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物证技术学奠基人、中国行为
法学会顾问、北京市物证技术学会顾问、北京市刑侦学研究会顾问徐立根先生于2008年1月24日晚在北京逝世,享年83岁。
徐立根教授从事侦查学和物证技术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五十多年。他是国家教委统编教材《物证技术学》和《侦查学》的主编。他主编的《物证技术学》(1990年版)曾先后被评为北京市和国家教委的“优秀教材一等奖”;该教材的第二版(1999年版)又被国家教委评为“优秀教材二等奖”。1992年10月,鉴于徐立根教授为我国高等教育工作的贡献,国务院为其颁发了“对高等教育有突出贡献、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证书。
徐立根教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一直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正是在他的积极倡导和努力下,经国家教委和司法部批准,中国人民大学于1989年成立了全国综合大学中的第一个物证鉴定机构“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服务中心”。一年之后,又经司法部批准,改名为“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多年来,这个鉴定中心不仅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师和研究生的实践基地,也成为了社会上很有名望的物证鉴定机构。退休之后,徐立根教授仍然带领着该鉴定中心的人员为社会提供鉴定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各方好评。
徐立根教授于1925年9月14日出生于浙江省江山县。他于1943年考入国立厦门大学法学院,1947年毕业获学士学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他到中国人民大学进修学习,毕业后留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工作。在“文革”期间,他从“五"七干校”调到北京大学法律系任教。中国人民大学“复校”之后,他又回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