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诸省方志足堪补充《滇海虞衡志》中综括性的叙述。
(甲)广西省
(一)乾隆1742年《南宁府志》。
(二)乾隆1769年《梧州府志》卷三页十五下:“落花生,……岭南人呼为豆魁……虽亦名豆,实蔬品也。”
(三)嘉庆1800年《广西通志》卷八十九《物产》,桂林府,落花生,出全州。亦见嘉庆1799年《全州志》,“人参豆”。
(四)道光1828年《庆远府志》卷八页十六上:“落花生,食不尽用以榨油。”
(五)道光1831年《博白县志》卷十二页廿二上:“落花生,……近来出产愈多。博邑农民之利,稻谷外,惟此为最。”
(六)同治1872年《浔州府志》卷八页二上:“地豆,即落花生。浔州烟草之外,惟地豆最盛。……每年出息,可抵谷石之半。”
(七)光绪1876年《上林县志》,“地豆”。
(八)光绪1876年《新宁州志》,“地蚕”。
(九)光绪1890年《富川县志》。
(十)光绪1892年《镇安府志》,落花生种植相当普遍。
(十一)光绪1893年《贵县志》卷一页二上:“落花生……各里业,畲岭者多种之。……各商采买榨油,每年不下千数万斤,亦土产之大宗者。瘠土之民,并无谷粒,其完粮完婚之事多藉此。”
(十二)光绪1894年《郁林州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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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同治1869年《清泉县志》,卷四,页七上;同治1871年《茶陵州志》,卷七;同治1871年《醴陵县志》,卷一,页廿九下;同治1870年《麻阳县志》,卷五,页二下至三上;同治1870年《沅陵县志》,卷三十八。页廿二下;同治1863年《武陵县志》,卷二十八,页二上。
(乙)云南省
(一)乾隆1739年《弥勒州志》,“落地松”。
(二)乾隆1760年《东川府志》。
(三)乾隆1765年《永北府志》。
(四)乾隆1790年《腾越州志》。
(五)乾隆1791年《蒙自县志》,“落地松”。
(六)嘉庆1799年《临安府志》。
(七)道光1829年《寻甸州志》。(八)道光1848年《广南府志》。
(丙)贵州省
(一)道光1838年《永宁州志》。
(二)道光1841年《遵义府志》。
(三)道光1841年《思南府志》。
(四)道光1850年《贵阳府志》。
(五)咸丰1854年《兴义府志》。
(六)光绪1879年《毕节县志》。(七)光绪1890年《铜仁府志》。
(丁)四川省
(一)乾隆1757年《广元县志》。
(二)乾隆1775年《威远县志》。
(三)乾隆1778年《营山县志》。
(四)乾隆1786年《潼川府志》卷三页五十五下:“落花生……艺种之饶,倍于他处。”
(五)乾隆1786年《盐亭县志》。
(六)嘉庆1800年《清溪县志》卷一页五十五下:“落花生,出大渡河。”
(七)嘉庆1811年《金堂县志》。
(八)嘉庆1812年《什邡县志》。
(九)嘉庆1812年《宜宾县志》。
(十)嘉庆1812年《汉州志》。
(十一)嘉庆1812年《乐山县志》。
(十二)嘉庆1812年《江安县志》。
(十三)嘉庆1813年《洪雅县志》。
(十四)嘉庆1813年《纳溪县志》。
(十五)嘉庆1813年《夹江县志》。
(十六)嘉庆1814年《犍为县志》。
(十七)嘉庆1815年《青神县志》。
(十八)嘉庆1818年《邛州直隶州志》。
(十九)道光1829年《新津县志》。
(二十)道光1835年《邻水县志》。
(二十一)道光1838年《仁寿县志》卷二页十七上:“落花生……遍山种之。九月驱猪食其中,一二百头瘠而往,辄肥而归。居民以此致富者甚众。”
(二十二)道光1840年《南溪县志》。
(二十三)道光1843年《石柱厅志》。
(二十四)道光1844年《新都县志》。
(二十五)道光1845年《荣县志》。
(二十六)道光1845年《昭化县志》。
(二十七)咸丰1857年《冕宁县志》。
(二十八)同治1867年《彰明县志》。
(二十九)同治1869年《新宁县志》。
(三十)同治1870年《会理州志》。
(三十一)同治1873年《筠连县志》。
(三十二)同治1873年《新繁县志》卷四页二十三上:“落花生,凡河洲均产。”
(三十三)光绪1875年《江津县志》。
(三十四)光绪1875年《定远厅志》。
(三十五)光绪1887年《兴文县志》。
(三十六)光绪1892年《名山县志》。
(三十七)光绪1893年《奉节县志》。
(三十八)光绪1894年《黔江县志》。
(三十九)光绪1895年《叙州府志》卷廿一页六上:“落花生……各厅县皆产。”
(四十)光绪1902年《东乡县志》。
(四十一)光绪1904年《江油县志》卷十页一下:“落花生,出沙地。”
(四十二)光绪1906年《越西厅志》卷三之二页二上:“落花生,出河边大树堡。”
(四十三)民国1915年《峨边县志》。
(四十四)民国1929年《遂宁县志》。
(四十五)民国1931年《宣汉县志》。
(四十六)民国1931年《武胜县志》。
落花生直到清中叶,确如檀萃所说,究竟是“南果”。在华北诸省的传播大抵都是乾隆晚期以后的事。郝懿行《晒书书笔录》外集,《郝氏遗书》本,有以下的叙事:“京师人张筵,必旅陈肴核,名品甚繁,而长生果居其一。……余以乾隆丁未(1787年)始游京师,友朋燕集,杯盘交错,恒擘壳剖肉,炒食殊甘,俗人谓之落花生。”可见在18世纪末,落花生在北京仍是相当珍贵,尚未视同常产。光绪1885年《畿辅通志》卷五页十一下,落花生条下。编者注明是“新增”,并说明:“今本土西山一带产此甚广。”光绪1884年河北《玉田县志》和光绪1889年《良乡县志》也开绐记载落花生。光绪1879年《永平府志》卷二十五页十五下:“落花生,昔无今有。”这应该大体上与史实相符。河南的情形也差不多。20世纪以前,河南志书中记有落花生的也不过是嘉庆1803年《商城县志》,道光1831年《尉氏县志》,道光1837年《许州志》,和同治1871年《叶县志》数种而已。
山东方面,已检志书中以乾隆1749年《临清州志》,和乾隆1782年《邱县志》为较早记载落花生的志书。临清是运河上的重要商埠,邱县在临清之西不远,现改属河北。1782年的《邱县志》卷一页十九下:“落花甜,颇少。”尤足反映当时此物在鲁西一带种植甚不普遍。到了19世纪,沿海沿河的沙地,始渐种植落花生。如道光1830年《冠县志》,已记有落花生,道光1838年《观城县志》已记有“落花甜”。如道光1845年《胶州志》卷十四页四下:“落花生……东鄙种者尤广。”如同治1869年《黄县志》和光绪1885年《日照县志》已都以落花生为通产。山东成为落花生生产和出口最重要的省份之一,应该仅自20世纪初叶始。生产重心之一是泰安地区。翻检乾隆1762年和1782年两版和道光1828年版的《泰安县志》,都没有花生。民国1929年的《泰安县志》卷四页三十下,才说明: “近年居民以能辨土宜之宜,种植花生,获大利。”以致穷乡僻谷,都变成比较富饶。民国1931年《福山县志稿》卷一之三,页三上:“长生果,在昔第充果实,今则随地种植,为出口货之大宗。”
其他各省不能一一追溯。总之,花生自1520年传人中土,迄今已四个半世纪。虽在各省区传播先后广狭皆有不同,但对我国沿海、沿大小河流及其他沙壤地带的利用。对民食、油料等方面所起的积累的影响,部分地可以从下表中反映出来。
表一 世界花生生产概况(1973年)
| 收获面积(公顷) | 公顷平均产量(公斤) | 总产量(公吨) |
全世界 | 44180000 | l423 | 62882000 |
印度 | 7360000 | 815 | 6000000 |
中国 | 2173000 | 1242 | 2697000 |
美国 | 605000 | 2603 | 1567000 |
其他发达国家 | 933000 | 2090 | 1950000 |
资料来源: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Production Yearbook,Rome,1973.
(二)甘 薯
甘薯,现代一般称山芋、红薯、白薯、番薯,源出于中美和南美。虽然学术界大体认为甘薯的世界性的传播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后才开始的,但近二十年来有若干科学迹象使一些学人相信在哥伦布以前甘薯已传人太平洋玻里内西亚岛屿①。甘薯传华的历史,自明末清初即有两种说法。第一种说法以清初久任(1647—1654年)福建按察使和布政使的周亮工为代表。他在《闽小记》中有以下的讨论:
“万历中闽人得之外国,瘠土砂砾之地,皆可以种。初种于漳郡,渐及泉州, 渐及莆[田],近则长乐、福清皆种之。盖度闽而南有吕宋国,国度海而西为西洋,……闽人多贾吕宋焉。其国有朱薯,……其初入闽时值岁饥,得是而人足一岁。其种也不与五谷争地,凡瘠卤沙冈皆可以长。粪治之则加大,天雨根益奋满,即大旱不粪治,亦不失径寸围。泉人鬻之,斤不值一钱,二斤而可饱矣。”
另一种说法是根据康熙1663年和乾隆1763年两版的《长乐县志》而略加考证的。施鸿保《阅杂记》(光绪1875年)卷十,可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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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此种意见摘要,散见于Jacques Barrau,cd.,Plants and the Migrations of Pacific Peoples:A Symposium(Honolulu,1963)。
“若闽之番薯,李元仲《宁化县志》[棣案:指康熙1683年版],周栎园《闽小记》皆言万历间闽人得之南洋吕宋,而不著其人姓名。《长乐县志》则称邑人陈振龙贾吕宋,丐其种归。其子经纶陈天益八利及种法,献之巡抚金学曾,檄所属如法栽植。岁大获,民赖之,名曰金薯。经纶三世孙世元, [世]元子,长、云,次、燮,复传其种于浙江、河南、山东、顺天等处,咸食其利。世元刊有《金薯传习录》,是闽中番薯始自陈振龙父子,确有明证。”
闽人郭伯苍,在他光绪1886年刊印的《闽产录异》中,肯定了施鸿保的说法,并指出番薯始经巡抚明令传播的岁荒之年是1598年。
事实上,以上两种说法并不冲突。漳州距吕宋本较福州为近,漳州人自南宋以来即长期与菲律宾诸岛通商。16世纪70年代,西班牙开始有效地控占吕宋之后,因食粮商货供应多赖闽商,所以大致上欢迎华人赴马尼拉贸易。1584年起,每年去菲律宾华舶二三十艘,商贾人数每年两三千,甚至可达四千人。《明史》卷三百二十三《吕宋》条,引晚明闽南著作:“闽人以其地近且饶富,商贩至数万人,往往久居不返,以长子孙。”在1594年歉收之年以前一二十年间,上万的吕宋闽商之中,必不乏注意到像甘薯这类易种广收的新作物的人,而且这些留心民食的人并不限于漳州或长乐。传播新作物需要最低限度的稳定局面,16世纪70年代的后半期和80年代,西班牙在菲殖民政权和闽商的关系大体可谓稳定。另外,无疑义地,西班牙殖民者极关心吕宋和菲律宾较重要诸岛的粮食问题。早在1543年年春。西班牙舰队一再想在菲岛中某些小岛播种玉蜀黍,因土人及葡人作梗,都未成功①。吕宋在16世纪70年代的相对稳定局势之上,必有相当规模的甘薯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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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陈荆和:《十六世纪之菲律宾华侨》(香港新亚研究所,1963年),页十二至十三。
前此研究甘薯传华的中外学者都只注意福建沿海,忽视滇、缅、印度这条内陆通衢。修撰嘉靖1563年《大理府志》的李元阳,是一位注意新生事物的学人。在这府志里,他虽没有详细地解释新作物名词,但他毫不模糊地列举薯芋之属五:“山药、山薯、紫芋、白芋、红芋。”(卷二,页廿四下)棣案:山药(Dioscorea)系中国土生,南北皆产,要以河南怀庆府所产为最有名。山药与栽培的甘薯(Impomocea batatas)在分类和遗传上并无亲缘关系。虽然大理李《志》仅列紫、白、红芋并无特别注释,但二十几年前编检全美各主要中文图书馆三千五百种以上中国方志之后,我发现很多晚明、清代和民国的各省府州县厅志中,红、白、紫、黄蓣(芋)、藷(薯)、苕都是指甘薯,而都不指土生的山药。崇祯1629年《太仓州志》卷五页卅五上至卅五下,就是较早就明白区别山药和甘薯的:“案州中山药,为世美味,以东土沙碛匀润,地方使然。然岁获无多。如去年奇荒,则种人先流孳,徒见抱蔓。何不取红山药种,家家艺之,则水旱有恃。”这“红山药”就是甘薯的俗名。再如万历1606年福建《古田县志》卷五页甘四下:“薯,似山药而大,有红、白二种。”只要与山药、芋(taro)对列,红、白、紫、黄芋、薯、苕都可视为甘薯。直到今日,甘薯最普通的俗称仍是红薯、白薯、山芋。
除了嘉靖《大理府志》外,李元阳还编纂万历二年(1574年)的《云南通志》。这两部书是明白记录甘薯的最早著作,而且充分意味着甘薯是从印、缅引进的。下节中将另详论,李氏二《志》中并多处列了“玉麦”,就是玉蜀黍,或玉米。两种重要美洲作物同列,增加我们对16世纪云南文献的信心。此外,语言学的证据和16世纪印、缅、滇通衢的历史实况更帮忙肯定这两种新大陆的作物确是从西南引进中国内地的。
美国人类学家康克林(Harold C.Conklin)曾搜集了大洋洲诸岛和非洲沿海诸部落共五百种语言和方言中甘薯的名称,并曾与多位植物、语言、人类学家研讨。大量语言的资料都说明白15世纪末和16世纪初,葡萄牙人把甘薯带到非洲沿海诸地,印度西岸的要港果阿 (Goa),今日印尼的部分的岛屿群,和南北美洲的中纬度沿海诸地;而西班牙却先把甘薯传到墨西哥的太平洋岸,然后再从墨西哥的西海岸传到西太平洋区,包括菲律宾①。
葡萄牙殖民帝国形成的历史是一般人所熟悉的。早在1509年葡人已将果阿作为东方殖民地的主要根据地。1511年已经占领马剌加,即今日马六甲。1512年即开始占领香料群岛(也就是摩鹿加群岛)。1514年已在广州所属屯门岛试叩大明帝国的南门。葡人海上进展如此的快,他们已引进到果阿的美洲作物在印、缅、滇的传播照理不会太慢。
另一史实,一般人并不清楚,这就是明代滇缅之间存在着一条物资、文化不断交流的通衢大道,东起昆明,中经大理、下关,西越保山、腾越而达缅甸。万历晚期曾任广西巡抚、足迹几遍全国、留心世务的谢肇涮,在他的名著《五杂俎》中,盛称:“滇中沃野千里,地富物饶。”②在他的另一著作《滇略》中,描写了这条通衢西段的繁荣景象:
“永昌、腾越之间,沃野千里,控制缅甸,亦一大都会也。山高水深,饶竹木鹿豕鱼虾之利。其人儇巧,善制作,金银铜铁、象牙、宝石、料丝、什器、布罽之属皆精好,甲他处。加以诸夷所产虎魄、水精、碧玉、古喇锦、西洋布及阿魏、鸦片诸药物,辐辏转贩,不胫而走四方。故其习尚渐趋华饰,饮食宴乐。谚谓永昌一日费三百石酿米,亭午以后,途皆醉人,此其敝也。”③
综合海陆两方面资料看来,海道自吕宋传到漳州和福州似应在16世纪70、80年代;而西南的甘薯似应在16世纪的最初三四十年间即已传人云南。否则不易于1563年见于著录,更不易解释何以在1574年的《云南通志》里,甘薯已被六个府、州列为当地物产。
甘薯由印、缅人滇虽然比由海路人闽要早,但在我国西南诸省早期的传播,在文献上却很难追溯。这大都要归罪于明清六版《四川总志》(嘉靖1541年,万历1581年,1619年,康熙1671年,雍正1733年,嘉庆1816年)物产部分往往根本不谈粮食,专重非食物的特产。这个劣例又影响了不少明末清初四川的若干府、州、县志的体例。明清两代的《贵州通志》和《湖广总志》也犯了同样的毛病。
甘薯自福建早期的传播比较容易追溯。万历1594年由福建巡抚金学曾的提倡,甘薯在福建引起了较广泛的注意。泉州著名学人何乔远,在主编崇祯1629年的《闽书》时,撰了一篇《番薯颂》,赞扬它的种种经济价值。徐光启在1625年至1628年编辑《农政全书》时,把何乔远的《番薯颂》完全征引,并派人到闽南去取薯种,并确在上海一带试种。
广东的甘薯可能是由葡人传人;也可能是由闽南传播。屈大均《广东新语》序,作于康熙1700年,卷二十七页廿九下:“番薯近自吕宋来,……切为粒,蒸曝贮之,是曰薯粮。”吴方震《岭南杂记》(《丛书集成》本)页四十一:“番薯有数种,江浙间亦甚多而贱,皆从海舶来者。形如山药而短,皮有红白二种,香甘可代饭。十月间遍畦开花,如小锦葵。粤中处处种之。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粤中米价踊贵,赖此以活。有切碎晒干为粮者,有制为粉如蕨粉藕粉者。”
兹将见诸方志的甘薯俗名列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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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Herald C.Conklin,“1he Oceanian-African Hypothesis and the Sweet Potato”,in Barrau,cd.,《Plants snd the Migrations of Pacific Peoples》,pp.129—136.
② 日本1795年版,卷四,页二十五上下。
③ 明刻本,序五年代,有“崇祯丁丑仲冬行人顾铉查讫”之印,美国国会图书馆藏。卷四,“俗略”,页十五下。
(一)嘉靖1563年《大理府志》卷二:“白芋、红芋、紫芋。”
(二)万历1574年《云南通志》卷三,姚安州,景东府,顺宁州,“红薯”。
(三)万历1594年后福州一带称甘薯为“金薯”。
(四)万历1595年《普陀山志》卷二页四十三下:“番芾来自日本,味甚甘美。”
(五)万历1606年福建《古田县志》卷五页廿四上:“薯,似山药而大,有红白二种。”
棣案:此为东南沿海俗称,甘薯为“红薯”、“白薯”最早之例。
(六)崇祯1629年《闽书》,“番薯”为早期通称。
(七)崇祯1629年江苏《太仓州志》,“红山药”。
(八)康熙1683年浙江《永嘉县志》,引在乾隆1761年《温州府志》,“番荠”。
(九)乾隆1747年湖南《长沙府志》,“粤芋”。
(十)乾隆1752年云南《陆凉州志》,“山芋”。
(十一)乾隆1760年江苏《崇明县志》,“番芋”。
(十二)乾隆1772年浙江《奉化县志》:“番芋,种来自日本。”
(十三)金笺门,《海曲拾遗》(嘉庆1812年),卷六,论江苏南通州一带物产:“甘薯,俗呼番芋。江船贾客以其音不利,遂改为山芋。种得自舟山,今江北高原皆种之以佐餐。”
(十四)嘉庆1812年安徽《黟县志》,“朱薯”。
(十五)道光1828年广西《康远府志》,“黄薯”。
(十六)道光1830年山西《大同县志》卷八页廿三上:“白薯,俗名回子山药。”
棣案:西北一带不乏称甘薯为回子山药者。如光绪1879年甘肃《丰镇县志》,卷六。
(十七)道光1838年河北《新城县志》,卷八,页四下:“薯,本作藷,一名番薯,一名土瓜,一名地瓜,一名红山蓣。”
(十八)陶澍,《陶文毅公全集》 (1839年后刊本),卷廿六,页一上至三下,详述温、台一带之人至皖南山区广植“山薯”。
(十九)同治1864年山东《宁海州志》,“玉薯”。
(二十)同治1870年湖南《江华县志》,“黄薯”。
(二十一)光绪1895年四川《叙州府志》卷二十一页四下:“甘薯……大者名玉枕薯,按各厅县皆产。”
(二十二)光绪1902年贵州《仁怀厅志》,“黄苕”。
(二十三)徐有榘,《种薯谱》(朝鲜,1834年),页二上至三下,“甘薯”,“番薯”,“红山药”,“赤芋”,“琉球芋”,“番茄”。
计甘薯名之可考者,共二十六:(一)甘藷,(二)白蓣(芋),(三)红蓣(芋),(四)紫蓣(芋),(五)红薯,(六)白薯,(七)甜薯,(八)金薯,(九)番薯,(十)红山药,(十一)番芾,(十二)番荠,(十三)粤蓣,(十四)番芋,(十五)山芋,(十六)朱藷,(十七)黄薯,(十八)回子山药,(十九)土瓜,(二十)地瓜,(二十一)红山蓣,(二十二)山藷,(二十三)黄苕,(二十四)赤芋(朝鲜),(二十五)琉球芋(朝鲜),(二十六)番茄(朝鲜)。
甘薯在18世纪传播日广,固与人口增加,食料需要日广有关,但也部分地由于官方的倡导。如陈宏谋抚陕,于乾隆1745年明令治下州县认真引进薯种,教民种植。其文集《培远堂偶存稿》(无确切刻刊年份),“文檄”,卷二十,页一上至一下:
“甘薯……俗名番薯,又名红薯……其种来自海外,闽广最多,浙江之宁波、绍兴,江南之崇明,河南之汝宁、汝州,江西之广信、赣州、南安皆有之。近来江北亦皆试种。”
并正式命令:
“正杂各官,有闽、广、江、浙、蜀、豫之人,正可从家乡觅带薯种,在城身先试种。如署中有能知种法者,竟可散之民间,教人种植,费力无多。一年生薯,其藤无数,一处得薯,到处传种,不几年而遍一邑矣。”
案,陈宏谋历任封疆二十年,以身体力行闻于当世,终拜大学士。1745年冬十二月,其下属官确已自江、浙、豫、蜀等省“购觅薯种,并雇有善种之人到陕”。故此类官方倡导,决非衰世一纸空文所可同日而语。
嗣后,乾隆十七年(1752年),直隶、山东等省又推广甘薯的种植。终18世纪,督抚以下各省大吏,如布政使、按察使之流,亦不乏热心倡导广种甘薯以备荒者。乾隆皇帝本人,鉴于1785年河南夏粮歉收,亲下谕令。豫抚毕沅,虽对人民生计之关怀远不如陈宏谋,亦不得不认真推广甘薯的种植。当18世纪太平盛世,官方三令五申地督倡,的确起了积极的作用。
不过,在农作物发展的历史上,官方倡导虽能起作用,但新作物之所以能不断地被农民接受,还是要看它的经济价值。自18世纪中叶直至太平军起义,甘薯随着玉蜀黍,逐步进入长江内地的丘陵地带,特别是集中在川、陕间的山地,湖北省西南部的山地,和湖北西北部汉水流域的山地。为避免重复,这一段甘薯传播的历史,将在下两节讨论玉蜀黍和马铃薯时再较详讨论。
总之,四百余年来,甘薯对中国山地和瘠土的利用,对杂粮种植的多样化,起了极深刻的影响。朝鲜“湖南按察使”徐有榘,在1834年编辑了一部《种薯谱》,曾征引了1765年某朝鲜大员派人赴日本引进甘薯时所作的一首诗。前两句:“万历番茄始人闽,如今天下少饥人。”这首诗虽稍有夸张,但最能说明甘薯的历史作用。直至今日,甘薯是我国最重要的辅助食粮之一。由下表中可以看出我国甘薯的产量在世界上占有压倒的优势。
表二 世界甘薯生产概况(1973年)
| 播种面积(公顷) | 公顷平均产量(公斤) | 总产量(公吨) |
全世界 | 15069000 | 8850 | 133366000 |
中国 | 28100130 | 9399 | 111000000 |
日本 | 90000 | 22222 | 2000000 |
美国 | 51000 | 10932 | 561000 |
资料来源:同表一。
(三)玉蜀黍
早在1906年西方著名汉学家和人类学家洛佛(Berthold Laufer),初露头角,撰了一篇《玉蜀黍传人东亚考》。这篇文章不是他成熟之作,主要的史料是根据陈元龙所辑,1735年问世的《格致镜原》。《格致镜原》所引最重要的原始史料是明代杭州学人田艺蘅的《留青日札》(序作于隆庆1572年)。此书,卷二十六,“御麦”:
“御麦出于西番,旧名番麦,以其曾经进御,故曰御麦。干叶类稷,花类稻穗。其苞如拳而长,其须如红绒,其粒如芡实大而莹白,花开于顶,实结于节,真异谷也。吾乡传得此种,多有种之者。”
洛佛所用西文资料,最重要的是天主教士厄拉达(Martin de Herrada)的追忆录。厄拉达曾于1575年随中国访菲官员匆匆访闽,途经漳州、泉州和福州。据厄拉达,当时中国政府每年所征的玉蜀黍实物租税已超过两千万hanegs(每一haneg略等于1.6英国bushels蒲式耳)①。
少壮的洛佛虽对中国原始史料尚不熟悉,虽尚不能洞悉厄拉达所言玉蜀黍实物税额的荒谬,但对《留青日札》中“出于西番”一语非常重视。因此,他又征引了几种19世纪后半叶、20世纪初年西方人对西藏、西康、云南、海南岛的游记。洛佛最后的结论是玉蜀黍是在16世纪经缅甸输入云南和中国内地的;在作物传播的历史上,一般而言,陆路传播优于海路传播。此文虽史料不足,不免错误和偏激之见,但已呈现出洛佛治学的魄力和权衡轻重的能力。
上节讨论甘薯传华所引嘉靖1563年《大理府志》是非常重要的史料。卷二提到:“来麰之属五:大麦、小麦、玉麦、燕麦、秃麦。”李元阳另撰的万历1574年《云南通志》,卷二,已经种植“玉蜀黍”的地区有云南府、大理府、腾越州、蒙化府、鹤庆府、姚安府、景东府、顺宁州和北腾州。其中六个地区同时已种植甘薯(红、白、紫蓣)。不用说,“御”字很早就被同音的“玉”代替,而且在明代正式植物学名称,是玉蜀黍,也离开了原来的“御”。鉴于葡人远洋航行对食物作物的极端注意,在亚洲拓殖的积极,和当时滇缅商务交通的频繁,玉蜀黍先传进云南是非常合理的。
初看令人惊异的是,据我遍检北美各馆所藏中国方志之后,玉蜀黍最早的记录是在嘉靖1555年的河南《巩县志》,卷三,页一下。“谷类”列有:“黍、稷、稻、粱、粟、麻、菽麦、荞麦、秫、麰、稗、豆。”在“谷类”的最后才是“玉麦”。巩县位于洛阳与郑州之间,距云南边徼和闽粤沿海都很远。要了解玉蜀黍在巩县留下了最早的纪录决非偶然,我们有必要简单讨论明廷和西方的关系。
《明史》卷三百三十:“西番即西羌,种类最多,自陕西历四川、云南西徼外皆是。”案明代的陕西就是清代的陕甘,包括陕西、甘肃两省。《明史》卷八十《食货志四》“茶法”:“番人嗜乳酪,不得茶,则困以病。故唐宋以来行以茶易马法,用制羌戎,而明制尤密。……[明]设茶马司于秦、洮、河、雅诸州,自碉门、黎、雅抵朵甘、乌斯藏,行茶之地五千佘里。”换言之,从甘肃中南部兰州、巩昌(府治在今陇西)南越岷山,顺四川盆地的西缘南下进云南境。茶马市北方的重点在甘肃的秦州和青海的西宁,南方的重点在成都西南的雅安、荣经、汉源。再往西即是朵甘,朵甘就是西康,更西南就是乌斯藏。《明史》卷三百卅一最后小结:“初,太祖以西番地广,人犷悍,欲分其势而杀其力,使不为边患,故来辄授官。又以其地皆食肉,倚中国茶为命,故设茶课司于天全六番[案:清代曾改为塔门县,属雅州府],令以马市,而人贡者又优以茶布。诸番恋贡市之利,且欲保世官,不敢为变。……以故西陲宴然,终明世无番寇之患。”这种制度化的、专为西番而设的茶马市是玉蜀黍向京师和中国内地输进的可能媒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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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引在Berthold Laufer,“The Introduction of Maize into East Asia”,《Congres international des Americanistes,xve session》,1906.
另一更大可能传进的媒介是明代云南诸土司。真正的“西番”算是“西域”的一部分,“西域”在明代算是“外国”。而云南诸土司却是明帝国的一部分,决不是“外国”。《明史》卷三百十三《云南土司一》:“盖滇省所属多蛮夷杂处,即正印为流官,亦以土司佐之。……永乐以后,云南诸土官州县,率按期人贡,进马及方物,朝廷赐予如制。”按前代定例,土司们比年一小贡,三年一大贡。明代官书中,除注明某些土司进贡“驯象”、“象牙”、和“金银器”外,对经常所贡的“方物”从不列举。康藏的西番仍以游牧为主,高原苦寒,种植不外青稞(高原大麦),偶尔辅以荞麦、燕麦之类,而且距滇缅大道较远。云南的少数民族大都早巳从事农耕,而且经常与缅甸、印度交换物资。气候又较温暖,适宜玉蜀黍的生长。所以我认为玉蜀黍传播的最合理的媒介是云南各族人民。由于土官照例的小贡和大贡大都是“方物”,所以明代官方记载没有留下进贡“御麦”的精确史实与年份。孟养土司,今腾冲以西缅甸东北部伊洛瓦底江上游一带,在嘉靖七年(1528年)结束了变乱,“愿贡象牙、土锦、金银器,退地赎罪”①。孟养是控制滇缅大道最西端的土司,想像中,非常可能就是在孟养平静以后,滇缅商业交通畅通无阻之际,“御麦”甫自印缅引进,立即由云南土司向北京进贡。
康、藏的西番必须沿四川盆地西缘北上。云南诸土司可能经过贵州北上,也可能大体沿着现在的成昆铁路北上。但半途以后,西番和土司都只有沿嘉陵江北上到陕西的风翔、宝鸡,然后再沿着八百里秦川,出潼关,经洛阳、郑州再北折以达京师。巩县正是西番和土司进贡必经之地。所以在巩县留下了有关玉蜀黍最早的纪录绝不是偶然的。按理玉蜀黍传到巩县以后,至少还要经过一段时期才会见于著录。玉蜀黍初传到巩县的年份,应当大体相当1528年孟养的平定和滇缅大道的畅通。
综合所有早期史料,玉蜀黍应系由滇缅陆路及闽浙沿海两路传进。尽管西番或云南土司进贡“御麦”可能早到嘉靖初叶,但田艺蘅《留青日札》在隆庆1572年已经撰就,玉蜀黍必在若干年前已经传人杭州附近的低丘和浙江沿海某些地点。西班牙教士厄拉达于1575年在漳、泉、福州新见玉蜀黍的种植,更证明田艺蘅纪事之正确。洛佛因轻信厄拉达玉米大量充田赋之说,遂不得不强行假设玉米在16世纪从云南很快就传遍大部分中国省份。玉米在中国的传布事实上是逐渐的。16世纪的方志记有玉米者极少,即17世纪前半叶的志书之列有玉米者亦屈指可数。由于一般士大夫对农事不感兴趣,这种“默证”当然有它的限度,但无论如何,近代学人对以下两种晚明著作不得不得视。(一)李时珍《本草纲目》的第三次稿在1578年已经撰就,万历1603年版,卷三十三,页十一下:
“玉蜀黍
释名:玉高粱集解:时珍曰:玉蜀黍,种出西土,种者亦罕。”
洛佛为自圆其说,文中征引《本草纲目》时故意不引“种者亦罕”这极重要的一句。 (二)徐光启在崇祯元年(1628年)撰就《农政全书》,进呈御览。徐氏对农事极为注意,对番薯的推广极为热心,但在这农业“百科全书”,中正文里根本没有提到玉蜀黍,只在底注中附带一提(见《农政全书》,道光1843年版,卷二十五,页十四下)。
玉蜀黍见于大量方志及其他记载,短短两三周内,将所有纪录一一列出是决不可能的。为便利起见,先列出康熙末以前有关玉蜀黍的记录,然后再讨论文献上重要的遗漏,最后详列它的各种俗名。
康熙末(1722年)以前记有玉蜀黍的方志与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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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明史》(中华书局标点本),卷三百十五,页八一五四。
(一)嘉靖1555年河南《巩县志》,“玉麦”。
(二)嘉靖1563年云南《大理府志》,“玉麦”。
(三)隆庆1572年《留青日札》,“御麦”,“番麦”。
(四)万历1574年《云南通志》,八个府、州均有“玉麦”。
(五)万历1594年河南《原武县志》,“玉麦”。
(六)万历1604年江苏《崇明县志》,“御麦”。:
(七)崇祯1640年山东《历城县志》,“玉麦”。
(八)崇祯1642年江苏《吴县志》,“西番麦”。
(九)顺治1648年河南《鄢陵县志》,此在同治1862年《鄢陵文献志》,“御麦”。
(十)顺治1650年福建《浦城县志》,“珍珠粟”。
(十一)顺治1659年河南《封邱县志》,“玉麦”。
(十二)顺治1660年山东《招远县志》,“玉蜀黍”。
(十三)康熙1672年山西《河津县志》,“玉麦”。
(十四)康熙1677年河北《清苑县志》,“玉麦”。
(十五)康熙1683年浙江《天台县志》,“玉芦”,“广东芦”。
(十六)康熙1695年云南《宁州志》,“玉秫”,“玉膏粱”。
(十七)屈大均《广东新语》(序1700年),“御高梁”,“玉膏黍”。
(十八)康熙1711年《盛京通志》:“玉蜀黍,今土人呼为包子米。”
玉蜀黍在我国早期传播历史中最大的漏洞是四川和贵州。明代南部西番的最重要的茶马市在成都西南的雅安、荣经、汉源一带;云南很多土司经常贡方物也要北上经过四川。不幸地,万历1619年和康熙1671年的《四川总志》,物产之部根本不提谷属。明清之际,张献忠在四川的活动,当然严重地影响到四川人口的锐减,地方志大批的编纂当然更提不到了。四川稳定之后,若干地方志书仍受《四川总志》的坏影响,忽略谷类。我们可以肯定玉蜀黍明亡以前已经在四川四周丘陵、高山的边缘扎下了根。明末以勤王著名的女土司秦良玉的根据地石柱(位于四川的东南角落),便以玉蜀黍为主要新的粮食作物①。
在文献中,乾隆1741年的《贵州通志》当然要算相当晚的资料了。此书的物产部分对玉蜀黍、甘薯、落花生依然一字不提。爱必达在他的《黔南识略》(1749年),卷一,“贵阳府”,页十二下,才说明:“山坡硗确之地,宜包谷。”道光1841年《遵义府志》,除在物产卷中列有玉蜀黍、甘薯和落花生外,另有一段追叙(卷十六,页十四上):“‘明绥阳知县毋扬祖利民条例’:‘……县中平地居民只知种稻,山间民只种秋禾、玉米、粱、稗、菽豆、大麦等物。……”’可见在贵州北部玉米在明代早已是山地的杂粮之一。这部《遵义府志》,卷十七,页二下,续论道光年间玉蜀黍在当地农作物中的地位:“玉蜀黍:俗呼包谷。……岁视此为丰歉。此丰,稻不丰,亦无损。价视米贱而耐食,食之又省便,富人所唾弃,农家之性命也。”事实上,玉蜀黍在贵州已经有了很久的历史,到18世纪后半叶和19世纪前半叶,已成为全省山区最主要的粮食作物。贵州诗人郑珍(1806—1864年)的《玉蜀黍歌》就是最足说明玉蜀黍在贵州农业生产上居有支配地位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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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廿余年前翻阅《清代笔记从刊》,遇此纪事,印象甚深。惜撰稿匆匆,遍检旧笑,一时未能寻获。
② 全歌引在道光1845年《黎平府志》,卷十。
雍正1732年《广西通志》,卷八十九,桂林府记有玉蜀黍,卷九十二,浔州府“玉米各州县出”。雍正1734年《山西通志》和雍正1735年《陕西通志》都以“玉蜀秫”为常产。西北早期方志较少,但乾隆1736年《陇西志》和乾隆1788年《皋兰县志》都有“玉麦”。道光1832年《兰州府志》,卷五,页卅上,更进一步说明: “玉麦……则处处产焉。”康熙1711年的《盛京通志》即已载有玉蜀黍,乾隆1781年的《热河志》中的“包儿米”决不是新引进的,而是已有一段种植的历史。从玉蜀黍在全国传播的概况看来,四川在明末清初的一大空白,完全是由于文献的疏缺。
兹将各地玉蜀黍俗名列举如下:
(一)玉蜀黍(正式植物学名称,始于《本草纲目》。)
(二)御麦
(三)玉麦
(四)番麦
(五)西番麦
(六)包谷
(七)玉芦 康熙1683年浙江《天台县志》。
(八)玉芦穄 乾隆1750年江苏《如皋县志》。
(九)玉芦秫 乾隆1748年江苏《淮安府志》。
(十)广东芦 康熙1683年浙江《天台县志》。
(十一)御高粱 屈大均,《广东新语》。
(十二)玉膏黍 同上。
(十三)珠穄 光绪1892年浙江《永康县志》。
(十四)玉豆 光绪1885年山东《日照县志》。
(十五)玉粒 咸丰1851年贵州《安顺府志》。
(十六)玉粟 道光1847年贵州《广顺州志》。
(十七)玉秫 康熙1695年云南《宁州志》。
(十八)玉秫麦 嘉庆1814年四川《犍为县志》。
(十九)玉黍 乾隆1768年江西《南安府志》。
(二十)须粟 乾隆1784年江西《萍乡县志》。
(二十一)米囊子 同上。
(二十二)罂子粟 同上。
(二十三)象谷 同上。
(二十四)珍珠粟 顺治1650年福建《浦城县志》。浙江不少州县亦称玉蜀黍珍珠粟。
(二十五)宝珠粟 同治1872年江西《瑞金县志》。
(二十六)玉包谷 乾隆1773年湖北《郧西县志》。
(二十七)玉谷 康熙1678年河北《香河县志》。河北景州、沧州诸处同。
(二十八)御蕉籽(玉茭子) 同治1872年山西《河曲县志》。其他不少山西州县亦作此称。
(二十九)玉稻黍 山西《河曲县志》。
(三十)舜王谷 同治1863年山西《稷山县志》。
(三十一)禹谷 同治1866年山西《河津县志》。
(三十二)六(陆、稑)谷 乾隆1788年浙江《鄞县志》。
(三十三)饭包粟 光绪1889年广东《高州府志》。
(三十四)包菽 嘉庆1820年湖南《郴州总志》。
(三十五)包谷豆 同治1870年四川《营山县志》。
(三十六)番菽 嘉庆《郴州总志》。
(三十七)粟包 光绪1876年广西《上林县志》。
(三十八)苞粟 郭柏苍,《闽产录异》。
(三十九)番豆 同上。
(四十)包萝 嘉庆1819年安徽《怀远县志》。
(四十一)观音豆 民国1929年福建《建瓯县志》。
(四十二)观音粟 同治1874年浙江《湖州府志》。浙江、江西及福建若干州县有此俗称。
(四十三)鹿角黍 同上。
(四十四)鹿角米 同上。
(四十五)意粟 同治1860年浙江《嵊县志》。
(四十六)腰粟 同上。
(四十七)包稻 乾隆1762年福建《福宁府志》。
(四十八)金钗粟 同治1871年江西《建昌府志》。
(四十九)金稻黍 光绪1895年陕西《米脂县志》。
(五十)珠粟 同治1872年江西《南城县志》。
(五十一)金豆 同治1871年江西《南昌府志》。
(五十二)珍珠芦粟 嘉庆1799年江苏《宜兴县志》。
(五十三)天方粟 嘉庆1811年四川《金堂县志》。
(五十四)西天麦 乾隆1762年甘肃《肃州志》。
(五十五)番大麦 乾隆1763年福建《泉州志》。
(五十六)回回大麦 乾隆1762年甘肃《肃州志》。
(五十七)包(苞)米 道光1839年山东《蓬莱县志》。
(五十八)包子米 康熙1711年《盛京通志》。
(五十九)包儿米 乾隆1781年《热河志》。
(六十)棒儿米 嘉庆1808年山东《禹城县志》。
(六十一)棒子 道光1840年山东《济南府志》。
(六十二)木谷 道光1848年四川《通江县志》。
(六十三)木禾 光绪1906年四川《越雋厅志》。
(六十四)玉米 近代最普通俗称。(六十五)苞芦
(六十五)苞芦 道光1829年《徽州府志》,卷四之二,页四十二上下。
最怪的俗名是福建某县志所列的“腰边豹”,可惜匆忙之中未能重新查到。
至于最近一个多世纪玉蜀黍在华北平原上不时代替有些旧有低产的旱地粮食作物,18世纪末与19世纪前半叶玉蜀黍集中传播到川、陕、鄂三省边境山区和所引起的一系列经济、社会和政治的问题,下节讨论马铃薯时将作部分的讨论,较有系统的讨论将留到全文的结论。
玉蜀黍传播四百余年对我国农产的影响,部分地可由下表反映出来。
表三 世界玉蜀黍生产概况(1973年)
| 收获面积(公顷) | 公顷平均产量(公斤) | 总产量(公吨) |
全世界 | 110924000 | 2810 | 311780000 |
美国 | 24993000 | 5735 | 143344000 |
中国 | 10634000 | 2849 | 30300000 |
巴西 | 2000000 | 1327 | 14600000 |
苏联 | 403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