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第一期“保险业抗灾救灾要情专报”是2月5日发出的,这个“要情专报”就是中国保险业进入战时状态的一个标志,接下来,保险业在冰雪灾害面前的投入不断刷新。2月11日,“保险业抗灾救灾要情专报”已经发出第十四期,这份“10日快报”里呈现的灾情统计已经大幅度上升,“截至2月10日,保险业共接到雨雪灾害保险报案80.34万件,已付赔款10.4亿元”。
灾难的脚步似乎比保险
制度完善的脚步要快得多。2月13日,春节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民政部部长李学举披露了最新统计出的数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造成107人死亡、8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达1111亿元。与民政部公布的巨大损失相比,几十亿元的保险理赔根本就是杯水车薪。
主笔◎李三
巨灾保险缺位
刘新立博士是北大风险管理与
保险学系副主任,她还兼任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巨灾保险方面的课题。“以我了解的情况,这样大面积灾害发生,任何一个
国家或保险公司都不能保障100%得到保险赔付。但从理论上说,任何风险又都可以通过保险的方式得到转嫁,洪水、地震、飓风等很难预测的风险,在保险市场比较发达的欧洲、北美和日本,已经都可以得到保险保障”。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的进步有目共睹,随着人们风险意识的增强,整个保险业的保费收入在去年超过7000亿元,在世界排行位居第九。但在巨灾保险方面,却几乎没有涉及。“由于巨灾险的缺位,在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经济损失的保险赔款很低,通常也就是灾害损失比例的5%,而全球平均水平大约在36%。”
统计学、精算学、
保险学等学科把风险定义为某一事件造成破坏或伤害的可能性或概率,这个定义带有明显的
经济学色彩。于是,在保险范畴,风险就有了两层含义:一是可能存在损失,二是这种损失是不确定的。巨灾保险就是指对突发性、无法预料、无法避免且危害特别严重的灾难性事故,如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给予保障的风险分散制度。
北京师范大学灾害与公共安全研究所曾赴灾区调查,他们看到,巨灾风险后的灾区重建基本靠政府补贴和社会捐赠,政府财政承担了最主要的赈灾重建任务,却造成突发性财政负担。社会捐赠所能承担的任务有限且具有随机性,两者合力也只能解决吃饭、喝水、应急医疗等最基本的重建任务。
刘新立告诉记者,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将比较大的风险,尤其是特别重大的自然灾害风险通过再保险分担,“通过再保险,一方面可以将大数定律应用到更广泛的区域,从而使在局部区域内不可保的风险成为可保风险或准可保风险。另一方面,可将巨额风险分散给其他保险人,从而由众多保险人来共同承担风险,这样就能保护直接保险公司免受巨额索赔、异常风险或次标准风险的影响”。记者了解到,1985年墨西哥大地震、1988年吉尔伯特飓风最后赔偿责任的98%以上都是由再保险公司清偿的,1992年美国的安德鲁飓风和1990年欧洲冬季狂风灾害赔偿责任的50%以上由再保险公司承担。在“9 11”恐怖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中,60%到70%的赔偿将由全球再保险市场承担。
巨灾风险保险的另一个特征就是时间的不确定性,罕见的巨灾会在保险人还未积累足够应付索赔的保费时就发生。“因此,保险人要依靠再保险人和资本储备来应付巨额的索赔。”刘新立说,“在这方面,近年来各国政府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巨灾保障计划,资本市场上也出现了以巨灾债券和巨灾期权为代表的创新再保险产品,大大增强了再保险的风险融资和风险管理功能。”
东京迪斯尼的巨灾债券可以说是巨灾险
证券化的一个具体实例。东京迪斯尼主题公园由东方乐园公司(Oriental Land)经营,东方乐园公司曾经发行过一笔巨灾债券,如果在以主题公园为圆心、最大半径为100公里的区域内发生地震,公司最多赔付1亿美元。赔付按双方事先商定的公式计算,离主题公园越近,地震强度越高,则赔付额越多,最高为1亿美元。这项债券的偿付完全由是否发生了地震而定,与主题公园的设施是否实际毁损无关。做出这种规定的理由是,在公园范围内任何地点的明显地震都会把参观者吓跑,这对收入将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这种保险实际上是一种意外营业中断,一旦日本气象厅对震中位置和程度做出确认,即刻就可做出财务结算。
“上海农业巨灾保险机制及巨灾保险证券化研究”是针对巨灾险证券化的一个专门课题,在去年夏天已经初步完成。巨灾险证券化是指保险人或再保险人,通过发行
金融工具,将承保风险转移至资本市场的一种风险管理工具。证券化工具通常主要有巨灾债券、巨灾互换和巨灾期货。分析人士表示,利用资本市场对巨灾风险的损失进行提前融资,利用资本市场众多的投资者将巨灾风险迅速分散,将改变巨灾保险市场目前的窘迫局面。
瑞士再保险公司的一份研究
报告显示,上世纪末,国际巨灾再保险一直处于不充足状态,为缓解巨灾再保险压力,提高承保能力,业内人士将目光投向资金实力雄厚的资本市场。记者了解到,1994年以来,全球大约有涉及50多家再保险公司和投资银行的价值126.17亿美元基于保险的证券在资本市场上交易,其中近2/3涉及巨灾风险。美国芝加哥交易所的巨灾债券是其中典型代表,自1997年以来持续发展,成为风险证券化最有发展潜力的产品。
“灾害是我们面临的共同挑战,减灾需要大家的参与和多种措施的运用,其中灾害保险是分担、转移风险和加强社会参与的重要手段,也是减灾的重要内容。”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在纪念唐山地震30周年暨巨灾风险管理国际研讨会上,曾留下了这样的“宣言”。在承担巨灾风险的政府责任同时,国家对巨灾保险已有明朗表态,200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以“充分发挥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建立市场化的灾害、事故补偿机制,对完善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在采访中,我们不止一次听到风险专家们感慨:“虽然近年来中国保险市场有较大增长,但深度依然非常低,自然灾害发生后的赔偿只占极少部分,绝大多数由个人、企业负担,并最终由国家买单。这种状况不改变,导致突发性的财政拮据就不可避免。”
风险专家眼中的中国地理
巨灾风险专家周俊华博士谈到南方发生的巨大灾害时告诉记者,“我本人出生在湖北,灾情格外牵动着我的心”。作为一个巨灾风险专家,听到重大损失报告,周俊华的心情比一般人更多一份沉重,因为他知道,“一般的财产保险
合同里面都自动包含洪水和台风的保障,但巨大灾害则需要通过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通过附加合同的形式来进行保险”。
我国目前巨灾保险处于怎样的水平?答案是:几乎一片空白。周俊华告诉记者,“目前,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各类险种中,并没有专门针对自然灾害损失设立的险种,只是在家财综合险、企业财产综合险、机动车辆险等部分险种中对由于雷击、暴风、暴雨、洪水、海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所引起的保险标的损失进行赔付,其余险种则将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失作为免赔责任”。
想象一下:如果北京突发一场破坏性的大地震会怎样?潜在损失将会是9900亿元;如果香港、广东地区经历一场剧烈的台风会怎样?潜在损失将达3100亿元;如果上海遭遇一次大面积洪水会怎样?潜在损失可能超过2550亿元……在患上“职业病”的保险人看来,这些虚拟的假设,不过是一些“更为糟糕的情况尚未发生”而已。
在中国,从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看,地震应当算是第一大灾害威胁。全球有记录的最致命的一次地震是1556年陕西大地震,造成大约83万人死亡。1976年唐山大地震摧毁了唐山市,24万多人丧生。一个世纪以来,地震在中国就夺去了50多万人的生命。回顾所有的地震
历史记录,可以发现中国一些地区的地震活动明显频繁:从地震强度和频度来说,东南地区以位于菲律宾与欧亚板块交界处的
台湾岛为最;西部与西南部地区由于印度次大陆不断与欧亚板块碰撞,因此地震活动分布非常广泛。上述两大地区之间是中国的主要大陆,大部分人口即分布在这些地区。中国北方地区因存在大量活跃的板块间断层而呈交叉状分布,其中一些断层是造成大地震的源头。根据中国政府发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中国大陆677个城市中有略超过半数的城市位于烈度VIII度或更高的地带。
相对于地震的不确定性,台风对沿海地区的威胁可谓年复一年从未解除,强风暴主要发生在6~10月间,平均每年有7次台风登陆中国。1949~2000年台风发生频率图表明,从海南到广东以及台湾东海岸遭台风袭击的风险最大,即使远至上海,遭遇台风的风险依然非常大。
破坏性强、持续时间长的自然灾害当数洪水,中国的人口分布、地形以及气候状况决定了洪灾极易发生。从地理上看,尽管沿大江大河及其支流的地区只占中国陆地面积的8%,但却是中国近一半人口的居住区,据估计这些区域的总产值占全国总量的2/3强。
“可以肯定的是,中国近年来经济增长迅速,这也导致处于自然灾害风险之下的各种财产价值的迅猛增长。从潜在经济损失的角度,这种损失增长超过了减轻自然灾害的任何技术进步和减灾措施,而且趋势可能还将持续下去。严重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有可能影响
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稳定。”周俊华说,“但实际上,巨灾是可以通过保险的方式来分散可能发生的风险的。技术发展到今天,很多重大的灾害都可以通过模拟的形式进行评估和分析,如果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很多损失就可以避免。”
本文选自《三联生活周刊》2008年第6期,敬请查阅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