得到恢复。
(二)着力于体制和机制创新,建立健全洱海保护治理的长效机制。针对洱海多年来一直分属大理、洱源两市县,带来体制不顺,管理协调任务重的实际,将原来隶属洱源县的江尾、双廊两个乡镇划归大理市,并把州洱海管理局调整为市属市管,整个洱海由大理市统一负责管理,理顺了管理体制。严格考核兑现了上一轮洱海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与大理市、洱源县和州级9个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了新一轮洱海保护目标责任书,从州到县市、县市到乡镇、乡镇到村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实行风险金抵押和一票否决。建立流域河(段)长和垃圾收集员负责制管理模式,由各镇聘请入湖河道管理员对各河段进行责任管理,聘请农村垃圾管理员负责收集沿湖各自然村的生活垃圾,基本做到村组垃圾收集进垃圾中转站,又从中转站运输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同时,还对农村卫生公厕和生态卫生旱厕建设进行了试点。通过这些措施,确保了各项治理任务的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三)着力于法制、制度建设,切实加大依法治海、规范管海的力度。长期以来,洱海实行夏秋蓄水质差的洪水,冬春放清水发电,低水位运行,加速了水质恶化。为了改善水质,经过反复科学论证, 2004年,我们依法按程序重新修订了《洱海管理条例》,依法确定将洱海正常来水年的最低生态运行水位从原来的1971米提高到1972.61米,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下,将洱海从云南省电网枯季调峰地位改变为以环保为主,洱海水资源调度权交给大理州,确保洱海生态用水,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调度运行方式。进一步加强洱海保护中的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减少和杜绝流域内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生。“十五”期间,在全面巩固洱海“双取消”的基础上,依法实施了洱海“三退三还”工作,共退鱼塘还湖4324.94亩,退耕还林7274.52亩,退房屋还湿地616.8亩,同时取缔湖内挖沙船9艘、机动运输船126艘、渡口船6艘,对103艘小旅游船减量重组,保留了52艘并按环保要求进行了技术更新改造。同时全面清理、整治、取缔、规范了洱海面山采砂取石行为,并建成大理石集中加工生产基地。从2004年开始,对洱海施行全湖半年封湖禁渔,并在环湖建立10个渔港,对环湖4000多艘渔船进行进港管理。州人民政府还先后完善颁布实施了洱海水污染防治、水政、渔政、航务、流域村镇及入湖河道垃圾污染物处置、滩地管理等实施办法,发布了加强洱海径流区内农药、化肥使用管理的通告等,为依法治海、规范管海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重视规划和科技推广应用,切实提高洱海保护治理的质量和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治理成效和水平,我们在工作中特别注重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认真编制《大理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多次请国内外环境和风景专家到大理指导洱海水景观的保护工作。目前,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领导组办公室共同承担的《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规划(2003—2020)》,已通过评审,并得到省政府批准,为洱海的科学防治奠定了基础。制定了洱海水质监测方案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方案,将原来每年3期6次的洱海水环境监测增加到每月一次,实行每月监测报告制度。布设了20个农业环境监测点,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全面监测和综合分析;每月一次对洱海主要入湖河道水质进行监测,定期不定期召开洱海水质分析会,及时跟踪掌握洱海流域面源污染及水质动态,为对症施治提供科学依据。完成了洱海1/5000水下地形图及1/500陆地环状地形图的数字化测绘工作,初步建成了“数字洱海”信息管理系统。控氮减磷优化平衡施肥技术在洱海流域大面积推广应用,生态农业的效益不断增加,仁里邑农村生活污水湿地处理技术、喜洲董苑生活污水生态砾石床+造流暴气技术(图)、庆中污水处理厂利用硅藻土处理城市污水技术获得成功,对洱海保护治理的实施起到系统的指导作用。
(五)着力于创新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保护治理资金。洱海治理需要大量投入,仅《洱海保护治理规划》“六大工程”34个子项目,资金概算总投资达30亿元。这么大的投入,仅靠大理州财政有限的资金和大理自己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我们不断创新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投入。主要是提高水资源费的收取标准,按走小步、不停步的思路,逐步把自来水费从每立方米1.2元提高到3元,先从2004年1月1日起提高到2元,到2007年底水价提高到位。最终每立方米水费提取洱海治理费1元,加之每年收取的洱海水资源费全部用于洱海的保护治理。此外,还向银行贷一部分资金,并依靠社会力量,率先在全省采用BOT方式由私营企业云南庆中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投资350万元建成了日处理5000方的灯笼河污水处理厂,取得了投资省、占地少、运行费用低、处理效果好的成果。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的项目、资金支持。目前,洱海水污染综合防治一大批项目的建成,对洱海的保护治理起到了标本兼治的作用。
(六)着力于发动全社会参与,全力打造洱海保护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洱海保护治理是一个区域性、社会化的系统工程,既需要政府部门的主导组织,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一方面,我们要求各级各部门发挥部门优势,密切配合,相互联动,狠抓治理工作落实。发展改革部门牵头项目申报,经委负责流域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城市、城镇排污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国土部门负责国土治理、水土保持和小流域治理,林业部门负责面山绿化及退耕还林,农业部门负责面源污染治理,工商部门负责流域禁磷,洱海管理部门负责水政、渔政和综合执法,环保部门负责统一监管,形成各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保护治理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讲座、墙报、黑板报和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的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2003年起每年组织一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保护洱海、清除垃圾”爱国卫生运动。2004年,编制并于9月正式启用了以洱海保护为重点的中、小学地方环保教材,作为必修课,从娃娃开始狠抓环保教育。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增强了 “洱海清、大理兴”意识,使洱海保护治理各项工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洱海保护治理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目前,洱海的保护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随着流域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不断增长,各类污染物随之增加,并且洱海湖体由于多年的污染物积累,富营养化程度较高,加上原有的水生生态系统还未完全恢复,自净能力还较弱,洱海保护治理的形势依然严峻。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有信心、有决心以,在“十一五”期间,将继续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建设部及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湖泊保护治理的成功经验,特别是认真学习好国内外湖泊保护治理的成功经验,以稳定改善洱海水质为目标,以流域产业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为根本措施,以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主要入湖河流综合治理为重点,继续实施好洱海保护治理“六大工程”,通过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实现洱海水环境质量的稳定改善提高,力争到2010年,主要入湖河流水污染基本得到控制,水质达到Ⅲ类,洱海水质恢复并总体达到Ⅱ类,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的大理提供更加优美的自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