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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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其前身为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劳作科。1949年11月,西北师范学院为了适应国家艺术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将原三年制的劳作科改建成立四年制的艺术系,成为当时我国师范院校中最早设立美术专业的五所院校之一。首任系主任由著名美术教育家吕斯百教授担任。1996年,美术系和音乐系合并成立西北师大敦煌艺术学院。2006年1月,成立西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发展历史上群贤汇集,先后有著名艺术家吕斯百、常书鸿、洪毅然、刘文清、方匀、韩天眷、汪嶽云、黄胄、陈兴华、张介平、 杨鸣山等执教于此。这些艺术先贤,为美术专业的办学奠定了深厚的人文基础,形成了规范的教学管理体制,树立了教书育人的良好学风,培养了大批美术人才,为中国现代美术教育做出了卓越贡献。
经过几十年的风雨春秋,几辈人的精心耕耘,尤其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美术学院以开放的办学理念,务实求真的态度和创新发展的精神,抓住机遇,积极探索美术教育的办学方向,在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加大对外学术交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教学设施条件等方面都有长足发展。2001年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02年人民网全国艺术学科排名中居第19位,居高师院校第4位;2001年起艺术学被评为甘肃省高等学校重点一级学科。学院现有美术学系、艺术设计系、绘画系、基础教学部、实践教学部和敦煌艺术研究中心6个内设机构,有美术学、绘画(中国画方向)、绘画(油画方向)、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等5个本科专业(方向)。有美术学和艺术学两个硕士学位点,包括中国画艺术研究、油画艺术研究、美术理论研究、艺术设计理论研究等七个研究方向。
美术学专业:师范类专业。培养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要求学生主要学习美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受到美术创作的基本训练和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基本训练,形成良好的美术教师素质与美术教学和研究的基本能力。主要课程有:素描、色彩、中国画、油画、艺术概论、中国美术史、美术教学论、透视学、解剖学、外国美术史、敦煌艺术概论。
修业年限:四年制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艺术设计专业(平面设计方向):培养在平面艺术设计方面具有系统理论知识、较高专业技能、具有创新意识的,能在平面设计研究部门、高校平面设计专业、出版社、广告公司等从事研究、教学、设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同时也培养本学科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有:设计素描、三大构成、基础图案、现代图形、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展示设计、CI设计、基础素描、水粉画、透视、工艺美术史、现代设计史、电脑专业设计、字体设计、广告写实绘画、标志设计、装饰画。
修业年限:四年制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培养在环境艺术设计方面具有系统理论知识、较高专业技能、具有现代环境艺术设计新观念、新方法和独特的创意与较强的实际设计能力,能在环境艺术设计研究部门、高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公司等从事研究、教学、设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同时也培养本学科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有:设计素描、三大构成、室内设计、环艺工程基础、室内装饰基础、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原理、表现技法、3D MAX、艺术摄影、装饰雕塑、美学。
修业年限:四年制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艺术设计专业(动漫设计方向):培养在动漫设计方面具有系统理论知识、较高专业技能、具有创新意识的,能在动漫设计研究部门、高校动漫设计专业、动漫设计公司等从事研究、教学、设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材,同时也培养本学科的硕士研究生生源。主要课程有:三大构成、设计素描、变形基础、动画色彩、卡通形象设计(人物、静物、装饰图案、场景)、动画设计基础、动画短片设计(合成)、必修课程:基础素描、水粉画、透视、解剖、现代设计史、计算机辅助设计(Ⅰ、Ⅱ)、字体设计及编排、数码摄影基础。
修业年限:四年制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绘画专业(中国画方向):培养掌握中国画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各单位,行业所需的美术工作和专业美术创作工作者。主要课程有:素描、色彩、艺术概论、中国美术史、工笔花鸟、写意花鸟、山水、线描人物、写意人物、书法篆刻、中国传统绘画临摹、中国画创作练习、透视学、解剖学、中外美术比较、艺术论文写作。
修业年限:四年制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绘画专业(油画方向):培养掌握油画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各单位,行业所需的美术工作和专业美术创作工作者。主要课程有:素描、色彩、艺术概论、西方美术史、静物、风景、头像、半身、全身、油画人物组合、人体、油画创作练习、透视学、解剖学、中外美术比较、艺术论文写作。
修业年限:四年制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08年3月29日—30日
(二)其他省份
省份 | 考试项目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山东 | 音乐、美术、舞蹈 | 2008年2月26日、27日 | 2008年2月28日 | 青岛市八大关宾馆小礼堂(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
河北 | 音乐、美术、舞蹈 | 2008年3月2日、3日 | 2008年3月5日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内蒙古 | 音乐、舞蹈 | 2008年1月19日、20日 | 2008年1月21日、22日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美术 | 2008年1月26日、27日 | 2008年1月28日 |
湖北 | 音乐、美术、舞蹈 | 2008年1月9日、10日 | 2008年1月12日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杨汊湖——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
湖南 | 音乐、美术、舞蹈 | 2008年2月25日、26日 | 2008年2月27日、28日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青海 | 音乐、舞蹈 | 待定 | 待定 | 西宁十二中 |
三、考试内容
(一)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
1、甘肃考生: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专业均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考试科目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速写(满分60分),绘画、艺术设计专业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2、甘肃省以外考生,美术类(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专业)各专业考试科目统一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速写(满分60分)。
(二)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
1、音乐学专业使用甘肃省音乐联考成绩。
考试科目 | 所占比例 | 说 明 |
主科 | 60% | 考生可从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三科中任选一科。声乐主科由考生在规定的80首曲目中任选一首演唱(曲目附后);器乐主科分键盘乐器和非键盘乐器,键盘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独奏曲一首(中外不限),非键盘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中外不限);理论作曲主科采用笔试。 |
视唱 | 10% | 现场评分 |
乐理常识 | 10% | 闭卷笔试 |
听音记谱 | 20% | 闭卷笔试 |
2、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为:①主科(占80%),考生可从声乐、器乐、数字音乐(电脑音乐)三科中任选一项。声乐演唱歌曲一首,甘肃考生不能重复音乐学专业所演唱的曲目;器乐演奏乐曲一首,练习曲与中外乐曲均可;数字音乐笔试和声基础、作曲,常用音乐软件操作,并加试钢琴。②听音记谱(占20%,甘肃考生以音乐学联考成绩为准)。
(三)舞蹈学
舞蹈学专业考试内容为:古典舞(25%)、民族民间舞(25%)、基础训练(40%)、舞蹈综合知识(10%,甘肃省考生进行笔试,甘肃省外考生实行口试),满分100分。
(四)广播电视编导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分150分)
A.面试(满分30分)
1)自我介绍:时间1分钟,满分10分。
2)特长展示:时间2分钟,考生自备表演用具、道具等,满分10分。
3)回答考官提问:时间2分钟,考官根据相关情况提问,考生回答,满分10分。
B.笔试(满分12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
1)文学艺术常识、广播电视知识:20分。
2)根据提供的背景资料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背景资料为从报刊上摘录的有关人或者事物的客观报道):50分。
3)电视作品分析:节目长度15分钟左右,观看作品后写出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电视作品分析,满分50分。
专业考试最终成绩=A+B,总分150分。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专业(总分150分)
A.面试(满分30分)
1)自我介绍:时间1分钟,满分10分。
2)特长展示:时间2分钟,考生自备表演用具、道具等,满分10分。
3)回答考官提问:时间2分钟,考官根据相关情况提问,考生回答,满分10分。
B.笔试(满分12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
1)文学艺术常识、广播电视知识:满分20分。
2)根据提供的背景资料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背景资料为从报刊上摘录的有关人或者事物的客观报道):满分50分。
3)电视作品分析:节目长度15分钟左右,观看作品后写出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电视作品分析,满分50分。
C.加试(满分150分)
1)朗诵自备文学作品:时间2分钟,满分30分。
2)朗读指定稿件(现场抽题):时间3分钟,满分60分。
3)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3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时间2分钟,满分60分。
专业考试最终成绩=(A+B) 50%+C 50%,总分150分。
四、其它事项
(一)学费标准
美术学、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4500元/年;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绘画、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68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则按甘肃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二)考试费用
按照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的标准执行。
(三)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和外语单科录取控制线。
2、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学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和外语单科分数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专业课和外语单科分数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及其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在国内外重点刊物上发表作品者。
5、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按以上原则参加录取。
6、艺术类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艺术类各专业。
7、详情请参照《西北师范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四)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邮编:730070
学校网址:http://www.nwnu.edu.cn
E-mail: jiaozb@nwn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797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