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新闻与司法的平衡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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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新闻界和公众言论自由的权利,第六修正案同时规定了被告有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新闻媒介在进行司法报道时往往引起这两项宪法权利主体的冲突,这种冲突如何得到解决,这里作一简单介绍。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冲突中,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常起到指导性的作用,成为以后法院处理因司法报道引发的新闻官司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避免新闻审判 维护司法公正
20世纪上半期,新闻审判在美国盛极一时,报界为提高发行量,大肆炒作司法报道,肆意在报纸上宣布嫌疑犯有罪,以引起读者兴趣。但从50年代开始,以大法官厄尔沃伦为首的联邦最高法院以媒介片面报道影响司法公正为由推翻了对一项杀妻案的裁决,在美国新闻司法界产生了较大影响。案件的由来是这样的:1954年俄亥俄州的医生山姆·谢伯德(Sam Sheppard)涉嫌杀妻被警方逮捕。在审判前的几周内当地的媒介进行了一系列旨在证明谢伯德有罪的报道,其中引用的很多证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另外著名的节目主持人在电台里宣称对谢的审判在开庭前就早已结束了。很快陪审团裁决谢伯德杀妻罪名成立,处以终生监禁。10年之后谢的家人受另一起案子的启发以当时媒介的报道误导陪审团为理由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受理此案,判决在当时的情况下谢伯德无法得到公正审判,予以重审。于是谢在其初审结束12年后接受了重审并且被无罪释放。 (完) 寻找新闻与司法的平衡点 来自: 免费论文网www.paper8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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