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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辟鸿蒙谁为情种——谈红楼梦(下)

 我们说,中国文化中有两个人很重要,一个是西门庆,他是中国文化里的采花大盗,还有一个就是宝玉,他是中国文化里的护花使者。一个是以践踏女性作为他的生命的历程,一个是以呵护女性作为他的生命的历程,他们之间的根本差别在哪儿呢?就在于,一个关注和尊重人,一个不关注也不尊重人;一个呵护,一个践踏。可是,由于她与这个社会实在是格格不入,被世人视为“怪异”、“孽障”、“傻子”,而贾赦、贾珍、贾瑶这样一群“国贼”、“禄鬼”、“色鬼”却偏偏道貌岸然,人人视为“显赫”、“楷模”,贾蓉、薛蟠、贾环之类的败类,偏偏也被世人所羡慕,因此要这样做,无疑会将自己与整个社会对立起来,所以,宝玉才会也必须对一切都持拒绝态度,因为,他所面临的严峻命运在于,他必须回答一个问题:是社会错了还是自己错了?这是一道严峻的选择题,或者,或者,只能二选一,只能给出一个答案。

不过,这还不是最最重要的,尽管几乎所有的研究文章都是从这个角度着眼。最最重要的,是我们在宝玉身上所看到的人性的觉醒。这就是他的那些无缘无故的烦恼以及“无事忙”,所谓“无故寻愁觅恨”,这块被抛入大荒山无稽崖的石头,显然就是一块多余的石头。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它是“被抛”入的。西方20世纪海德格尔的哲学一开始就讲“被抛”。这是一种生命的“无缘无故”。海德格尔说,只有在这个时候,哲学才开始。有缘有故的生命状态又怎么会有哲学呢?尽管会有道德、有政治、有社会,但是就是没有哲学。真正的哲学必须从无缘无故开始。而曹雪芹已经直接地体会到了这种被抛入的多余人的感觉,西方有一个著名的形象,就是《局外人》,《红楼梦》里的妙玉也说自己是“槛外人”,其实宝玉才是真正的“局外人”、“槛外人”,也正是因此,正是因为他的“无缘无故”与有缘有故截然对立,他才会显得与传统的评价体系格格不入,因为他的人性观和这个社会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他的所“轻”是这个社会的所“重”,他的所“重”是社会的所“轻”。他的所“为”是社会的所“不为”,他的所“不为”是社会的所“为”。所以,所有的人都说他“痴”,都说他“傻”,而不是说他“反动”、“反革命”。同时,也正是从“无缘无故”的生命觉醒出发,他才会关注到这个社会、这个文化的失爱,以及为之补情、补爱的极端重要与刻不容缓。美国小说《麦田守望者》里面有一个傻乎乎的小男孩儿。他突然发现男人、父母呢、成年社会都不好,冷漠、无爱,因此他宁肯回到自己的儿童的社会。为什么呢?他觉得其中充满了温暖、充满了爱。而“守望”“麦田”,其实就是守望人性、守望爱。我们说,贾宝玉也是一个麦田守望者,他也是人性的麦田、爱的麦田的守望者。意识到了这一点,我们就知道贾宝玉之为贾宝玉的真正内涵之所在了。因此,宝玉跟孙悟空也不同,都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那个孙悟空提着个金箍棒,打遍天下,一定要争一个功名利禄的出身,而宝玉却只想跟几个女孩儿去轰轰烈烈地好一场、爱一场。谁更可爱?谁的人生境界更高?谁更值得今天的中国人所推崇,大家现在应该能够做出正确的答案了吧?难怪宝玉有那么多的美女喜欢,而孙悟空却始终没有哪个美女愿意看他一眼啊!(笑)

至于林黛玉,我说她是中国文化中的夏娃,是女性中的女性,女人中的女人。。《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萨宾娜评价托马斯说:“我喜欢你的原因是你毫不媚俗。在媚俗的王国里,你是个魔鬼” ,林黛玉同样如此,她是传统社会这个“媚俗的王国里”最叛逆的“魔鬼”。不但从来不去劝宝玉“去立身扬名”,从来不说功名利禄、武死战文死谏之类混帐话,而且全部生命就犹如花朵、犹如诗歌,不为传世,不为功名,只是生命的本真流露、灵魂的激情燃烧。一次“葬花” 一次“焚稿”(黛玉临死关心的也只是自己的“诗本子”,而她用“焚稿”来“断痴情”,也说明她是将诗与生命等同。美的东西不在,那她也宁肯不在),恰似精神祭礼,展现出她的惊世奇绝,“葬花辞”则是她自己所作的精神挽歌,“花谢花飞飞满天”,“天尽头,何处有香丘”,“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中国历史上咏叹鲜花的很多,鲜花盛开的时候,都去咏叹,鲜花不盛开的时候,就咏叹:哎哟,你当时为什么不开得好一点儿啊,是吧?但是,只有林黛玉才意识到,鲜花的衰落是生命的可贵的一次性的最重要的昭示,所以她去葬花。确实,在中国文化的历史里没有人比她更懂得如何去呵护生命、呵护美、呵护爱。她对美的敏感,对爱的敏感,对人性的尊严的敏感是无以复加的。她在繁华中感受着悲凉,那遗世独立的风姿,睥睨一切的眼神,足供我们万世景仰。至于“质本洁來还洁去”,则是她以亘古未有的“洁死”对于龌龊不堪的男性世界所给予的惊天一击。中国文化里女性意识的最早的苏醒,是《牡丹亭》里的杜丽娘,在妩媚的春天,面对“良辰美景奈何天”、置身“赏心乐事谁家院?”她突然觉得,哦,生命特别可爱。这是中国的女性第一次朦胧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是属于自己的,第一次用自己的眼睛看到了美。但是毕竟不是真正的觉醒。真正的觉醒是谁呢?是林黛玉。我们看一看林黛玉的葬花,看一看林黛玉对美的那种极度敏感。我们就知道只有林黛玉才是中国文化里真正值得自豪的夏娃。实际在《红楼梦》里林黛玉不是最美的,也不是最有文才的。秦可卿、薛宝琴、晴雯的美都要超过她,诗才她也不是第一,肯定是宝钗,你看《红楼梦》,凡是一到背书的时候,都是宝钗来背。为什么呢?她有学问啊,像个学者。什么叫学者?学者就是知道的比别人多的人嘛(笑),但是黛玉最有灵性,是中国文化里面的第一个女性,这一点宝钗就不如她了。宝钗只是雌性。黛玉是一个非常纯粹的真正的女性,凡是女性所有的,她都有,凡是女性所没有的,她都不要,她的对于美的呵护、对于情感的看重,对于生命的珍惜,对于爱的固守,都实在令我们惊艳啊。你看她临终前所做的是烧诗帕,为什么呢?说明凝聚着美与爱的诗对于她来说,实在是比什么都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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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中国美学的使人不成其为人之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使女性不成其为女性。这一点,我们在《红楼梦》里也能够看到,而《红楼梦》做的一个最大的颠倒,就是使女性成其为女性。我们知道,巴尔扎克的写作是从男人开始的,安徒生的写作是从孩子开始的,曹雪芹的写作则是从女性开始的。而且《红楼梦》讲使人成其为人就是从使女性成其为女性的角度讲的。比如说,在《红楼梦》一开始曹雪芹就说,我这个人是没用的人,是人渣、是废品。但是,我的幸福和幸运在于看到了几个值得去写、去赞美的女性,“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这就是他说的“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然后他说,我写《红楼梦》就是要“为闺阁立传”,这几个字大家千万不要以为是随便写的啊,这说明从曹雪芹开始,我们终于开始意识到,所谓的帝王将相,无非就是雄性,所谓的才子佳人,也无非就是雌性。真正值得歌颂的,倒是他所见到的这几个呵护美、看重情感、珍惜生命、固守爱的女性。皇帝的住处是“不得见人的住处”,醉心功名利禄、仕途经济的男人是“须眉浊物”。而贾敬、贾政的炼丹吃药与心如死灰,则意味着被正统道德的标准视做社会栋梁的男性实际上也只是须眉浊物、徒具躯壳。一切为传统文化所能够塑造出来的最好的并且被千百年来的传统社会一再肯定的男性形象,在曹雪芹的笔下都被还原为男性的颓废。经历了漫长裹脑时代的男性,要比经历了漫长裹足时代的女人更为不堪。而宝琴湘云等小姐群落、晴雯鸳鸯司棋金钏香菱等少女群落、妙玉三姐芳官等女儿群落,则被他写得风华绝代,光彩照人。在他看来,理想女性代表着最最自由也最最高贵的灵魂。“有才色的女子,终身遭际,令人可欣、可羡、可悲、可叹者甚多”,“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可破一时之闷,醒同人之目”。他甚至宣称,这都是一些真正的精英,不屑名利,為愛殉身,因此远比那些文臣武将更具魅力:“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如何?”他的理想,也是在她们之前死去,在她们的泪海里漂到子虚乌有的故乡。为此,他将她们的称谓——“女儿”视为言语的禁忌:“这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天尊的这两个字号还更尊荣无对的呢!你们这浊口臭舌,万不可唐突了这两个字要紧,但凡要说时,必须先用清水香茶漱了口才可。” 所谓“清水漱口”,正是对在人格与灵魂的厥如基础上形成的霸权话语的抗拒。同时更以“女儿”的是非为是非、以“女儿”的标准为标准:“家里姐姐妹妹都没有,单我有,我说没趣;现在来了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见这不是个好东西。”脂砚斋特别提醒说:“通篇宝玉最要书者,每因女子之所历始信其可,此谓触类旁通之妙诀矣。”确实如此。在一个荒唐无稽的世界上,只有青梗峰上剩下的儿女之情才有可观的价值。因此,从“女儿”“触类旁通”的,正是“情性”的根本奥秘。已经演出了2000年的女性悲剧,到曹雪芹终于被意识到,并且被写出来。曹雪芹不再写《出师表》、《过秦论》,也不写〈水浒〉、〈三国〉,而写“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女性,并且不再把女性看作花鸟、看作玩物、看作性对象,也不再把女性不看作人,应该说,他是在用新的眼光观察历史、挖掘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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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中国女性的觉醒,有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就是《杜十娘》。中国两个杜美女,是吧?一个是杜丽娘,一个是杜十娘。杜丽娘,我觉得是美的苏醒,但是杜十娘却不是。此娘非彼娘,杜丽娘很美,杜十娘很丑。我们的不少美学家的美学实在不美,他们一看杜十娘把白花花的银子往河里扔,就赞美杜十娘也是什么女性觉醒。其实根本不是。杜十娘的心态还是动物心态,她想摆脱她妓女的处境,只是想从这个当不上奴隶变成当上奴隶。她用什么来证明她的尊严呢?林黛玉用什么来证明?就是爱。林黛玉什么也没有,对不对?她是个孤儿,也没有财产,什么也没有,但是她有爱。所以她是最富有的。杜丽娘用什么来证明?杜丽娘跟负心人说,你就后悔吧啊,你不是不要我嘛?我现在给你看看我有没有价值,钱包儿一掏,这么大一个大钱包儿(笑),说,你想不想看看里面有什么好东西?拿一件,好不好?扔到河里,再拿一件,好不好?再扔到河里,他要叫人知道;你有眼无珠啊。其实我觉得,杜十娘真的不是个好女人,只会数钱包儿的女人,能是好女人吗?杜十娘的做法并非女性的觉醒,而仍旧是不觉醒啊。对于这个问题的讨论,有助于我们真正理解《红楼梦》的使女性成其为女性。我们现在有些女大学生,也有杜十娘情结,我经常开玩笑,它们找自己的另外一半都是在找金钱豹的。要先把男人看成雄性,然后在雄性里再看看他是不是金钱豹,然后再数数他身上的金钱花纹有多少(笑)。这说明,我们连三百年前的《红楼梦》都不如,这也说明,从杜十娘的角度去看《红楼梦》,我们只能越看越糊涂啊。
还有一个例子,网上有一个调查:你愿意娶《红楼梦》中的哪位美女为妻?统计数字一出来,真的令人大吃一惊。,5000个人投票,第一个是薛宝钗;四千多票。其次一个是谁呢?花袭人。你看看这个雄性的眼光是多么敏锐、多么固执?把中国文化教育最成功的两个雌性都娶走了!下面要娶谁呢?100多票,要娶鲍二家的。(笑)中国男人真是厉害啊,动物性十足啊。从雌性的角度,其实鲍二家的确实是很厉害。贾琏为什么不喜欢王熙凤?为什么喜欢鲍二家的,就是因为他们在过夫妻生活的时候,王熙凤有文化,因此不太放得开,《红楼梦》中贾琏曾为此而暗昧地嘲笑过王熙凤的,而鲍二家的却比较放得开,是吧?(笑)所以从雄性的眼光看,鲍二家的实在不错,因此要把鲍二家的娶回家。那么,愿意娶林黛玉的呢?非常遗憾,只有5个人!哎,这说明中国还是一个动物世界啊。(笑)为此,有个女孩儿很愤慨,她在后面跟帖时说道:“我宣布,谁愿意娶林黛玉,我就愿意嫁给谁。”说得十分精彩!我知道,很多男人很喜欢林黛玉,这是一个连薛蟠都为之惊艳的大美人。还记得《红楼梦》二十五回中的描写吗? “薛蟠忽一眼瞥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在那里。”真是入木三分啊。但是,中国南人往往又很怕她。不会做家务,平时又那么苛刻,管得太严,等等,但是仔细想想,你要是雄性,你当然会觉得林黛玉管得严,你要是男性,你会觉得林黛玉管得严吗?林黛玉还会管你吗?宝玉没就觉得管得严吧?如果是薛蟠跟林黛玉结婚,那他肯定会嫌林黛玉管得严。对薛蟠那样的雄性坏蛋,林黛玉怎么可能不整天管他?对不对?因为她是人,她用人的标准来看你,你达不到这个标准她就来管你,这不是好事吗?其实在文学作品里和在生活里,我们都会发现,真正的美女是一所学校,也是一个最好的老师。有幸邂逅这样一个大美女,你会发现,你自己在不断地被提升、被净化,。你会逐渐地发现自己也开始变得美丽变得美好起来。何况,黛玉跟宝玉在一起也并不那么严厉,而是像个可爱的小女生,你看,说着说着,她还会幽他一默,说:“放屁”。你不觉得这样的美女实在很可爱吗?那种小女孩儿的嫣然、宛尔的神态,就是在三百年后的今天也依稀可见啊。 三 其次,我们来看《红楼梦》的第二个贡献,从使美不成其为美到使美成其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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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第二讲里已经讲过,因为没有人与灵魂的维度,中国美学始终都没有做到以美好为美好,以丑恶为丑恶,以罪恶为罪恶。令人欣慰的是,这种千年不变的美学传统终于在《红楼梦》出现以后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红楼梦》的出现堪称中国的人性觉醒的标志。就像释迦牟尼在城门看到了生老病死,也像海德格尔大梦初醒的“向死而在”,在第28回中,中国的宝玉也第一次睁开了人性之眼:“试想林黛玉的花颜月貌,将来亦到无可寻觅之时,宁不心碎肠断!既黛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推之于他人,如宝钗、香菱、袭人等,亦可到无可寻觅之时矣,则自己又安在哉?且自身尚不知何在何住,则斯处、斯园、斯花、斯柳,又不知当属谁姓矣?——因此一而二,二而三,反复推求了去,真不知此时此际欲为何等蠢物,杳无所知,逃大造,出尘网,使可解释这段悲伤。” 飘落在身边的桃花,因为怕“抖落下来”被“脚步践踏了”,便“兜了那些花瓣来至池边,抖在池内”,这是对“被抛出”的“无家可归”的大自然的“爱”;面对秦可卿之死,“只觉心中似戳了一刀似的”,面对金钏儿之死,“心中早已五内摧伤”,面对尤三姐之死,“接接连连闲愁胡恨,一重不了一重”,面对晴雯之死,甚至“雷嗔电怒”,这是对“无保护”的“无家可归”的女性的“爱”。如此真“爱”,实为石破天惊。。对于人与灵魂的维度的关注、对于爱的维度,使得他有可能超越是非、善恶,。《三国演义》的帝王将相、《水浒传》的绿林好汉,《西游记》的志在功名、《金瓶梅》的衣冠禽兽,都被他弃之不顾。就从这里起步,他开始重新评价历史。而这种重新评价历史的结果,就是让我们知道了这个世界的真正的美丑善恶。我们前面谈到的对于贾政、王夫人、宝钗的评价,对于宝玉、黛玉的评价,都是以美好为美好、以丑恶为丑恶、以罪恶为罪恶的例证。大家都熟悉,宝玉曾竭力攻击“文死谏武死战”的传统观念,而正是他的父辈这类臣子的终极理想啊。他的想法截然相反:“那些死的都是沽名,并不知大义.比如我此时若果有造化,该死于此时的,趁你们在,我就死了,再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就是我死的得时了。"显然,他的评价标准已经完全是“爱”,而不是“仁”,也不是“义”了。更为典型的,是宝玉的〈芙蓉女儿诔〉,这种文体与屈原的〈离骚〉属于同类,但是我们看到,宝玉不再用它来歌颂帝王将相,也不歌颂才子佳人,而是歌颂一个被排斥在社会边缘的丫鬟,这正是所谓的以美好为美好。要知道,这一切都是宝玉的评价。如果从贾母、贾政、王夫人的眼光看,那就是死有余辜,,起码是咎由自取,或者是命中注定,你看,就像贾母认为黛玉死于“心病”,贾赦认为迎春是死于自己的“命”,王夫人不就认为晴雯是死于“女儿痨”吗?这样一来,还怎么“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红楼梦》也就仍旧是《金瓶梅》、《水浒传》了。再如,宝琴的〈赤壁怀古其一〉道:“赤壁沉埋水不流,徒留名姓载空舟.喧阗一炬悲风冷,无限英魂在内游。”对比一下大男人苏轼的“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就不难看到,犹如秦始皇与孟姜女的面对长城,小女子宝琴所看到的,正是铁与火背后的血与泪。还有三十回林黛玉的“悲题五美吟”,薛宝钗发现她的诗“善翻古人之意”,确实,林黛玉写西施,写虞姬,写明妃,写绿珠,写红拂,都是在重写历史,都是以美好为美好,以丑恶为丑恶,以罪恶为罪恶。

我觉得,在《红楼梦》里,有一个在所有中国作品里都看不到的现象 ,就是:凡是美的东西在《红楼梦》里都是被呵护的,凡是关乎人性尊严的东西在《红楼梦》里都是被呵护的。这是中国人的审美心态最最正常的一部伟大的小说。在这部小说里,中国人才第一次展示了自己人性的尊严和对美的敏感,我认为这是《红楼梦》里最最值得我们关注的东西。大家知道,中国有两个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成语,一个叫做“焚琴煮鹤”,一个叫做“牛吃牡丹”。它说的是什么呢?是说我们让那个美的东西去起一个不美的作用,这样做能不能呢?当然也能,比如说,我们让女性去当牛做马,我们让女性去上战场打仗,行不行呢?在《水浒传》里我们不是就看到了吗?凡是爱美、爱自由、爱追求的女性,她就没有好下场,凡是有好下场的要怎么样呢?要心甘情愿地当工具,心甘情愿地跟男人一样地上场杀敌,但是,这事实上是美的心态的不正常。美的东西没有做美的发挥,是焚秦煮鹤,是牛吃牡丹。而在《红楼梦》里,我们看到了美的东西被呵护,人的尊严被呵护,高贵的灵魂被呵护,我觉得,这是我们中国文化里最最最最可爱的东西。
更为重要的,是还原了世界的真正的美丑善恶之后必然出现的悲剧。我一直在想,《红楼梦》究竟为什么会如此吸引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因为其中的民主思想吗?因为其中的反封建思想的萌芽吗?是因为中的爱情故事吗?都不是!而是因为其中的悲剧美学。不过这里的悲剧也不是像很多学者所说的,是因为抄家,或者是因为大清王国的大厦将倾。其实清朝被抄家的很多,曹家的命运也不算什么,而曹雪芹身处的大清,应该还属盛世,国家也还没有大厦将倾。在我看来,《红楼梦》的真正魅力就在对于人性与爱的泯灭的自觉意识。其实,《红楼梦》就是一曲“好了歌”,“好”很快就会“了”。鲁迅看得十分清楚:“爱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矣”,“心劳”、“忧患”什么呢?“颓运方至,变故渐多;宝玉在繁华丰厚中,且亦屡与“无常”觌面,……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中国小说史略》)总之,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是爱的泯灭与阙如,这正是《红楼梦》所蕴涵着的全部秘密。由此,我们想一想宝玉为什么“却尘缘”,就清楚了,就是因为最有价值的东西都毁灭了,因此已经毫无留恋之处;宝玉为什么要说:“你死了,我当和尚”?不也是说,就连这最后一点的美好的东西也会倏忽而逝,因此活的理由连丝毫也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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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在《红楼梦》之前,中国美学是没有悲剧的。我们这个民族很有意思,我在第二讲中讲过,我们在历史上是生活最惨痛的民族,但是奇怪的是其他生活生活不那么惨痛的民族在美学上都产生了悲剧意识,而我们这样一个生活最惨痛甚至应该说就生活在悲剧状态当中的民族偏偏没有悲剧意识。我们有悲剧,没有悲剧意识,有苦难,没有苦难意识,我们每天都生活在苦难当中,但是我们没有意识到苦难的“无缘无故”,所以就没有苦难的意识。我们每天都生活在悲剧当中,但是我们没有意识到悲剧是“无缘无故”的,所以就没有苦难的意识。而从《红楼梦》开始,对于生活本身的悲剧性质终于有所意识。你看,若说有奇缘,偏偏无情无爱;若说无奇缘,偏偏成就姻缘。一切起源于“大荒山”和“无稽崖”,因此人不仅出身“无稽”,而且生活在“无稽”状态中。可是,偏偏“女娲炼石已荒唐,又向荒唐演大荒。”这真是:“叹人世,终难定!”在这背后,恰恰是对于生活本身的悲剧性质的意识。
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就悲剧而言,《红楼梦》的石破天惊在于:爱的泯灭与阙如,曹雪芹没有归罪于偶然,也没有寻找替罪羊,更没有安排一个大团圆的结局。“蛇揭之人”、“凶手”之类,在《红楼梦》中均未得以现身。在有关爱情婚姻的中国故事中,《孔雀东南飞》、〈梁祝〉是父母之命;〈上山采靡芜〉、〈杜十娘〉是男子负心,总之是有人为悲剧负责,但是在《红楼梦》中爱的泯灭与阙如却无人负责。无罪的凶手、无罪的罪人,所有人所构成的冲突和这种冲突的相关互动才是悲剧之为悲剧的真正原因。像《三国演义》,也是“忠绝”、“义绝”、“贞绝”与“奸绝”、“恶绝”、“淫绝”相对立,善恶分明,然后通过一方成功,另一方失败来而暗示一种善恶、是非的胜负,在《红楼梦》中却看不到这一点。政治冲突、经济冲突、道德冲突有法庭、战争、理性判断来加以解决,人间情仇也可以因为找到凶手或分辨是非而化解,但是爱的泯灭与阙如这一悲剧却没有凶手,没有罪人。是贾母害了黛玉?是王夫人害了宝玉?错了。怪谁呢?谁都不能怪。而这也正是《红楼梦》真正超越于所有过去小说的地方。你在《三国演义》里看到了扬刘备贬曹操,你在《水浒传》里看到了有好人坏人,但是你在《红楼梦》里看到了吗?没有。都是好人。即便贾政、王夫人、宝钗也是好人,只不过他不可爱而已。曹雪芹要写出的,也无非是他们为什么不可爱。而且,在 “共同犯罪”中,一切都是无望的挣扎,一切“好”都會“了”,“木石良緣”仍旧无缘,最美丽的生命偏偏获得最悲惨的結果,白茫茫一片真乾淨。再如凤姐,她是第一个麦克白式的人物,同样也并非坏人。曹雪芹要揭示的是,在一个爱已泯灭与阙如的社会,社会被控制在雄性的手中,雌性意欲染指权力,就必须首先来一个自我雄性化,而且要比雄性还雄性,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最终战胜雄性,如武则天,如慈禧太后,凤姐也如此,她从生殖工具上升为弄权工具。并非本性变坏,而是要在肮脏的雄性世界,就不能被玷污,不能不做肮脏之事。而,且,最终受损害、被侮辱的还是她自己。《红楼梦》呈现给我们的就是这样的无缘无故的悲剧。也就是说,是这个世界的所有的“是”,加到一起,所造就的悲剧,也是这个世界的所有的“非”所碰撞出来的悲剧。这实在是曹雪芹的伟大发现。到现在,我们还写不出这样的作品。比如说我们中国人写战争,你能够写出无罪的罪人的战争作品和无罪的凶手的战争作品吗?写不出来。我们一定要写正义与非正义之间的战争,可是,那根本就不是文学作品啊。

而且,正因为无罪的凶手、无罪的罪人的发现,必要的忏悔意识就是不可或缺的。巴金去世后,对于他的赞美不绝于耳。其实,巴金连曹雪芹都不如。因为巴金的《真话集》是“后悔集”,而不是忏悔集,什么叫后悔呢?巴金说,我这个人太胆小,其实我当时也不该出来整胡风,也不该出来整丁玲,也不该出来整谁谁谁。可惜我胆太小,如果当时我不是胆不小,我不就不会做这些恶事了。这实在大错特错。实际从曹雪芹开始就已经意识到了,所有的人都有可能犯罪,所有的人都不能说他就是圣人,所有的的犯罪都不能只说是客观原因造成的,而他自己主观就没有原因,自己也是无罪的凶手、无罪的罪人,这就是曹雪芹的伟大发现。我们看到,小说一开始曹雪芹就写他的自愧,他是“半生潦倒之罪”,他是“泥猪癞狗”,他是“粪窟泥沟”。他是“浊玉”而不是宝玉。为什么要强调这些东西呢?就是因为,他意识到了丧钟救济是在为谁而鸣,丧钟是为所有人而鸣,首先是为自己而鸣啊。。这个社会之所以发展到了男性蜕化为雄性、女性蜕化为雌性的地步,是所有人的罪而不是某某人的罪。他把自己作为一个犯罪者,并且以这种特殊的眼光来悲悯的眼光地看待这个世界, 四 简单总结一下:《红楼梦》的贡献究竟在什么地方呢?就在于真正意识到了中国人的文化困惑和心灵困惑,那就是终极关怀的阙如、爱的阙如、灵魂的阙如,而它的全部努力,也无非就是对于终极关怀、对于爱、对于灵魂的呼唤。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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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红楼梦》也有缺憾。
我之所以要讲《红楼梦》的缺憾,是因为太多太多的学者不但讲不清楚《红楼梦》的贡献,而且更讲不清楚《红楼梦》的缺点。因为太少人讲《红楼梦》的缺点,他们之会说《红楼梦》有历史局限,什么没有认识到封建社会的必然没落,什么没有鼓励宝玉拿起枪杆子去消灭这个社会,等等。那么《红楼梦》的缺憾在什么地方呢?就在于它的以爱为宗教
从这个角度批评《红楼梦》,我是想说,《红楼梦》尽管竭力提倡爱,但是却并未完成信仰维度的建构,因此,它对于爱的提倡就颇为可疑了。要知道,所有的信仰都肯定包含了爱,但是却并非所有的爱都必然与信仰相关。爱并不必然可信,爱必须与信仰相关,它才是可信的。但是在《红楼梦》里我们看到的,却只是爱本身。大家一定还记得我在第一讲中剖析的安娜·卡列尼娜的例子。安娜·卡列尼娜无条件地绝对地选择了爱。她说有爱就有一切,没有爱一切都毫无意义。她是一个爱情至上主义者,但是这种爱却不是被提升到信仰高度的爱,而是有具体所爱对象的爱,可是,这是爱情而不是爱,它是不可能拯救世界的。在中国,曹雪芹也意识到了爱的伟大,但是他毕竟没有西方宗教文化的背景,也没有可能在真正的人与灵魂的维度上去提升这个爱,所以他只是意识到了爱的问题,但是却没有解决爱的问题。而且,也不可能解决。因为,我上次跟大家讲过,中国美学的奥秘就是桃花源,陶渊明不是用320个字就写完了中国文化的这一奥秘吗?这个奥秘就是一路退后,永远也不长大、永远退回躲在母亲的子宫里;而西方文化的奥秘是“荒原”,艾略特的《荒原》写的就是这一奥秘。这个奥秘就是一路向前,哪怕前面是荒原,也要义无返顾地向前,总之是要长大。所以白瑞德跟郝思嘉就是一路向前,而林黛玉跟贾宝玉呢,是一路退缩。这样,西方的爱是向前追寻到信仰之后的洁净,而中国的爱却是退后到无所依傍后的代偿。它只是动物、花草、儿童都天生禀赋的"爱"。可是,我们当然可以借助爱来和这个社会对话。因为我们中国人连爱都不允许,就是用暴力、道德来与社会对话,这是中国社会的失败。但是,不能反过来说,只要用爱和这个社会对话就一定正确。我们还要看,是什么样的爱。否则,你就会发现,你可以借助爱来批判一个社会,但是你却无法借助于这样的爱再去面对同一个社会。因为当你重返同一个社会之后,你就会被这个社会重新把你污染,污染成其中的一分子。

可惜的是,我们在《红楼梦》看到的爱恰恰是那种再去面对同一个社会的爱。它仍旧是在“由吾之身,及人之身”的心意感通中加以实现,仍旧是在本然情性里面展开的,没有更高、更超越的价值依据,因此归根结底也就仍旧属于身体而并非属于灵魂。这样一来,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两种结果:或者既然本然情欲成为终极根据,那么任何维护一己的自私要求就都成为合理的了;或者是使得“情”沦为有具体对象的,结果它不但不是平等地惠临每一个人,而且反而粗暴地把一些人排斥出去,从对于他人的给予变为对于他人的剥夺。宝玉作为神瑛侍者的不断灌溉,换来的是黛玉作为绛珠仙子的还泪故事,“满纸荒唐言”换来的是“一把辛酸泪”(仅仅是“还泪”;不是与不幸同在,而是同情这不幸),道理在此;《红楼梦》能够“悲天”但是却无法“悯人”,道理也在此。曹雪芹未能借助于这样的爱再去面对同一个社会,道理还是在此。这意味着:中国一步就跨越了西方从获罪到救赎的漫长过程。然而,尽管意识到了爱的重要,但是由于没有意识到自我、个体才是爱之为爱的根本,因此,这里的“爱”也就无法提升为有信仰的“爱”。而唯一正确的选择,却正是有信仰的“爱”。有信仰的爱,是自我与灵魂的对应物。它意味着从更高的角度来体察人类的有限性,来悲悯人这个荒谬的存在。而且,有信仰的爱只是通过生命个体,而不是通过“人民”,家族”、“国家”来面对生命的虚无、苦难与黑暗。有信仰的爱也不是“补情”而是“补偿”。有信仰的无法抵消人性的丑恶,也无法寻觅到生命的香丘,它唯一能够做的,是以爱来偿还人所遭受的苦难,并且与人之苦难同在。由此,也就不但可以借助爱来批判一个社会,而且可以借助于这样的爱再去面对同一个社会,这就是爱之为爱的“大悲大悯、大悯大善、大善大美”啊。因此,正如我们现在开始逐渐发现有信仰的市场经济与无信仰的市场经济截然不同,并且开始明确地追求后者一样,有信仰的爱与无信仰的爱也截然不同。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的失败,就在于只意识到了无信仰的爱,但是却并未进而意识到有信仰的爱。
而从使人成其为人的角度,同样是因为并未完成信仰维度的建构这样一个原因,即便是作为人的诞生的标志的爱本身,实际在《红楼梦》中也是处于失语的状态。爱的失语,这是我们在《红楼梦》中所必须洞悉的一个问题。何谓爱的失语?因为我觉得,《红楼梦》中的爱是十分幼稚的,只是幼儿园的过家家的水平。因此曹雪芹尽管全力呼唤着爱,尽管由于爱与自我、灵魂密切相关,因此在中国有婚姻也有性,但是却就是没有“爱”,所以曹雪芹的呼唤就非常有意义,但是真正的爱、成熟的爱却并未因为他的呼唤而出场。

   
 
元好问有一句诗写得令人震撼“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不过,爱情并不永恒。恩格斯说,爱情产生于中世纪骑士与有夫之妇的通奸行为。这提示我们:爱情并不是与人类生命俱来的,而是西方中世纪的特定现象。只有建立在男女平等基础上的个人化性爱,才可以称之为爱情。与之相应,婚姻无疑属于社会,爱情只能属于个人。而因为自我没有诞生,在中国就往往会用许多属于婚姻的东西来置换爱情的内涵,《红楼梦》也未能例外。尽管已经意识到了以婚姻置换爱情的缺憾,但是自我毕竟没有诞生,解决的方式仍旧属于婚姻,而并不属于爱情(例如对于同结同心、白头偕老之类美好愿望的关注)。首先,是不存在男女平等的基础,女性地位的卑贱使得宝玉与黛玉之间并不存在平等的情感交流,其次,是没有个人化的表现,既不排外,也不排他,最后是没有性爱的内涵,不但黛玉吸引宝玉的原因与性特征无关,而且宝玉对她也没有性爱要求,警幻仙子对宝玉的训诫“好色即淫,知情更淫”,更充分说明《红楼梦》的爱对于身体的禁止。
在《红楼梦》的爱中,自我根本就没有出场,出场的只是一个永远长不大也永远不想长大的儿童(补情之后的石头就成为玉即透明的石头,也就是成为儿童) 。这个儿童固然关注爱但是却畏惧成长、畏惧浊物,畏惧一切成长即丰富性的生命,甚至以死来表示自己不愿长大,因为长大即意味着堕落,所谓“质本洁来还洁去”。由此,《红楼梦》的爱要的就不是爱本身,而是自然、天然的情,如果一定要称之为爱情,那也只能是一种中国式的否定生命的爱情,产生于不健康的、病弱的生命的爱情,产生于倒退、停滞、不愿长大的儿童的爱情。

爱情首先是个人自我的作品,是个人自由创造的结果。但是在《红楼梦》却恰恰相反,因此主动型的爱在其中却成为被动型的爱。在爱情中成为终点的东西,在《红楼梦》却成为起点。《红楼梦》的爱关注的只是“自己想是什么”,而并非“自己实际是什么”。在这里,自我尚未诞生,自我与世界、他人混沌不分,一切都只是镜子,自己在这面镜子中看见的都仍旧是自己的映象。这显然是一种既“完整”而又“完美”的状态,由于在其中缺乏理性的自我疆界,难免会出现“万能的幻觉”,置身其中,就会导致某种一厢情愿的幻想,而且必然会将这种实际是对婴儿期“完美”状态的追忆的“无为而无不为”的“万能的幻觉”视为真实,这样,在成年人看来,现实是一种不“完美”状态,只有诉诸行动,才能够发生改变(因此,西方的爱是火,能够把一切焚烧成灰),而在婴儿看来,现实是一种“完美”状态,只要哭泣,就可以改变一切。《红楼梦》也如此,在它看来,只要哭泣,就可以改变一切。
由此,《红楼梦》的爱最终必然走向自怜。史湘云说林黛玉是个戏子,一切都是表演,而且只是为了一件事情:悲痛与不幸。她所揭示的,正是林黛玉的“自怜”。她看不到自己以外的世界。一切都是心情所致。所谓“萧湘仙子”,这里的“湘”就使人想起“湘君”,“湘”与水、镜子、悲伤、失去有关,无疑正是黛玉作为自怜者的象征(犹如西方爱慕自己水中倒影的那诃索斯)。推而广之,宝玉称黛玉为“颦颦”,说明一见钟情的主要是“怜”,而不是“爱”。是对于黛玉的“痴情”而不是性。而出于怜的情一旦实现,也就不可能再“爱”。爱情必须是性与情的统一,但却未必是性与婚姻的统一,因此偷情、通奸都不必都在婚姻面前止步,也不都是不可饶恕之罪。《失乐园》中的久木和凛子以爱的狂喜和痛苦为我们展现的正是这一点。但是《红楼梦》的爱却没有“性”,它所批评的“皮肤滥淫”呢?则没有“情”,总之,关注的都是情的普遍性与性的普遍性,而且二者彼此割裂,但是,爱情关注的却必须是情的特殊性与性的特殊性,而且二者必须融为一体。所以,《红楼梦》的爱是没有“初恋”的,而这在西方却是主要的,而且《红楼梦》中只有宝玉的所谓吃胭脂,而西方却是令人心动的接吻。因此,宝玉是以良好的主观愿望自欺欺人,黛玉是因此而对于一切欢乐的绝望,这实际是两个人在玩“过家家”,根本与爱情无关。
举个例子吧,我们看《飘》里面的白瑞德跟郝思嘉。其实,真正的爱情在白瑞德跟郝思嘉那里面才有,看起来好象他们爱得没有那么你死我活,没有那么纯粹,没有那么风花雪月,甚至爱得有点野里野气,但是那样的爱情才是真实的,因为那才是两个成年男女的爱情。所以西方人会说,“好男人有点儿坏”。你们想想,白瑞德是不是有点坏?这就叫:“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西方人还会说:“婚姻是爱情的花园”。为什么呢?第一,他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爱呢?那是两个独立的人彼此之间的呵护。第二,他是把婚姻当成了他所要经营的花园。他也有能力去经营它。总之,爱需要成熟的理解,爱也需要成熟的能力。而即便是宝玉跟黛玉,也第一不懂什么是爱,第二不懂得怎么去爱,也就是根本没有爱的能力。他们的爱,仍旧是中国传统那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说明,中国的宝玉跟黛玉还没有长大。黛玉给人的第一印象是“颦颦”,是令人怜爱,这个称呼就是在暗示她的女孩化、儿童化。例如,“好男人有点儿乖”,这是我们很多中国男人想做的。其实这种男人是不值得爱的。我们很多中国男人都说,我一定要表现得很乖,贾宝玉就是如此,你看贾宝玉不是很有点儿乖吗?其实,贾宝玉要坏也坏不起来,他还是个小孩儿,只会过家家,他坏得起来吗?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在中国,人们最喜欢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实际是因为中国人不知道怎么爱,一爱,他就没有自己了。因为在中国没有自我嘛,所以一爱别人他就把自己爱没有了。而且没有我的心灵肯定害怕孤独,所已要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样一来,就只会弄一块泥,捏一个你,捏一个我,把两个人捏一个人,这种爱情观只是小孩儿的过家家的爱情观,只是是性欲与儿童心理的混合。这种小孩儿的爱情观是经不起折磨的。我们可以设想一下,两个人爱得你死我活时候,确实可以这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以后行吗?以后到了柴米油盐的时候,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吗?不行。这种爱情是经不起风雨的。还有,我要强调,爱一个人,是要能力的。在很多外国人写的书里都发现,中国人不会求爱,也不会示爱,更不会去爱。《诗经·小雅》说:“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你看他有爱的能力吗?有一个香港的学者写的书叫《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他就说,中国男孩儿如果喜欢上一个外国女孩儿,往往一筹莫展。为什么啊,他太乖了。他天真地以为,装乖就可以把人家哄到手,“乖”是一种无可奈何,也是幻想对方会迁就自己,结果外国女孩儿偏偏就看不上,说,你这个笨蛋,你要喜欢我,你也得露一手啊(笑)。现在似乎有变化,我们中国人也开始去学,怎么求爱呢?摆99个蜡烛摆在女生宿舍下面,然后点上!(笑)中国人过去哪会这些啊?中国人只会阿Q那一套。“我爱你”,然后就是我要跟你睡觉,我要你给我生个儿子。(笑)所以你看看中国的爱情小说,都是在大堂里唱歌,染后就去后花园做爱。直奔主题,没有过程。你看《西厢记》,不是等于在卡拉OK包厢里,这个男的在这边儿唱,哦,我今天喝了酒很寂寞,然后崔莺莺在那个包厢里唱,哦,你寂寞我今天也寂寞,(笑)然后就说,既然寂寞,到一个包厢里来唱歌儿吧,就凑到一个包厢了(笑)。你看看《西厢记》的西厢和我们卡拉OK的包厢相差有多远?很近很近啊。大家知道,我女儿叫林思嘉,林黛玉的“林”,郝思嘉的“思嘉”,这正代表着我的美学理想。大家看一看白瑞德、看一看郝思嘉,就应该知道,如果《红楼梦》是中国梦,那么,《飘》就是“世界梦”。

   
 

再看一个例子,就是顾城。看一看顾城,我们就会知道贾宝玉的明天。我经常想象,三百年以后的贾宝玉是谁呢?我认为贾宝玉只有三种结果。第一,做顾城。第二,做王国维,第三,做鲁迅。做王国维和做鲁迅以后再讲,今天我就先讲做顾城。
我已经说过,曹雪芹在大观园里创造了一个美丽的前所未有的爱的世界。从他以后,没有灵魂的美学被有灵魂的美学所取代。但是他所提倡的爱是儿童的爱、是赤子的爱,所以又是经不起风雨的。它没有办法走出大观园,曹雪芹自己也意识到了,只要走出大观园,他所提倡的爱就会变坏了。所以他有爱,但是却没有办法实现爱;他能够走出黑暗的社会但是却走不回黑暗的社会,他能够让中国人意识到,我们一定要走出心灵的黑暗,但是怎么再回到心灵的黑暗呢?怎么去改造心灵黑暗的中国文化呢?束手无策。但是,从曹雪芹以后,尤其是进入二十世纪以后,中国文化真的被把西方人的炮火把我们硕果仅存的大观园给焚毁了。没有了大观园,贾宝玉就不得不走上社会,那么,走上社会贾宝玉出现什么情况呢?最大的可能,就是做顾城。
其实顾城就是走出大观园的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大孩子,他自己都承认,自己“从来没过八岁”(第216页)。我们看一看顾城就会知道。其实顾城是最典型的宝玉。顾城他曾经做过一个演讲,就是“女儿性”,而且,看一看顾城的《英儿》,你发现,顾城特别喜欢用小孩儿的口气说话,他称呼别人都是“小什么什么”、“小什么什么”。贾宝玉对林黛玉的爱出于“怜”,顾城对英儿的爱也是 “怜”,黛玉给宝玉的第一印象是“颦颦”,英儿给顾城的第一印象也如此:“打动我的就是她那种孤儿似的神情”(第225页)。而在顾城的眼里,女方有“东方女孩子式的小身体”(第46页),“小小的裙子”(第56页),“小小的乳房”(第57页),总之,就是要“小”;还有一个小孩儿的口气就是“玩儿”,什么都是“玩儿”,他把什么都当成是“玩儿”。这实际上是一个“小王子”的心态。也就是贾宝玉的心态。可是这样的贾宝玉一旦走进社会,就没有哪个社会能够容忍他这样肆无忌惮地宣泄自己、这样肆无忌惮地撒娇。因为它一定要建立在别人对他的百分之百的呵护上,贾宝玉在大观园里不是百分之百地被呵护吗?人家开门开得慢了一点,他不是窝心脚就上去了吗?顾城不也是吗?其实他的妻子完全是他的母亲。顾城到上海他妻子家去吃饭,岳母给他做的面条,他嫌面条不好吃,就把一碗面条扣在他岳母的脸上(“啊~~~”)。大家知道,中国的夫妻关系永远是母子关系,从来没见过父女关系。因为中国男人眼中的好女人肯定要像母亲。母爱与性爱就这样混淆起来了。为什么呢?因为他是个孩子。而且是一个无限贪婪,无限残忍的孩子。其实,小孩儿的可爱的背后就是绝对的自私。你不信你惹惹他试试?他不跟你地下打滚儿撒泼?小孩儿他为什么要笑?为什么要哄大人开心?我们说是小孩儿可爱,其实他不能动、又不能爬、又不能做饭,怎么办呢?只有哄你开心,然后叫你无条件地效劳他啊。(笑)对不对?所以,一个小孩儿是不可能直接成为人的。一个小孩儿的可爱,是用自私作为底子的。如果没有了自私,也就没有了他的可爱。任何一个小孩儿,都是以自私为圆心做向心运动。我们在顾城身上看到的就是这个,在宝玉,动不动就威胁人家说,“啊,我要死了,你们要拿眼泪把我飘起来”,顾城也说,“我要死了,我们要一起去”。为什么呢?小孩的爱是没有办法经风雨见世面的。因为他的爱本质上是自私的,是一种自恋的爱,是为了吸引大人目光所培养起来的爱。小孩儿以为世界完全属于他,所以他对这个世界会有无穷无尽的要求,一旦这个社会不能给他,他就哭、如果哭还不行,就撒娇,如果撒娇还不行,就自残。是吧?比如有的小孩儿被逼着弹钢琴,他跟大人没办法沟通了,怎么办啊,就自残。因为他希望用这种没有责任能力的方式来吸引社会对他的关注,而且这也正是他对人世的报复、发泄。甚至,一旦他发现对方不爱他了。他会用十倍的疯狂和百倍的仇恨去杀人。所以,一个具有儿童心态的成人,如果不加以教育,往往也是一个邪恶的成人。这是我们在中国文化里无数次看到的。最典型的是李逵。李逵不就是一个大孩子嘛?你看他杀起人来多快乐。孙悟空不也是一个大孩子吗?他连女性是什么都不知道,但是他知道杀人。这种快乐就是他的儿童心态所导致的。我觉得二十世纪的大部分的中国人都是顾城,我们跟他唯一的区别只是我们没有杀人而已,但是我们做了多少坏事啊。我们没有坑害过我们的同学?我们没有挤兑过我们的朋友?我们没有跟别人耍过手段?我们没有用不正当的手段去跟别人竞争过?我们没有去附合过社会上的潜规则?其实我们都做了啊。我们不敢进入成年,那我就躲到人性的麦田,而我的人性的麦田又没有办法经风雨见世面。我们的爱没有办法战胜社会,我们就用十倍的仇恨来面对社会,就变得比社会更加社会。这就是宝玉走上现实社会为什么有可能是一个现实社会的同流合污者的根本原因。所以,如果所谓的爱不是建立在他人的基础上,而是尊重在唯我独尊、唯我独宠的基础上,那么,他给人类带来的,就仍然还是灾难。这是我们在看《红楼梦》时候尤其要关注的。我要强调,这种爱是没有办法发展成一种非常博大的人类之爱的,所以中国人的这条爱之路才走得总是又短促又不漫长啊。

   
 
而从使美成其为美的角度,我觉得《红楼梦》也有不足。
第一,从作品内容的角度,它的悲剧意识并不成熟,因为它只有悲剧感,但没有悲剧。什么叫悲剧?什么叫悲剧感呢?全世界在讲到悲剧的时候,都是有一个很明确的定义的。所谓的悲剧,它一定要是实际的生活本身。你看亚里士多德在写《诗学》的时候,他专门强调说,悲剧一定要在一个完整的时间过程之内完成。我们中国人就看不懂,说为什么非要完整的时间呢?其实这是在强调任何一个悲剧都必须要从头到尾,要很完整。也就是说,一个悲剧要被无穷无尽的错综复杂的行为把它从开始一直推动到最后,结果产生一个悲剧的后果。只有在这个行为当中,我们人类才会感觉到悲剧的魅力和悲剧的美学。换句话说,悲剧意识的觉醒必须从个人在邂逅命运时的行动以及对于行动后果的责任的承担开始。所以我在第一讲和第二讲里都强调,悲剧必然是灵魂的冒险。它或者用叙述的方式,即完全进入确证爱与失爱的过程本身,或者用抒情的方式,即完全进入对于确证爱与失爱的过程本身的体验,可是中国美学却很难做到。中国人的所有的努力就是让你忘记生活当中的悲剧,它所有的努力都是在削减悲剧方面去努力,它从来不在呈现悲剧方面去努力,作为自由意志的“行动”、“责任”、“承担”也都并不存在。所以,中国的悲剧作品永远是喜剧的。在《红楼梦》里,尽管已经有了根本的进步,但是我们看到的也仍旧只有类似于悲剧的悲剧感觉,它仍旧没有真正地把悲剧呈现出来。这个悲剧到鲁迅都没有呈现出来。所以,悲剧是一个过程,但是假如说你没有意识到悲剧是个过程,你只是以为悲剧是一种感觉的话,那就会产生中国的《红楼梦》。

具体说,什么叫做悲剧感呢?就是《红楼梦》所有的悲剧看起来是最终走向了美的毁灭和爱的毁灭,但是这个毁灭却完全是已知的。这就丧失了悲剧的沉重。在第五回的时候,秦可卿不就告诉我们了吗?对不对?所以,其实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完全已知的人的命运。这跟西方的悲剧是不一样的。所以我说他只有悲剧的感觉而没有悲剧。曹雪芹跟西方的悲剧大师的区别就在这儿。西方的悲剧大师事先不知道结果是什么。哈姆雷特事先知道自己要死吗?奥赛罗事先知道自己要杀人吗?不知道啊,根本不知道,那么,他们知道什么呢?他们只知道人物亲身参与其中的现在。所以西方的悲剧是靠人物的性格一点一点儿把它推向前的,人在无缘无故地把事件向前推的过程当中,得到的竟然是悲剧的结果。就好像我开车,我左边开一下,右边开一下,我竟然就开在了中间。这就是西方的悲剧。而曹雪芹呢,他真的没有那么大的勇气。他不敢承受那么大的压力,他意识到了美的毁灭和爱的毁灭,但是这个美的毁灭和爱的毁灭,不是一点儿一点儿让我们看见的,而是事先就知道的。他既没有进入确证爱与失爱的过程本也没有进入对于确证爱与失爱的过程本身的体验。这就使得对于悲剧的呈现变成了对于悲剧的感觉。这是《红楼梦》的最大失败。
从作品的形式的角度,它的悲剧意识也不成熟。我认为,从作品形式的角度,《红楼梦》还没有走出中国的抒情传统。就是还没有走出中国的“诗”的方法。《红楼梦》总是用诗文入小说,动不动用诗、曲,或者赋去评价某一个事件。 “此书从何而来?说起根由虽近荒唐,细按则深有趣味.待在下将此来历注明,方使阅者了然不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1回)可见,它是“言此意彼”的,是在“味”与“言”之间的巨大张力中做文章,要写出事件背后的“泪”与“味”,而不是直面事件本身。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就是在看文学作品的时候,你一定要记住,悲剧永远是故事本身而不能是对故事的解释。悲剧它就是故事的呈现,悲剧是故事,而不是对于故事的解释。我们所看到的四大奇书,就都是对于故事的解释,而在《红楼梦》里呢,我们尽管看到了更多的悲剧感,但是很不幸,《红楼梦》还是在解释悲剧。“说起根由虽近荒唐,细按则深有趣味”,“有些趣味”,“可把此一玩”,“以消愁破闷”,总之还是对于悲剧感的吟咏。大家知道,中国人特别喜欢写诗,这都因为他喜欢用“吟咏”的方式去解释故事。什么叫“吟咏”呢?一个历史事件是非常残酷的。西方是作者融入事件当中,把这个事件不加任何评价地呈现出来。而中国哪怕到了《红楼梦》,也不敢这样和事件站在一起,因为它没有那么大的胆量。怎么办呢?抽身退出,站在无比残酷的事件的旁边,去吟咏和评价这个事件。曹雪芹跟那些传统作家的唯一区别只在于,那些封建的作家用一种乐观主义的观点来解释这个悲剧,而曹雪芹用悲观主义的观点来解释它。如果是另外一个作家,比如说高鹗,他会解释说: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不要怕,到最后还会“兰桂齐发”的,对不对?曹雪芹的贡献在于,他尽管不敢进入这个悲剧,他退了出来,但是他又用他的吟咏、他的感伤来评价、来告诉世人说:你看这个悲剧,它有多惨啊,还有比这个更惨的事吗?所以,曹雪芹《红楼梦》的最大的缺憾就在于:他以抒情传统来对抗西方的叙事传统。而这种对抗的结果就是使得《红楼梦》永远是诗,而不是小说,就使得《红楼梦》永远不可能是纯粹的文学。如果是纯粹的悲剧,我们设想他会怎么写呢?第一,不会把里边儿的女儿比喻成水,也不会把里边儿的女儿比喻成诗,也不会在里边无穷无尽地去写诗,而是直接地去呈现他们的生存本身。而曹雪芹是怎么做的呢?他不断地形容她们是诗,并且吟咏说:她们多美啊,她们被毁灭了多令人感伤啊!他就用这个办法来延缓了悲剧的真正到来。就是悲剧还没到来呢,他就抽身退出来了,喔唷,不敢再看了,你们看看多惨啦,不敢再看了,我要掩面而泣,他就掩面而泣了。所以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掩面而泣的曹雪芹。而不是和悲剧共存亡的曹雪芹。这正是中国的抒情传统,如果是莎士比亚,如果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他会这样写么?你看陀思妥耶夫斯基写的作品,就是作品的名字也一点儿诗意都没有。可曹雪芹不行,因为他经受不住生活的惨烈啊,所以他总是用抒情传统去延缓它的到来。但实际上,任何一个事件,只要从事件变成了对事件的解释,这个事件就不存在了。所以,《红楼梦》的最大的失败就在于,它以诗文入诗。结果他的《红楼梦》成为一个隐喻,成为一首诗了。一首面对悲剧掩面而泣的诗。它,已经不是悲剧本身了。 附记:

   
 
同学代为记录的演讲稿共五篇,是在应邀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厦门大学、东南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浸会大学以及南京大学等数十所著名院校开办的学术讲座中精选的,主要以为南大学生开设的选修课上的授课记录为主,具体题目是:
第一讲,为爱做证——从信仰维度看美学的终极关怀
第二讲,失爱者的哭泣——屈原的"天问"与儒释道的"天对"
第三讲,开辟鸿蒙 谁为情种——谈红楼梦
第四讲,失败的鲁迅与鲁迅的失败
第五讲,抬望眼 仰天而问——林昭 海子与美学的新千年
这里再次在教学平台上贴出来的是第三讲,欢迎同学们转贴到其他网站。
其他三讲,也会陆续整理并放上来.
但是这些都只是根据演讲记录稿整理的,没有任何的修改,届正式出版时,还会做较大的修改与润色,特此说明. 作者简介:
潘知常,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传媒发展研究中心主任。1989年被评为河南省与郑州市的“青年精英”,并被授予荣誉称号,1992年被批准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993年被特聘为教授。历任南京大学企业形象研究中心主任、《美学与文艺学研究》副主编,中国民盟中央委员,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 中华美学学会理事,中国文艺理论学会理事,中国广播受众研究会理事,中国青年美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美学学会副会长、江苏省企业形象研究会副会长等。研究范围主要为美学基本理论、中西比较文化与美学、媒介文化、媒介研究等。同时长期从事企业、地区与媒介等方面的各类策划、设计等应用学科的研究与实践。先后出版了《众妙之门》(黄河文艺,1989)、《中西比较美学论稿》(百花洲,2000)、《中国美学精神》(江苏人民,1993)、《生命的诗境》(杭州大学,1993)、《美的冲突》(上海学林,1989)、《生命美学论稿》(郑州大学,2002)、《诗与思的对话》(上海三联,1997)、《生命美学》(河南人民,1991)、《反美学--在阐释中理解当代审美文化》(上海学林,1995)、《审美教育的最佳时期》(海燕,1993)《美学的边缘--在阐释中理解当代审美观念》(上海人民,1998)、《生命美学论稿——在阐释中理解当代生命美学》(郑州大学,2002)、《大众传媒与大众文化》(上海人民,2002)、《流行文化》(江苏教育,2002)、《王国维:独上高楼》(文津,2004)等学术著作14部,《传媒批判理论》等编著5部,在海内外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曾赴美国纽约州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进行学术访问,曾获省政府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三项)、华东地区优秀政治理论著作一等奖(一项)、北方十五省市社会科学著作优秀奖(一项)、北方十五省市社会科学著作一等奖(一项)、全国图书“金钥匙”奖(一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专著《光明日报》“光明杯”三等奖(一项)、中国青年优秀美学著作奖(二项)、中国传播学论坛优秀论文奖等学术奖励二十余项。历年来主持、参加国家社科项目、省重点项目、省一般项目、省教委项目、南京大学重大项目等共十一项。同时曾主持横向项目《南京城市形象研究》、《南京河西新城区文化特色研究》、《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化特色研究》等十余项政府与地区形象设计与策划项目。
近年来,潘知常教授应邀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厦门大学、东南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浸会大学以及南京大学等数十所著名院校开办学术讲座,均深受师生好评。
潘知常教授在策划方面也颇具盛名。长期以来,他在地区形象、政府形象、旅游形象、企业形象方面完成了许多成功的策划,是著名的政府高参、企业军师。而媒介策划更是他的强项。蜚声全国的民生新闻 —— 《南京零距离》、《直播南京》、《1860新闻眼》,都是他直接参与策划的品牌栏目。目前,他还担任了海南广播电视总台业务顾问、海口广播电视总台业务顾问、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业务顾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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