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自主招生
※ 何为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是扩大高校自主权、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探索。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据了解,北大、清华等22所高校从2003年起首批实行自主招生试点,之后自主招生试点高校逐年增加,截至2007年,全国共有59所高校可实施自主招生。这59所高校既包括北大、清华、中国人大、北师大、复旦等综合性大学,也包括在某些领域领先的重点院校,如电子科技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
※ 自主招生程序
一、试点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二、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或其他形式提出申请,由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三、试点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四、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须及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试点学校网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五、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对先期考核通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六、试点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将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通过本省级招办信息平台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 自主招生考试全程指导
一、有的放矢选准学校
自主招生目前大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高校拿出招生计划总数的5%进行自主招生,高校通过测试来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考生入选后还要参加全国统考,在录取时可享受一定条件的优惠;第二类是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在上海地区实行的自主选拔录取,这两所大学录取改革最大的突破在于面试结果即能决定录取与否。已经被自主录取的考生,也要参加高考,但高考成绩只作为录取的参考。目前这种自主选拔只针对上海考生;第三类是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近年来,上海、北京等地区的部分高职院校实行自主招生,如2006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在北京京实行了自主招生。考生参加这些院校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后,可直接被录取,不用再参加高考。高校自主招生主要集中在第一类。考生无论参加哪种形式的考试都必须参加高考,高考成绩才是第一参考因素。对第一类来说,考生必须是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通过测试的考生取得自主招生资格后,会在高招录取时享受20分左右的加分。而对于第二类,面试作为录取过程最关键的环节,凸显了大学自身的择才方式和标准,也为进一步扩大高校自主权提供有效的经验。
2007年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有59所,很多重点院校都有自主招生政策,但各学校的政策及录取条件是不同的。大家一定要充分了解各学校的相关政策,有的放矢,选择学校。值得注意的是,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该校,才能享受自主招生的优惠政策。每年自主招生选拔时间为当年十月至次年四月间,要留意报名截止时间。
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从对入选者的优惠政策上可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所有入选考生,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注:大部分高校要求成绩为考生高考原始成绩,不包括各类优惠政策加分),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安排,学校即可录取,如华中科技大学;第二类是入选考生在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享受降分录取,如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若考生高考分数未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自主招生的优惠政策自动失效。所以同学们一定要在选学校时考虑到自己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高考中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自己在高考中可能取得的成绩。
根据去年各学校的考试内容来分,又可将学校分为四类。第一类是考的科目较多,同时也有面试的学校,这类院校比较适合那些综合能力较强的考生报考,但在选择学校上要注意策略,比如有些学校,笔试时只考语文、数学、英语这三门主科,对于某些同学而言,这些并非自己的强项,物理才是他的拿手好戏,就可以有意识地选报一些考物理的学校,如西安交通大学;第二类是只有笔试没有面试的学校,如华东理工大学,有些同学性格腼腆,不太擅长与人打交道,就可以选报这些学校;第三类是只有面试没有笔试的学校,如中南大学,这类学校比较适合生性活泼,善于与人打交道的同学选报。同学们在选报学校时要充分考虑自己的优势,做到扬长避短。第四类是只需向所要申请的高校寄去所准备的材料,无需任何笔试和面试,这就需要考生有较强的硬件(获奖证书之类)做后盾,如厦门大学。另一些学校,如华南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只要求寄出考生自己的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就算通过了自主招生,无须参加任何笔试和面试。
二、准备资料报名考试
各大学一般都是让考生寄去简历及自我陈述(多数学校还要求寄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高中三年的成绩单),通过筛选决定该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资格,准备一份能充分展现自己优点及才华的自我陈述,显得尤为重要。在自我陈述中,要实事求是,不可随意夸大事实。有些同学在自我陈述中,显得有些过于谦虚,不容易引起老师注意,这也是不可取的。在此想提醒大家的是,在自我陈述中要充分表现出自己的优势。当然不是不让你谦虚,而是要大家把握好火候。在自我陈述中可以写对大学的态度、想法,个人的兴趣爱好、特长,想在哪方面发展,一定要写得有个性,让初审评委看后能够把你和其他人区分开来。若你要参加自主招生的这所高校还有面试,则面试时考官的问题和这篇文章的内容有很大关系,尽量在文章中展显你所擅长的方面,让面试考官有可能问及。
三、考前的复习
自主招生考试是在高考前进行的,如何平衡好自主招生考试及高考的复习,是极为重要的。自主招生笔试的考题,会因大学侧重发展的学科不同而有所差异,一些文科较为突出的综合类大学,在考试时就可能会多考些文科的知识。上海的中学所用教材与全国人教版教材的侧重点有一些差异,所以在上海的大部分高校出的试卷,让学习人教版教材的考生做起来难免有些不顺手。另外,上海高校的英语试题词汇量大,理科的考题与外地学校比起来也有些偏难。大部分学校的考题难度是在高考考纲范围之内的,只要平时基本功打扎实了,就不必担心自己无法通过自主招生考试,但也不排除部分高校会出大量的竞赛考纲范围内的题目。
四、考中的注意事项
考生不要对自主招生考试有http://www.gotopku.cn)。
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5日至2007年12月5日(12月5日24: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停止接收报名材料时间:2007年12月10日。
三、选拔程序
1、初选: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由我校自主招生、保送生专家组组织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
2、笔试。2007年12月30日在各省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笔试科目:文科: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每科100分共500分)
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每科100分共500分)
3、面试。2008年1月21日—2008年1月23日在北京大学进行。
面试内容:综合素质考察。
四、选拔原则
2008年我校仍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申请原则,由我校自主招生、保送生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我校将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参考综合考察成绩决定第二轮面试人选,最终根据面试和笔试的综合成绩确定2008年自主招生、保送生候选人。
今年我校继续采用统一的笔试和面试,考试中不分自主招生和保送生,最终认定的候选人均具备自主招生资格,我们将在高考录取中给予北大当地录取线下降20-30分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北京大学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确定),并在专业录取时享受降分10分的优惠政策。
最终候选人中具有保送资格(以教育部公布的数据为准)的考生可以申请保送录取,也可以自然成为自主招生候选人。
五、重要日程
①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12月5日。
(逾期将影响申请人的复试资格评定,有条件的中学烦请将申请表格收齐,由学校统一寄至我办,以防材料遗漏。)
②笔试通知 2007年12月25日在北大招生网查询,获得笔试资格的同学自行打印笔试通知。
③笔试时间 2007年12月30日
④面试通知 2008年1月15日在北大招生网查询,获得面试资格的同学自行打印面试通知。
⑤面试时间 2008年1月21—2008年1月23日
所有考试信息均在北大招生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9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1
咨询电话:(010) 62751407
电子邮件:bdzsb@pk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otopku.cn
中国科大2008年保送与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08年继续进行保送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根据“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欢迎综合素质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选拔,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申请保送的考生须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
二、报名办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网http://zsb.ustc.edu.cn上报名,并将以下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08年保送/自主招生申请表》;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复印件;
4、申请保送须提供个人陈述(本人签名)。
三、选拔程序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获选拔资格。
1、保送生:我校组织专家组到全国学科竞赛决赛现场和部分省级重点中学直接面试录取保送生;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笔试,成绩优秀亦可录取为保送生。
2、自主招生: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
笔试地点:我校在合肥、长春、石家庄、郑州、济南、南京、武汉、南昌、广州、成都、西安等十一市设立考点,考生就近选择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数学、物理、英语。
四、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考生的选拔考试成绩、竞赛成绩、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保送与自主招生资格生。
2、申请保送而未达到我校要求的学生,如笔试成绩合格,可转为自主招生资格生。
3、自主招生资格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作为第一志愿且不能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4、自主招生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1调档线下20分,且在当地重点控制线上,即予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1调档线,加10分选择专业志愿(不含理科试验班类及本硕博连读班)。因江苏省2008年实行新课改方案,其自主招生资格生选测科目为物理且达到A+,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1调档线下10分,且在当地重点控制线上,即予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1调档线,加5分选择专业志愿(不含理科试验班类及本硕博连读班)。
5、确定的保送与自主招生资格生,我校报教育部、各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备案,通知所在中学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五、重要日程
1、面试报名截止:2007年12月14日
2、笔试报名截止:2007年12月21日
2、笔试通知:2007年12月26日
3、笔试时间:2008年1月5日-6日
4、成绩查询:2008年1月21日
5、预录查询:2008年1月28日
6、签订协议:2008年3月1日
所有信息均在中国科大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留意查询。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大招生办公室
邮 编:230026
电 话:0551-3602553、3602563
传 真:0551-3603222
电子邮件:zsb@ustc.edu.cn
网 址:http://zsb.ustc.edu.cn
七、监督机制
1、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荐人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我校取消其选拔资格,并取消所在中学两年推荐资格。
2、学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西安交通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素质教育精神,扩大高校选拔人才的自主权,实施“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多元化考试评价”相结合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经教育部批准西安交通大学2008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招生。
一、选拔对象
面向北京、陕西、甘肃、山西、山东、河南、河北、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江苏、浙江、江西、安徽、辽宁、吉林、黑龙江十八省(市)的省级重点(示范)中学招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理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1. 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茅,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者;
2. 高中阶段参加各学科竞赛获得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并且学习成绩优异者。
二、选拔人数
150-200名(占我校预留计划)。
三、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登陆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202.117.3.21/),进行“网上报名”,并记牢自己的报名号及密码,以便随时查询录取状态。
2.提交材料:将以下材料①《2008年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②推荐表(从招生网下载);③高中阶段学年成绩单(须有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④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于2007年12月1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至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3.资格审查: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复试学生名单。资格审查的标准以申请者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竞赛成绩、获奖情况、参与社会实践工作、课外活动、兴趣爱好和发明创造等综合成绩确定。
4.复试办法:
复试内容:笔试(科目:物理、数学、英语)+面试
复试时间:2008年1月5~6日,届时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复试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5.录取办法: 根据我校自主选拔考试综合成绩确定自主选拔录取的资格学生名单,并将学生名单通知所在中学。我校及考生所在中学将资格学生名单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西安交通大学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市)招生办备案,同时向考生本人寄发“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
友情提示:考生的所有报名资料一律不退还,请自留复印件。
四、优惠政策
被确定为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第一志愿必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且服从专业调剂、高考成绩(包括单科成绩)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政审和体检合格,高考录取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在我校自主选拔考试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前10%的考生,且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当地提档线,我校保证录取第一专业志愿。
2.高考成绩达我校在当地提挡线以上(包括提前批次)的考生,我校予以录取,并在高考成绩(实际分数)上加20分排队分配专业。
3.高考成绩达我校在当地录取线下30分(不包括提前批次),但不低于当地一本控制线,我校予以录取,并将根据各省(市)实际招生录取情况分配专业。
特别提示:以上优惠政策仅针对高考满分为750分的省市。对于满分小于750分的省市,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4.对于高考成绩优秀的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入学后的前两年,集中编入“钱学森实验班”(请查看“钱学森实验班”简介)实施教学。重点加强理性思维能力、数学建模能力、物理洞察能力等培养。在大学三年级时回到各自录取的原专业继续两年的专业学习。入学两年内,符合西安交通大学转专业条件者,除了可以按学校规定正常转专业外,还可以优先转入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和工商管理类(仅限学硕生)专业学习。
五、监督机制
1.学校纪监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2.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六、本实施方案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邮政编码:710049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崔老师
咨询电话:029-82668320 传真:029-82668320
招生办网址:http://202.117.3.21/
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为推动素质教育,选拔创新型拔尖人才,根据教育部2008年关于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通过自主选拔方式招收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08年本科招生计划为2700人,自主招生计划所占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执行过程中,坚持“控制规模、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选拔类别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各省级示范性高中应届毕业生,可报名申请:
1、学习优秀生:学习成绩始终名列所在中学年级前茅,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学生。
2、理科特长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各项理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对化学专业具有浓厚兴趣的理科特长学生。
3、文科特长生:高中阶段在文史哲等基础学科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对党史研究具有浓厚兴趣的文科特长学生。
4、美术特长生: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对景观建筑设计具有浓厚兴趣的美术特长学生。
5、其他:在艺术、体育、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特长,或在热衷志愿服务、公益事业、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北京地区考生:
1) 我校根据北京市各中学高中毕业生质量、近五年考取我校的情况,确定少量具有推荐考生资格的中学。获得推荐资格的中学,可以按投放的名额和推荐要求向我校推荐优秀考生。
2)由中学推荐的考生,凭我校发放的验证码登录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网(www.rdzs.com)网上报名系统,按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过程,并从网上打印报名表。每个验证码仅限一名考生使用,无验证码的考生申请无效。
其他地区考生:
符合选拔条件的考生,登录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过程,并从网上打印报名表。
2、中学推荐:从招生网下载并打印《中学推荐信》,由中学负责填写学习成绩、评语和推荐意见,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3、《个人申请》:通过《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200字(三页纸以内)。《个人申请》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
4、材料装订:将《报名表》、《中学推荐信》、《个人申请》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作品等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另附一张与报名表同底版的一寸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名号。
5、材料邮寄:中学负责收齐本学校所有报名考生的材料,用特快专递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选拔部分优秀考生参加冬令营活动。初审合格考生须在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标准为200元/人。
2、选拔测试:初审合格考生到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冬令营的自主选拔测试。测试内容包括文化课笔试(含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面试。
3、确定资格: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及综合测评结果,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名单。资格生名单在人大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级招办备案。
4、中学公示:中学须将被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名单在校内公示。
五、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按户口所在地要求参加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国人民大学。
2、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中的“学习优秀生”,应在我校对其所在省份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内填报专业志愿;“理科特长生”第一专业志愿须报考化学专业;“文科特长生”第一专业志愿须报考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专业;“美术特长生”第一专业志愿须报考提前批次的艺术设计专业(景观建筑方向)。
3、报考“学习优秀生”或“其他”类别的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正常录取线下20分(对冬令营综合测试成绩排名前10%的考生,可降至线下3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点线,我校将予以录取。根据高考成绩并考虑考生特长和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4、报考“文科特长生”、“理科特长生”类别的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正常录取线下3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点线,我校将予以录取。
5、报考“美术特长生”类别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测,且成绩合格。如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线,我校将予以录取。个别水平突出的考生,可适当突破重点线录取,但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本科线。
六、测评及监督机制
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委员会将依据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统一的测评标准。同时,由学校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在选拔过程中,学校纪委全程参与。
七、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0日至12月7日
2、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12月10日(以我校接收时间为准)
3、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07年12月20日
4、网上缴费时间:2007年12月21日至2008年1月5日
5、全国优秀中学生冬令营时间:2008年1月12、13日(11日报到)
八、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www.rdzs.com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联系电话:010-6251115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邮政编码:100872
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作为教育部首批确定的22所开展自主选拔录取(以下简称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高等学校之一,在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体现教育创新、素质教育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的基础上,已成功开展五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每年从全国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选拔录取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好、特长突出的优秀创新人才数十人。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08年自主招生全部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促进中学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逐步改变以高考分数为唯一选才标准的招生录取制度,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与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有关领导、相关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对自主招生拟入选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负责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组织协调对申请者的考核、相关数据汇总和分送、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入选候选人名单等。
2.成立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成员由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制定自主招生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并负责对申请人实施考核。
三、申请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接受国家《免费教育师范生协议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自愿报考我校免费教育师范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2、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者;
3、在文学、语言文化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
4、具有其他特殊才能及突出成绩者。
注:上述各项均需提供具体证明材料。
四、招生专业、规模与范围
1.自主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教育技术学。
2.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学校年度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列入机动计划,不占用我校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
3.自主招生生源面向全国。欢迎符合申请条件的优秀学生踊跃自荐,各中学积极推荐。
五、招生程序
1、申请程序
2008年我校自主招生仍遵循本人自荐和中学推荐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07年12月1日在本网站开通)。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须上网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网报系统打印报名表(其它格式无效),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与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论文、中学推荐信等相关材料一并寄至: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5)。 截止日期(以寄件日邮戳为准):2007年12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不退还。 咨询电话:010-58801802,010-58807962 传真:010-58800562
2、资格初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自主招生工作组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核。(请注意: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状态,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3、考核与资格确定
多项能力考核:初审合格的所有申请者均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多项能力测试(笔试)。
专家组考核:根据初审合格者所属科类(文科或理科),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专家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考核。
资格确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多项能力测试和专家组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请注意: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核结果,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考核将于2008年1月19-20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
4、公示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上网公布,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和省级招办对入选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5、录取原则
经我校考核确定的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必须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录取。
(1)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调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语文、数学、外语中任一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145分(150分制)或文科、理科综合高考成绩不低于290分(300分制),且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控制线。
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向其所在省级招办提出录取申请,并根据考生在学校自主招生考核时认定的专业安排其录取专业。被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作为“免费教育师范生”,我校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免费教育师范生协议书》。新生开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和签字后的协议书报到,入校后享受协议书规定的权利、履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如考生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请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自己的高考信息(高考考生号、高考成绩等)。
六、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学校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负责领导和实施自主招生工作,保证整个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做到“标准刚性、程序规范、办法公开、过程监控、结果公示”。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考生所在中学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进行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推荐中学,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推荐资格,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媒体通报。
5、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林业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多元化考试评价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在2008年继续通过自主选拔录取,在全国范围内选拔综合素质高、特长突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进入北京林业大学学习。
一、申请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者;
2、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五大学科竞赛中获得单科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
3、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者;
4、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
5、具有文学、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并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中获奖者;
6、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7、省级重点中学或省级示范性中学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者;
8、具有美术特长者;
9、其他具有突出才能者。
注:1、上述各项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以在高中阶段获得的为准。
2、符合第8条申请条件“具有美术特长者”须为理科考生,复试时除笔试、面试外,须加试徒手画,且只能报考我校园林、风景园林、城市规划、数字媒体艺术、工业设计专业。
二、招生规模和范围
1、招生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列入预留计划。
2、招生范围面向全国。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优秀学生踊跃自荐,各中学积极推荐。
三、申请程序
申请者可由中学推荐或个人自荐,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即日起——2007年12月23日)凡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须上网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网报系统打印报名表(其它格式无效)。
网上报名后,申请者将以下材料以A4纸标准装订成册,寄至: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19信箱,招生办公室收(邮编:100083)。信封左下角注明“自主选拔录取”。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有效。
2、高中阶段中学教务部门打印的各科原始成绩单和年级排名表、会考成绩,盖章有效。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符合第8条申请条件“具有美术特长者”须提供素描、色彩作品原件各一幅。
5、中学推荐信。(所有申请材料学校需存档,不退还申请者,请做好备份)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和复试通知于2007年12月31日后在我校招生网公布。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状态,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复试
初审合格者参加复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能力,由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同一时间进行考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符合第8条申请条件“具有美术特长者”,除笔试、面试外,须加试徒手画。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上述五所高校中的一所,并在该校参加笔试、面试。
3、确定入选名单
自主选拔录取评审委员会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提出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意见,并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将入选考生分为A、B两档,报请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A、B两档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在北林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及其所在省(市、区)高招办备案,同时通知其所在中学给予公示。
五、录取办法
1、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所学校;并在考生所在省(市、区)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
2、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且身体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3、专业安排: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A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上加40分、B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上加20分参与专业选择。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但加分后仍未达到我校在本省(市、区)调档线,志愿填报合理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特长和填报专业志愿予以安排专业。
六、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自荐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七、重要日程
1、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2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2、初审结果查询:2007年12月31日(网上报名系统查看,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
3、复试报到时间:2008年1月12日(复试内容和日程安排以复试通知为准)
4、复试时间:2008年1月13日
5、成绩查询:2008年1月底(入选名单报教育部和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招生网公示)
北京科技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动素质教育,北京科技大学2008 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通过“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
一、选拔标准和报名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者;
3、在科技创新、外语、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能者(有高中阶段相关材料可以证明);
4、在全国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者(高中阶段);
5、“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者”奖项者(高中阶段);
6、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高中阶段);
7、省级重点中学或我校优质生源基地重点推荐的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有相关材料可以证明)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纳入学校预留计划中。招生范围面向全国。
三、推荐程序
1、网上报名:我校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2007年12月23日止。学生须登录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网(zhaosheng.ustb.edu.cn),点击 “网上报名”,进入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的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北京科技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
2、中学推荐:从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网打印的《北京科技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由中学负责填写学习成绩(加盖公章)、评语和推荐意见,经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随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论文等装订成册(A4标准),在12月25日之前以特快专递寄至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3)。可从我校招生网上查询申请材料是否寄达。(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3、学生网上报名时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选择专业志愿(请参照我校招生网上2007年招生计划公布的专业)。若偏离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将对其志愿进行调整。我校将在网上通知初选合格者被认定的专业,初选合格者将依据我校认定的专业到我校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于2007年12月31日在我校网上查询;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学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试。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由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五所高校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考生只能选拔上述五所高校中的一所并在该校参加笔试和面试,面试由各校自行安排。
3、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类型和考试结果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4、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后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5、对于入选学生我校将邮寄资格认定书,资格认定书上将明确注明认定的专业和优惠政策。
6、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入选学生若在高考志愿中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或在专业志愿中放弃资格认定书认定的专业,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政策。
7、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特别优秀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其他入选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六、报名及考试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2月25日(以学校收到申请材料为准)。
考试时间:初审合格学生方可参加2008年月1月12、13日考试(请关注我校网上“北京科技大学保送生及自主选拔录取考试通知”)。
七、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zhaosheng.ustb.edu.cn 咨询电话:(010)62332893 62325294
电子信箱:zhaoshengzixun@ust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