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特点
二、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
三、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情况
四、我国劳动保障事业展望
(一)2003年劳动保障事业展望
(二)政策建议
(1)应亟早制定《社会保障法》
(2)把弥补市场缺陷、维护社会安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
(3)建立反贫困的公共援助制度
(4)养老保险基金运行中的权责关系应当明晰
*本文是2002年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形势分析”课题撰写的分析报告(约2.9万字),其部分内容(约1.1万字)收于《2003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蓝皮书》(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12月版)。此文的数据虽是2002年的,但它所反映的基本趋势与问题目前依然存在,并且可为有兴趣的读者提供一些历史资料。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积极探索并大力推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以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为主要内容的,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初步形成。
一、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特点
2002年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呈现诸多新的特点:
——对社会保障内涵有了更为科学、准确的把握。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02年4月29日发表的《〈中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状况〉白皮书》指出:“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关系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这标志着我国政府对社会保障内涵的理解已经深入到公民权利这一本质属性,意味着维护“公民的社会保障权利”将成为我国社会保障立法和社会政策决策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这一基于宪法意义上的理论表述,将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法制化、规范化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建设进一步发展。在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国际劳工大会《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一批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以及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治等行政规章颁布施行,《社会保险法》已起草完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将推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规范化发展。
——社会保险发展过程中实际存在的行业、地区分割和经济成份、社会身份区隔的格局已经或正在发生改变,覆盖广泛的保障体系开始形成。全国统一的、保障险种基本完备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已经建立;社会保险的基金统筹层次和共济水平逐步提高;尤为引人瞩目的趋势是,部分城市开始将自营业者、非正规就业者和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就业者纳入参保范围,部分农村地区开始探索建立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为基本原则的个人账户积累模式的养老、医疗保险。
——社会保障政策向特殊社会群体倾斜。在2002年,“两个确保”及与之相衔接的“三条保障线”政策得到更为有力、深入的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立了“应保尽保”的目标。为维护企业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城市贫困居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大作用。
——社会保障筹资和基金管理的新机制基本建立。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力度增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职能趋于规范化、制度化。
——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作进一步推进。部分地区的社会化服务向社区延伸,并在实践中创造出依托社区整合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社会福利资源、承载社会保障服务的新鲜经验,以社区为基础的现代社会工作网络雏型初露端倪,预示出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广阔前景。
——继续探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新方式。2001年启动了以辽宁省为重点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在2002年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在做实个人账户、实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等方面进行探索试验。
——开放的、规范的、多元化的劳动力市场正在形成。2002年9月召开的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把广开就业门路、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主要发展目标基本实现。截止到9月底,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人数分别为10,769万人、8,337万人、10,089万人,已实现全年目标的98.7%、98.1%和91.5%;9月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全年控制在4.5%以内的目标有望实现。
二、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⑴
(一)养老保险
2002年,养老保险工作的重点任务是:继续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巩固和全面推进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
1~3季度,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进展,总体趋势向好的方面转变,具体体现是:
——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目标基本实现。一季度全国应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559.43亿元,实发559.18亿元,给付兑现率为99.96%;二季度应发591.76亿元,实发590.86亿元,兑现率为99.85%。三季度应发594.03亿元,实发593.71亿元,兑现率为99.95%。1~9月,全国累计应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745.22亿元,实发1,743.75亿元,给付缺口1.45亿元,比2001年同期减少2.34亿元;给付兑现率为99.92%,同比提高0.17个百分点,基本做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⑵并补发了1997年以前历史拖欠215亿元。⑶是1998年以来的最好时期之一。
——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适当调高。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并向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老干部、老工人适当倾斜的政策,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自8月开始着手养老金调整工作,中央财政对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门下拨了37亿元补助资金。截止10月底,已有23个省市的调整工作基本完成,占全国企业退休人数的70%以上;吉林、新疆、西藏等8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调整工作可望在年内落实。此次调整方案总体掌握在当地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50%左右,月人均增长37元,其中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老干部、老工人月人均增加70元左右。调整工作总体平稳,社会反响较好。这是继2001年下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之后的再度调整,适当缓和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差距过大的矛盾。
——基本实现了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3月底,全国企业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人数达3,202.99万人,比上年底增加81.09万人,社会化发放率达到99.1%。到6月底,社会化发放人数达3,241.24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19.35万人,社会化发放率达99.24%,比上年底增加1.27个百分点。截止9月底,社会化发放人数达3,287.4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65.5万人。社会化发放率达99.3%,比上年底增加1.3个百分点;社会化发放率100%的地区达到15个,比上年增加了5个。年初提出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99%的目标已经实现。
——部分地区养老保险开始突破受雇式就业关联模式和身份限定模式的局限,将城镇个体经营者(自雇者)、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者和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就业者纳入参保范围。
——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保持较快增长。1—3月,企业当期征缴收入43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8.9亿元,增幅为15.8%;1—6月,征缴收入达984亿元,同比增收134亿元,增幅为15.8%;7—9月,征缴收入达551亿元,同比增收87亿元,增幅为18.7%,为近年来同比增长之最。前三个季度,企业基本养老基金征缴收入累计达1,542亿元,同比增收226亿元,增幅为17.2%。在加强基金征缴同时,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开展清欠工作,向各地分解下达了108亿元的清欠任务。1—9月,全国清理收回企业欠费91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84.3%(108亿元)。截止6月底,年初被曝光的欠费千万元以上的33家企业中,已有14家欠费降至千万元以下,其中有4家企业已补清全部欠费。
——农村养老保险在整顿规范中有所发展。1991年以来,部分农村地区开始进行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为基本原则,实行基金积累的个人账户模式养老保险制度试点,1998年进入整顿规范阶段。到2001年底,⑷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台港澳)已有283个地区(市)、2,045个县、30,057个乡镇、100,960个乡镇企业开展了农保工作,分别占全国总数的85.2%、99.6%、75.7%和0.5%;参保人数5,995万人,约占全国乡村劳动人口的12.8%。⑸
自1998年起,农保机构职能由民政部划入劳动保障部门。2002年,各省、区、市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中,单独设农保处的有13个,行政职能合并到养老保险处或社会保险处的有11个,职能已从民政部门划出、劳动保障部门还未接机构和人员的有4个,职能机构和人员留在民政部门的有3个。⑹全国地(市)、县(市)、乡镇设立的农保经办机构数分别为248个、2,031个和17,608个。
截止到2001年底,全国农保基金积累总额216.07亿元(人均360元),基金增长17.49亿元,增幅11%。当年有108.14万人领取养老金,支出保费7.93亿元,人均733元。基金总额中,存入银行、购买国债和交财政管理的占87%,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购买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委托贷款、购买股票、直接投资和拆借挪用等占13%。基金投资收益5.84亿元,收益率为2.94%,略高于2.5%的个人账户计息标准。资产状况看,责任金占基金总额的96%,调剂金占4%,基金总量大于责任金总量,有较强的偿付能力。2000年,可正常收回本息的占基金总额的92.93%;收回本息有困难的占基金总额的6.39%;已确定不能收回的基金占基金总额的0.68%。
但是,多年来困扰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某些方面的问题呈现加重趋势。主要表现是:
——个别地区因养老金统筹层次、社会化发放程度或基金征缴率偏低等体制或机制方面的原因,未能达到“及时足额发放”的目标。1—9月,全国共发生养老金净拖欠1.45亿元。其中,海南省农垦系统补发第一季度2,611万元拖欠款后,仍拖欠近1.43亿元;少数地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养老金给付也处于困难境地;吉林省部分城市集体企业养老保险实行封闭运行,基金无法调剂,养老金常常难以足额发放。又如,因为征缴率低、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河北省邯郸市、黑龙江省绥化地区,分别于3、5、6月份出现养老金不能按时给付的问题。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和缴费人数下滑。2001年以来,养老保险呈现参保人数徘徊不前、缴费人数下滑的趋势。这一趋势在2002年一、二季度继续走低,三季度虽有所回升,但仍低于上年底的水平。 据统计,(1)企业参保职工人数在3月底为9,082万人,比上年底减少116万人,降幅1.26%;6月底比一季度末减少49万人、降幅0.54%,比上年底减少165万人、降幅1.79%;9月底比二季度末增加23万人、增加0.25%,比上年底减少142万人、降幅1.54%。(2)企业实际缴费人数在3月底为8,003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68万人,降幅2.05%;6月底比上季度末减少84万人、降幅1.05%,比上年底减少252万人、降幅3.07%;9月底比二季度末增加39万人、增幅0.49%,比上年底减少213万人、降幅2.60%。(3)一、二、三季度企业缴费人数占参保职工人数比例分别为88.45%、88.00%、88.21%,分别比上年底下降0.71、1.16和0.95个百分点。参保人数和缴费人数下降幅度大、涉及面广,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未含台、港、澳),企业参保人数下降涉及2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其中下降较多的省份有:吉林、河南、辽宁、山东;缴费人数下降的有23个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其中下降较多的是辽宁、广东和黑龙江。下降幅度较大、矛盾突出的,主要是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重点分布地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矛盾突出。预计全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可达2,043亿元,基金支出2,391亿元(含下半年用于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标准的支出,约53亿元),总体上收不抵支348亿元。
——农村养老保险面临较大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有关方面认识不一致,致使农保工作长期停滞,部分地区退保,参保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下降较严重的主要是中西部地区。二是各地基金管理工作不平衡,少数地区基金存在较大风险。三是管理体制不顺、队伍不稳定。大多数地、县农保职能和机构没有理顺,乡镇一级农保管理工作普遍出现断档,农保队伍骨干流失严重。四是经费困难、基金流失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近五年来,基层农保经办机构因缺少经费来源而难以为继,原存入被关闭金融机构的农保基金债务清偿问题长期悬而未决。随着农村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和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动,传统的家庭赡养、土地保障功能逐渐弱化,农村居民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显。原先关于农村养老保险转商业保险的方案,受到私人部门保险机构的成本-收益精算和逆向选择机制的制约而难以实现,公共部门的介入将不可避免。
主要问题分析。
影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和缴费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除职工正常离退休外,导致参保和缴费人数下降的直接原因主要是:受下岗失业率上升、就业或再就业结构变动以及部分企业经营状况恶化等因素的影响,原参保企业职工中断养老保险关系或中断缴费。一是国有和集体企业减员后,许多人没有继续参保或中断缴费。2002年第一、二、三季度,全国国有单位职工人数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5.75%、5.72%和5.59%,集体单位职工人数分别下降13.33%、12.73%和12.02%。⑺对部分地区抽样调查表明,在全部中断缴费人员中,企业“关停并转”过程中职工被一次性安置后中断缴费的约占的30%,下岗职工出中心后未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约占15%,因“两不找”等原因而中断缴费的占15%左右。二是停产半停产等经营困难企业无力缴费,这种情况占中断缴费人员的40%左右。在一些老工业基地,困难企业占到全部企业的1/3左右,无力缴费的情况尤为突出。据辽宁省调查分析,2002年上半年该省缴费人数下降的因素依次为:半年以上未发工资,被确认为无缴费能力而中断缴费的约占57%,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后未缴费的约占26%,个体从业人员实行趸缴暂未缴费的约占10%,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正常缴费的约占6%,因出国、参军及劳教等而中断缴费的占1%左右。
参保和缴费人数下降带来一系列问题。从近期看,导致基金收入减少,缺口加大。从长远看,部分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未参保或参保后中断缴费,其社会保障权利将得不到保障,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
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长趋缓的主要因素。基金平衡受到融资总水平和给付总水平双重因素的制约。当前影响养老金融资水平的主要瓶颈是实际缴费人数大幅下降导致基金收入增长趋缓。2002年上半年缴费人数比上年底减少252万人,基金减收约25亿元。此外,一些地区为了减轻企业负担而调低企业费率,以及基金利息收入减少,也影响到基金收入的增长。另一方面,养老金给付总水平因离退休人数持续增长和待遇水平提高而呈现较快增长。1998年到2001年,企业离退休人数呈直线上升,从2,727万人增至3,190万人,增加了463万人,年平均增长率达到5%。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也从1998年月人均413元,提高到2001年的556元,增加了143元,增长了34.6%。随着人数的增加和待遇水平的提高,基金支出也相应增长。1998年的基金支出为1,501亿元,2001年为2,117亿元,年平均增长率12.1%。2001年与2000年相比,养老金支出增加147亿元,其中离退休人数同比增加154万人,基金支出相应增加100亿元。
(二)医疗保险
2002年,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据上半年统计,全国344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1,500多个县(市)已经启动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和基金收入持续增长,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医疗保险新机制开始发挥作用。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在2002年前三个季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长,一季度为7,688万人,比上年底略有增长,增幅0.76%;二季度增长加速,环比净增232万人,增幅3.02%,相当于上季度增长额的4倍;三季度环比净增417万人、增幅为5.27%,比上年末增加707万人、增长率为9.27%。基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一季度收入112亿元,二、三季度环比增长率分别为137.50%和58.65%,前三个季度累计收入42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8.4亿元、增幅10%;其中统筹基金收入在各季度收入额中的平均比重是54.6%。基金支出情况是,一季度73.8亿元、二季度96.4亿元、三季度74.8亿元,其中统筹基金分别占50.95%、51.76%、61.22%。基金运行状况良好,各季度收支比分别为1︰0.66、1︰0.63、1︰0.48,其中统筹基金收支比分别为1︰0.63、1︰0.59、1︰0.68;2002年前三个季度当期结余177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86亿元),滚存结余额431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21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0.4%(71.1%)。
随着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进展,医疗保险新机制开始发挥作用:稳定的筹资机制保证了医疗保障社会共济目标的实现,既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又解决了过去长期存在的拖欠职工医疗费和医院医疗费的问题;费用分担机制增强了参保人员的费用约束意识,促进了医疗消费行为合理化,遏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度支出。部分地区开始突破就业(雇佣)关联模式和身份限定模式的局限,把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附加险,将城市个体经者(自雇者)、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者和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就业者纳入参保范围。
为保障参保职工享有基本的医疗服务并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我国政府加强了对医疗服务的管理,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对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药店进行资格认定并允许参保职工进行选择。为配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国家同时推动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改革。通过建立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机制和药品生产流通的市场运行机制,努力实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的目标。
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改革进展不平衡。首先是覆盖面欠广泛。2002年上半年,全国地级以上地区的医疗保险改革启动面达到98%,但参保人群覆盖面窄,只占应参保人群的40%左右。其次是参保单位和人群结构不平衡,目前参保的多为有缴费能力的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一些缴费困难的事业单位、多数无缴费能力的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者和其他非正规就业者则没有纳入医疗保险。第三是扩面工作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在一些财政困难地区、经营困难企业比重大的地区及资源枯竭的工矿城市,进一步扩面的难度很大。
——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存在资金障碍和制度障碍。一是处于停产、半停产或经营严重亏损状态的企业无力缴纳或无力全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二是破产、关闭和改制企业的原退休人员参保资金来源中断,三是部分再就业人员、离岗后从事个体经营或非正规职业人员、就业岗位转换人员医疗保险关系中断,这些情况在经济落后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尤为突出。虽然一些地方政府采取降低筹资比例、先行建立统筹基金等办法,或者规定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应在资产清算时优先予以清偿,以期解决职工和退休人员参保问题。然而事先设计的政策由于种种原因(比如破产企业资产状况大多不佳、现有资产难以变现或变现价值较低等)而难以奏效,无法有效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参保问题。由此导致这一群体无资格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无力治病、因病致贫的情况较为常见,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之一。
——部分参保者个人医疗费负担过重。一是各地区门诊给付“门槛”设定普遍偏高,大多超过当地社会月平均工资水平。二是慢性病患者门诊费用的个人负担过重。个人账户金额与门诊实际发生费用之间差距较大,尤其是退休人员因个人账户积累少,门诊费用基本上靠个人支付。三是重症、恶性疾病患者须自付的医疗费数额巨大。四是一些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特殊疾病和慢性疾病病种未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患者往往不堪重负。
目前全国的个人医疗费平均负担水平约为30%,个别地区高达50%。⑻个人自付比例的明显增加,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遏制医疗服务过度消费的作用,但也给部分患者带来难以承受的经济负担。近年来,在国民健康水平和卫生福利没有明显改善的情况下,全国医院总治疗人次呈现下降趋势,就是个人负担加重所产生的负面效应的反映。生病往院已成为公众最为关注和担心的首要问题之一。
——医疗服务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有:(1)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问题突出。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医疗保险管理与医疗机构利益之间的矛盾会在各个层面上表现出来,这将加大管理的复杂性和难度。(2)定点范围窄且结构不合理,大型综合医院多,社区、民营、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少。(3)一些地方未按照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要求细化定点准入条件与管理协议,医疗保险管理目标与管理措施脱节,或者偏重结算管理而忽视了对医疗服务和医疗行为的管理。(4)一些地方在定点协议中未订立具体考核指标,对定点医疗机构缺乏监督检查措施;有的地区虽有措施,但疏忽监管、执行不力。
2002年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分析*(一、二) 来自: 免费论文网www.paper800.com 主要问题分析。
从上述存在的问题,可以透视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结构或功能单一、制度设计偏重于经济因素而忽略社会因素,因而无法与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变动相适应的状况。
首先,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是针对正规就业群体设计的,属于就业关联式的缴费性福利。劳动者获得受保人资格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被一个企业(雇主)雇佣并且依赖于这个企业的集体参保行为。当企业拒绝参保,或者因陷入经营困境而无能力继续缴费,或者因破产、解散、分立、合并而终止缴费时,雇员便无法取得或者保持受保人资格。
其次,在单一制度体制下,形成了制度内群体与制度外群体的二元分隔,前者是享有权利的正规就业者,后者则是无权利的失业者、半失业者、非就业者和非正规就业者。在社会分层化加剧的情势下,亟待解决无权利群体的保障权利问题,或者将他们纳入主流保险体系,或者为他们建立社会援助体系。
第三,现行医疗保险制度关于个人医疗费用分担机制的设计,较多地关注于经济成本和经济目标,而对社会成本和社会目标问题认识不足或有所忽略,由此产生了一定的负面社会效应。一般而言,社会目标在社会政策决策过程中应居于首要地位,经济目标则服从和服务于社会目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的社会成本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最终将转换为经济成本,并酿成更大的社会成本。
第四,近几年全国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良好,具备了适当降低个人负担水平的财政基础。1998—2001年,各年度基金收支比分别为1︰0.88、1︰0.76、1︰0.73和1︰0.63,支出占收入的比重持续下降;基金收入增长率持续高于基金支出增长率;基金当期结存额和滚存额以年均1倍以上的速度增长(见下表)。上文对2002年前三个季度医保基金状况的分析与此趋势亦相吻合。因此,尽管各统筹地区的情况不尽相同,但从总体上看,适当降低参保人医疗费负担是可行的。如果能够适当提高统筹层次或者扩大共济区域,使大数定理发挥效用的条件得到充分满足,或许还可以取消统筹基金给付的最高限额。实际上,一些地方在已经开始降低门诊给付的起付标准、降低个人自负比例、提高统筹基金给付比例,将某些重大、恶性疾病纳入统筹支付范围,甚至取消了住院给付的封顶线。
2002年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分析*(一、二) 来自:
免费论文网www.paper800.com 注释:
⑴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资料不充分,本文从略,特此说明。
⑵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数据资料计算整理。下文凡未另注明来源的数据资料均同此。
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左己在中共16大日记者招待会上答记者问。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页:www.molss.gov.cn.,2002年11月11日。
⑷因农村养老保险费是在每年年底一次性缴纳的,故上一年度数据基本可以反映本年度状况。
⑸乡村劳动人口根据1999年底46,896.5万人估算。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0)》表12-4。
⑹单独设农保处的是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黑龙江、山东、上海、浙江、重庆、湖南、安徽、江苏、云南,行政职能合并到养老保险处或社会保险处的是内蒙古、吉林、辽宁、广西、广东、海南、四川、福建、贵州、甘肃、西藏,职能已从民政部门划出、劳动保障部门尚未接机构和人员的是陕西、青海、新疆、宁夏,职能机构和人员留在民政部门的是河南、江西、湖北。资料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年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安排的通知》。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页:www.molss.gov.cn. 2002年2月9日。
⑺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计算。国家统计信息网:www.stats.gov.cn,“统计数据”,“城镇人员劳动报酬”,2002年11月5日。
⑻王梅:《医疗费用控制与保障支付方式有关问题的探讨》,《中国社会保障》杂志,2002年第11期。
⑼《2002年第三季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页:www.molss.gov.cn. 2002年10月28日。
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资料。www. molss. gov. cn, 2002年4月29日。
⑾9月底的数字引自《2002年第三季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页:www. molss. gov. cn, 2002年10月28日。
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资料。www. molss. gov. cn, 2002年4月29日。
⒀《2002年第三季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页:www. molss. gov. cn, 2002年10月28日。
⒁《2002年第三季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页:www.molss.gov.cn. 2002年10月28日。
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公布资料。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页:www. molss. gov. cn, 2002年4月29日。
⒃《2002年第三季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页:www. molss. gov. cn. 2002年10月28日。
⒄民政部2002年7月19日新闻发布会公布数字。
⒅数据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资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页: www. molss. gov. cn, 2002年4月29日。
, 2002年4月29日。
13《2002年第三季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页:www. molss. gov. cn, 2002年10月28日。
14《2002年第三季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页:www.molss.gov.cn. 2002年10月28日。
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公布资料。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页:www. molss. gov. cn, 2002年4月29日。
16《2002年第三季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页:www. molss. gov. cn. 2002年10月28日。
17民政部2002年7月19日新闻发布会公布数字。
18数据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资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页: www. molss. gov. cn, 2002年4月29日。
2002年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分析*(一、二)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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