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资本市场的金融热潮随着
银行管理的加强以及银根收紧政策的显效,较之前略有降温。然而,各商业银行为占领市场而展开的竞争依然相当激烈。为此引发的信用卡透支纠纷也大幅度上升,并引起法律部门的严重关注。根据人
民法院的数据表明,由于商业银行盲目争取客户而导致吸引恶意透支客户的案件也同比上升。有关消息称,2006年1月央行启动至今的“个人诚信系统”在向市场推进中也颇受争议,屡次受到公众责难。“个人诚信系统”是主要记录在银行办理业务的客户不良信息和办理业务参照的评级标准的系统。出现“污点”信息的客户则终身不能消除记录。此外,有不良记录的学生在日后办理相关内容的手续时,过程比“清白人”更为繁琐和困难。有关条例显示,经过司法部门审定属于“恶意透支行为”且费用超过5000元将以刑事案件立案。
对此,公众的反应则褒贬不一,说法各异。
看法一:谁对“个人诚信系统”的作用负责?
看法二:“个人诚信系统”与
刑法保护的“个人隐私权”及相关人权出现对立时,应该如何论处?
看法三:司法追究“恶意透支行为”时,是否对银行及
金融系统的主导责任须同时以当事人一并论处?
看法四:银行作为金融系统的运作机构,如何在不流失信用卡客户的基础上,防范市场风险?以避免损害金融客户对其品牌的确信度?
看法五:反对将“污点”信息当作“囚犯刺青”或“终身烙印”的群体则认为,“不能消除不良信息记录”的系统,将涉嫌侵犯公民的相关权益。
面对以上种种看法,笔者深感经济、法律、市场并不是一个封闭的小圈层,有关领域专家应该集思广益,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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