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重农抑商”探讨的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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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主义”与重农抑商政策》一文的不同看法 最近,“学说连线”发布了刘顺先生的《“国家主义”与重农抑商政策》(以下简称《抑商》)一文,该文对历史上中国何以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从全新的角度给予了分析。 刘先生探讨了统治者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主观原因”以及这一政策能够实行的“客观条件”。作者认为,重农抑商政策便于“稳定人口”,使得整个社会“易于管理”,所以统治者“选择”了这种政策。国家文官体系的存在则是重农抑商政策得以实施的社会条件。 应当说,刘先生把“政策”看作是统治者“选择”的结果,确实比一般历史学家都要高明。从现代经济学基本原理来看,统治者之所以选择某种政策,只能是由于这一政策有利于维持其统治。早在上一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 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就已经阐明,帝王们也是“经济人”,也要追求效用最大化,他们的政策“选择”也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社会结构和政治、经济制度,都是“经济人”在特定资源环境下“理性选择”的结果。刘先生没有读过诺思著作(我根据《抑商》一文的注释所作的猜想),也不了解现代经济学用以解释人们行为的基本原理,但却能够在历史研究中自发应用这一基本原理,实在难能可贵,令人肃然起敬。
但是,刘先生也与传统历史学家一样,是用“阻力大”来说明社会停滞或运行缓慢。不过,既然刘先生认为抑商政策是统治者的“精明”选择,那么如果某一个历史时期遇到一个昏庸的统治者,他不知道选择这一对自己有利的政策,不知道大力抑制商业,商业就有可能发展起来;或者,如果国家的“文官体系”没有很好地为统治者执行抑商政策,商业也有可能发展起来。 笔者对此却有不同的意见,现提出来与刘先生商榷。 一、正确的探讨理路 关于近代中国“落伍”的议论,从基本思路上就是错误的。如果的落伍根源于最迟从春秋战国时代起,中国各地的统治者就开始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了。秦国政治家吕不韦究竟是不是属于商人,还存在着疑问。退一步说,即使他确实是商人出身,那么他的财富、地位和政治成就在多大程度上是由于他的商人身份,也是值得怀疑的。如果近代中国的贫穷落后根源于“重农抑商”政策,那么至少从秦统一以后,中国就应该一直贫穷落后才对,因为那时就已经实行这一政策了。在明清之际寻找中国落后的原因,无论如何不能归咎于起源于“重农抑商”政策。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但是,我们的问题在于探讨生产力发展的原因。传统观点认为生产力发展的原因在于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积累。但是生产技术进步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在世界历史上,生产技术的真正重大突破发生在西欧。不了解西欧何以出现技术突破,就不可能真正认识生产力发展的原理,当然也就无法认识中国社会的停滞或落伍。其实所谓“落伍”,正是相对于西欧兴起而言的。弄清西欧经济兴起的原理,是摆在全世界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面前的伟大任务。所幸的是,这一任务已经由美国经济学家诺思完成,其成果就是1973年出版的《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文版1989年由华夏出版社出版)。 在本文中,我们没有必要详细介绍西欧兴起的原理。下面我们向读者简单介绍诺思阐明的“技术创新原理”以及西欧统治者何以实行重商主义政策,此后再向读者分析中国的统治者何以都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在对中国问题的分析中,商品市场难以发展的原理是笔者应用诺思方法首先发现的。 二、技术创新的原理和西欧的技术突破 现代经济学认为,利益追求是人类行为的永恒动机,人的活动离不开对成本和收益的权衡,只有那些预期收益显然高于预期成本的发明项目,才会有人花费时间和精力去进行研制。历史上偶然性的发明创造之所以在世界各地陆续出现,正是因为它们不需要多大成本。 但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技术进步绝不会偶然出现,人类发明计时钟的过程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原理。15世纪时,为确定远洋航行中轮船在海洋中的位置需要测算经度,而测算经度需要精确的计时钟。西班牙、荷兰、英国都宣布对发明计时钟给予巨额悬赏。这笔悬赏一直持续到18世纪才由英国的哈里森获得,他为了研制计时钟几乎耗费了半生精力。假如哈里森未研制成功而突患疾病死亡,计时钟还会被其他人发明出来,因为高额赏金是刺激人们进行研制的基本动力。 如果没有赏金,发明成果在出售后因为被人仿制而使发明人所获收益大大低于他所付出的代价,就不会有人去进行这种研制。仿制他人的发明成果显然具有一种“搭便车”的利益,所以人们都想等待别人发明出来之后进行仿制,于是社会只可能出现一些象鲁班发明锯子那样的几乎不需要什么成本的简单的或偶然性的发明创造。等到能够偶然发现的技术(几乎)都已经被人民掌握,剩下的“项目”依靠偶然性原理无法突破的,技术发明就会陷于停滞。中国的生产技术长期陷于停滞,基本原因就是如此。
走出“重农抑商”探讨的误区 来自: 免费论文网www.paper800.com 高额赏金能够刺激发明创造活动。但政府悬赏的只能是重大而又紧迫的项目,事事都靠政府悬赏是不现实的,于是保护发明者利益并给予创造活动经常刺激的专利制度在西欧被人们发明了出来。如果没有专利制度的保护,许多发明创造的预期收益是远远低于预期成本的,因而根本不会有人去进行研制。古代中国没有形成保护发明者利益的制度,所以出现的发明创造大都具有简单和偶然的性质。 专利制度对近代西欧科学技进步所起的刺激作用是非常巨大的。不过,西欧最初的生产技术突破却不是专利制度刺激的结果,因为那时候专利制度还没有出现。诺思在《兴起》一书中阐明,西欧之所以出现一系列技术突破,是由于人们利用商业扩张和市场兴起所带来的盈利机会的结果。市场扩大引起生产规模扩大,导致社会分工,精细的分工使人们只需要重复简单的动作,把人们天生的发明欲集中在容易解决的问题上,从而为用机械代替手工提供了可能。这样,市场扩大既大大降低了生产中技术创新的成本,又由于产品具有广阔的销路而大大提高了技术创新的收益,这就吸引许多人从事技术发明和创新工作。欧洲一系列的技术创新,就是在这种由市场扩大所带来的利益的刺激下出现的。没有市场兴起这一条件,资本主义的出现是不可想象的。过去总把市场兴起看作技术进步引起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实际上正好颠倒了它们的因果关系。 论文走出“重农抑商”探讨的误区来自
我们可以把西欧社会发展的理路归纳如下: 社会发展的基础在于经济增长,经济增长的动力是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根源于技术进步,技术进步依赖于精细的分工,精细分工来源于生产规模扩大,生产规模扩大起因于 市场发展,市场发展受制于产品差异和运输条件,产品差异和运输条件都由地理环境状况决定。一句话,近代以来西欧之所以能够兴起,归根到底是由于那里有便于市场发展的地理条件。 过去,人们搞不清技术进步的原理,没有认识到技术进步的真正原因,技术进步成了无本之木和无源之水,结果在探讨中国“落伍”原因时,只好转向专制制度、重农抑商、儒家思想等“上层因素”的“反作用”或者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相互作用等等,历史科学也由此走进了死胡同。 三、西欧的重商主义 诺思阐明的西欧兴起的过程和原理使我们懂得,西欧统治者之所以大力发展商品市场(推行重商主义),是因为发展商品市场对他们有利——他们可以从商品交换中获得大量税收。税收直接来源于商人的交纳,但根本上来自商业本身的盈利,而盈利来源于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即“比较利益”或“比较优势”),生产成本的差额主要根源于自然地理条件。简单地说,两地之间基本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必须能够有效补偿两地之间的运输费用和交易费用,商品交易才能够实现。实际上,西欧农、林、牧、渔基本产品的交易市场之所以能够在短短几个世纪发展起来,完全得力于西欧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条件。 强大的北大西洋暖流把大量暖湿空气运到欧洲西北部,终年盛行的西风又把暖湿空气吹向欧洲大陆,使西欧大部分地区形成典型的海洋性气候。位于大西洋中的英国和爱尔兰自不必说,位于大陆的法国、比利时、荷兰,气候也都温和湿润。西欧的平原和山脉大致东西延伸,海洋影响可以深入内陆。与同纬度的亚洲相比,西欧冬季温和,夏季凉爽,降水的季节分配也比较均匀。 但是,由于距海远近不同,欧洲各地的气候也有显著差异,从西到东,气候由海洋性逐步过渡为大陆性,降水量逐渐减少,年温差却逐渐增大。加上南北方向太阳辐射不同,西欧各地气候差异较大,导致自然产品的差异性非常明显。例如英国的主要部分大不列颠,大致是一个南北狭长的海岛,面积比中国的河南省大 不了多少,尽管东西方向狭窄,但气候却有重大差别:西部降 雨多日照少,适合牧草生长,于是发展了畜牧业;东南部日照多,气温高而降水少, 生长季节长,于是就发展了大麦、小麦等粮食种植业。法国幅员辽阔,面积达55万平方公里(河南省面积的三倍半),西部和北部为低地,受大西洋海风和暖流的影响,四季温和,雨量充足,海洋性气候特点明显;中部和东部地势较高,气候较冷,带有大陆 性。北部生产小麦和甜菜,南部适合生长葡萄,葡萄酒世界有名。荷兰、比利时面积分别为四万和三万平方公里,加起来也不到河南省面积的一半。但日照和降水的差别却很大,例如降水多的地方达1500毫米,少的地方才600毫米。这就造成有的地方适合种植业,有的地方适合畜牧业。 产品的多样性早在10世纪和11世纪就促使西欧人民开始了活跃的内部贸易。各地区间的贸易逐渐扩展为国家间的贸易,结果英国和西班牙的羊毛,法国和波罗的海流域的粮食,北欧的木材,北海、波罗的海的鱼类,法国的葡萄酒,都集中到这一地域的中心——尼德兰的大市场上进行交换。 西欧商品市场的发展还得益于费用低廉的水路运输。从整体看,西欧降水丰富而且均匀,所以河网密布,流量季节变化小,一年四季 都 适合于通航。古代在陆地上移动货物非常困难,但水路运费低廉(大约只等于陆路运费的三十分之一),同样的价格差异,水路市场的辐射半径可以比陆路市场的辐射半径大三十倍,所以辐射面积可以大九百倍。天然交通水道的存在,是西欧贸易发展的最重要的有利条件。不过,远距离的贸易也为沿途越来越多的财政勒索提供了基础。那时封建割据情况严重,沿途领主都设卡收税,通航河流上关卡林立,税费多如牛毛。例如14世纪时,(法国)罗亚耳河上有关卡74处,加隆纳河上有关卡70处,并且征税名目繁多,1200年时莱茵河上的通过税已经有19种,到1300年时更增加到35种以上。不过尽管有如此繁多的勒索,西欧远距离的贸易仍然发展了起来。从经济上说,因大量财政勒索而支出的费用,不过是贸易总收益在沿途有关人口中的再分配而已。由于各地之间比较利益大,运输费用低,商人在承担了沉重勒索后仍然能够盈利,这才是西欧商品市场能够发展的原始动力。在封建割据时代,远距离贸易的发展实际上养活了沿途许多有关的人口;而当统一的民族国家形成以后,帝王们自然可以从贸易中获得很高收益。十六世纪时查理五世皇帝统治着西班牙、德国和尼德兰的广阔地域,他十分注意保护尼德兰的工商业,尼德兰也因发展工商业而为查理五世提供了巨额税收。历史上英国女王伊莉莎白、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之所以都极力鼓励发展工商业,都是由于工商业在使居民富裕的同时也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税收。
走出“重农抑商”探讨的误区 来自: 免费论文网www.paper800.com 四、中国的重农抑商 中国历代统治者之所以都实行“重农”,肯定是因为农业对统治者有利。 中华文明产生于黄河流域,这里是温带季风气候,年降水量六、七百毫米,夏秋多雨,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在文明产生初期,这里的农业并不需要灌溉,而是靠天收成的(利用井水和渠水灌溉是后来的事)。在这种环境下,单个农户不与其他农户结合完全可以进行生产。单家独户生产不牵涉与其他农户分配产品的问题,农户完全为自己劳动,积极性可以发挥出来。因此,这里很早就形成了以农户为生产和生活单位的社会结构。农户一般以一对成年夫妻为核心,男耕女织,每户大约五六口人。农户不能再小,再小就不能实现其生产(生活资料生产和人口生产)功能;它也不适合于再大,规模增大对生产并无益处,却无端增加了管理费用,引起分配中的矛盾和斗争。从经济学上说,中国农户的大小正好能够实现规模经济效益。于是两千多年来,尽管有数十次的改朝换代,农户本身也生生灭灭,但是小农经济结构却保持不变。 关于小农社会,马克思曾形象地说,“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一小块土地、一个农民和一个家庭;旁边是另一小块土地、另一个农民和另一个家庭。一批这样的单位就形成一个村子,一批这样的村子就形成一个省。……国民的广大群众,便是由一些同名数相加形成的,好象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 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72年版,第693页)。 历史上的中国社会结构正象这样的一袋马铃薯。在这样松散结构的社会中,农业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不论国家是按人口征收、按户数征收还是按地亩征收赋税,都必须由农民生产出来,所以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农业的发展,实行“重农政策”。
中国历史上打击和抑制商业的政策,与商业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密切相关。 在中国文明本部的黄河流域,等温线和等降水量线都是东西方向(与纬线平行),从现今陕甘交界处向东一直走1500公里到山东半岛东端,各地的土壤、气温和降水差不多都是相同的,导致自然产品基本相同,各地产品不存在比较利益,因而没有交换的必要。在南北方向上土壤、气温和降水差别较大,引起自然产品差异较大,但是这一地域内没有南北走向的河流,产品交换只能通过陆路运输,在古代条件下,陆路运费大概等于水路运费的30倍,一般商品根本承受不了这样高额的运输费用,结果南北方向有差异的产品无法实现交换。中国农民将产品运到有差异的地区交换所需要的产品,比自己直接生产所需产品还要花费更高的代价,于是农民的“理性选择”就是调整产品结构来满足需求,结果社会就长期维持着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 从商品本身价值上说,只有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或者茶叶、瓷器、丝绸等特殊物品能够承受远距离的运输费用,但它们在消费地都是普通百姓消费不起的“奢侈品”,对人们生活方式的影响并不大;从生产和消费的特点看,经营盐、铁才有利可图,垄断经营更能赚大钱。但从战国时起,国家就开始实行盐铁专营制度,严厉打击私自制售。由于从事农、林、牧、渔等基本物品的交换无利可图的,商贩为了赚钱,只好行奸弄巧或者贩卖违禁物品。行奸弄巧对社会起不到什么积极作用,而贩卖违禁物品又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于是“奸商”和“私贩”几乎成为商人的代名词。从国家管理的角度看,商人对社会生活的积极作用还抵偿不了他们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从经济上看,国家从商业中获得的税收也不够管理费用。所以统治者都把商业看作“末”业,采取严厉的抑商政策。这一政策确实对市场发展十分有害。不过,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即使 没有抑商政策,中国的商品市场也不可能自发发展起来。历史书上经常谈到,商人们赚了钱,大都转向置田产、开当铺,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从事商业风险大而利润小。 五、结论 从物理学原理看,要探讨物体何以运动缓慢乃至停滞的原因,首先应当考察是否具有足以使它运动的“动力”。在笔者看来,中国商品经济难以发展,主要是由于缺乏使它发展的“动力”而不是“阻力”太大。 如果我们回头再看看刘先生的论证,就可以看到他在具体分析统治者选择“重农抑商政策”所面临的制约条件时,要么利用古代史学家一些肤浅的看法,要么利用外国学者关于中国社会的一些不着边际的议论,再就是引用当代传统史学家的一些老生长谈。从总体上看,该文不但不能给人以正确的启示,相反,还会引导读者继续在历史探讨的误区中徘徊。令人欣慰的是,刘先生对《抑商》一文所作的结论却很有思考意义。他写道: 集权统治的“国家主义”决定了“重农抑商”政策是其唯一的选择,并且这种选择又因为大一统中国特有的自然历史条件而成为可能。这种政策必然决定了大一统中国"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循环。没有第三种势力,没有新的思想的冲击,中国就难以自己走出中世纪。
走出“重农抑商”探讨的误区 来自: 免费论文网www.paper800.com 我对刘先生的这一结论还是非常赞赏的。如果把他所说的“集权统治的国家主义”改为“中国的社会状况”,那么他的结论就是正确的。 中国社会的基本状况是小农经济结构和狭小的市场,它们不是统治者的“重农抑商政策”造成的,相反,是特定的社会状况,即农业和商业对社会的实际作用和地位,才使得历代统治者都“选择”了重农抑商政策。最近有人认为在西欧发生资产阶级革命几十年后才登上皇位的康熙大帝仍然采取传统守旧的重农抑商政策,远不如同时代法国的路易十四和俄国的彼得大帝积极发展工商业具有远见卓识。这一比较太过肤浅。实际上,直至毛泽东时代,国家还严厉制裁农民的弃农经商行为,这一政策显然不是由毛泽东个人特点所造成,而是与历史上的重农抑商具有相同的经济根源。以为顺治皇帝的继承人认识到发展工商业的伟大作用,中国就可以依靠发展工商业而强大起来,这一想法简直象小学生一样天真、幼稚。首先,在康熙时代及其以前的中国,任何人都不可能认识到工商业对社会发展具有伟大促进作用;其次,即使让路易十四或彼得大帝统治当时的中国,他们也不可能脱离中国的客观环境而把工商业发展起来。 至于中国王朝盛衰兴亡和国家分合交替的循环,其运行原理也远不是简单的重农抑商政策所能解释的(参阅拙作〈王朝盛衰兴亡、国家分合交替之谜新解〉,“学说连线”网站)。近代中国的变化特别是1949年建立起穷人政权,是传统社会中由四大“外部因素”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依次是高产作物玉米和甘薯的引进(增加了几倍的人口)、西方资本主义的扩张(引发了自强运动)、劳动价值论的传播(使穷人理直气壮地打倒富人)、日本的侵略(使穷人获得在富人政权和穷人政权之间选择的机会)。这些因素缺少任何一个,中国的情况都难以想象。但是可以肯定,如果这四个“外生变量”都没有掺入,中国还会在继续自己的“王朝更替和历史循环”。刘先生所说“没有第三种势力,没有新的思想的冲击,中国就难以自己走出中世纪”,是完全正确的。 (11月8日匆匆整理,错误一定不少,望刘先生给予批评。) (自撰写,首发“学说连线”) 附 刘 顺:《“国家主义”与重农抑商政策》 仲大军:《中国应深刻反思重商主义——对调整我国发展战略的一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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